就要看書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説 阅读记录

第二OO則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言不可盡信,必揆諸理;事未可遽行,必問諸心。

譯文及註釋譯文言語不可以完全相信,一定在要理上加以判斷、衡量,看看有沒有不實之外。遇事不要急着去做,一定要先問過自己的良心,看看有沒有違背之處。

註釋揆:判斷、衡量。

遽:急忙。

行:做。

評語話入耳中,首先要用理去判斷它,看它的可信度有多少。如果它涉及個人,首先要以過去對這個人的印象來衡量,這個人是否會做這樣的事?如果它涉及事情,就要以這件事的趨勢和過程來考慮,看有沒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如果經過種種考慮,覺得可以相信,再進一步去證實和了解。不要隨便相信謠言或是不實的話。語言的價值在於它的真實,真實的話我們可以採納,虛偽的話則置之不理,有關的就管,無關的就不管,總要清楚,免得被人利用了而不知。

許多事情在做之前,一定要在心中加以斟酌。譬如這件事牽涉到哪些人,會不會損害到其他人的權益?這件事該不該自己去做?有沒有逾越之處?最重要的是,做這件事會不會違背自己的良心,讓自己到不安。這些都是要事先考慮的,如果冒冒失失地就去做,做完了才發現造成了無可彌補的損害,那時後悔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