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亞特蘭大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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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星期一的午後,我從德爾伯恩車站出發乘坐上了開往亞特蘭大的特快卧鋪列車。在車輪有節奏的碰擊聲中,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第二天一早,我去餐車享受一頓列車上的早餐在八點三十分的時候,火車緩緩地駛進了亞特蘭大車站。我步履輕快地走出車站,站在路旁等出租車。亞特蘭大的氣温要比芝加哥高出許多,大約在華氏六十度左右,陽光照在身上,讓人覺得温暖而愜意。我把厚重的大衣下來,搭在了手臂上。正在這時,一輛出租車在我的身旁停了下來,我上了車,對司機説:“麥克道諾街的南博利瓦德。”司機吃驚地轉頭盯着我:“先生,那裏是監獄。”我毫不猶豫地點點頭,説道:“是的。”然後又遞給他十美元,接着説道“到那以後,你再等我一個小時,回來的時候你還會得到同樣數目的報酬。”他滿意地笑了,聳了聳肩,轉身打開了里程錶。到了監獄的門口時,我看了一眼裏程表,大約只有四公里的路程。
司機把出租車停在路邊,熄滅了發動機,靜靜地等着我。我下了車,朝一個值勤的小營房徑直走了過去。
一名身穿藍制服的警衞端着槍走了出來,他警惕地打量了我一眼,問我有什麼事。我簡單地説了説,他揮手讓我過去了。接着,我又走向第二個營房,又一名端着温切斯特步槍的警衞走出來,盤問了我一番,並問我是否攜帶了照相機和武器,我告訴他,這兩樣我都沒帶。
在這個營房的後面是一堵三十英尺高的花崗岩圍牆,在圍牆的中間有幾扇緊緊關閉着的大門。
我來到其中的一扇大門前面,另一名持槍的警衞隔着鐵欄又一次盤問了我一遍。然後,旁邊的一扇側門“咣噹”一聲打開了。
在我走進高大的花崗岩建成的主樓以後,樓裏的一名警衞把我帶到了寬敞的走廊盡頭,在那裏擺着一張小桌,小桌的後面是一扇緊鎖着的鋼門。我在一張登記表上填了我要見的犯人的名字——艾爾·卡朋,以及我的名字、地址和請求見面的原因。在我的姓名一欄我填上了自己的真名——內森·黑勒,不過地址卻填上了皮昆特公司,職業一欄我又寫上了法律顧問。我並沒有説謊,因為現在我的確代表着皮昆特公司,儘管我看起來一點兒也不像一名律師。
這名警衞把我填好的表格遞給了另一名警衞,後者通過廣播,通知鋼門裏面的守衞去帶犯人。在這段時間內,我和他們閒聊了幾句,主要是討論了一下亞特蘭大與芝加哥天氣的差別,其中的一名警衞説他更情願住在亞特蘭大,我心裏暗想我可不想做一名監獄裏的警察。
大約又過了五分鐘,他把我帶到了附近的接待室裏,然後讓我坐在一張硬板木桌旁邊。這間接待室和我的辦公室差不多一樣大小,不過那張硬板木桌倒是很長,在桌面和地面之間還有着一層厚厚的隔板,我估計是為了防止在桌面以下傳遞東西,不過在桌面以上倒沒有嚴密的鐵絲網把兩邊分開。在灰石牆上面還安裝着有鐵欄的窗户。除了桌子和椅子之外,屋裏沒有任何其它的設施,看起來這真是一個戒備森嚴的地方。
大約過了五分鐘,一名荷槍實彈的警衞帶着一個犯人走了進來。我仔細打量了一下我這位不同尋常的主顧。他身高約六英尺,體重大約在二百磅左右,足可以稱得上膀闊圓。他的皮膚黝黑,稀薄的深棕頭髮剪得短短的。相形之下,他的眉卻是十分濃密,濃眉下的眼睛帶着一股咄咄人的殺氣,眼睛四周有着濃重的黑眼圈。他腦袋的形狀很像鬼節上的南瓜,在他糙的臉上還有着一長一短兩道刀疤,短疤看上去深而顯眼,那條長疤從下巴一直延伸到了脖子,這就足以説明他經歷過的腥風血雨了。
這名犯人徑直走到桌前,在我的對面坐下來,向我點頭微笑了一下,那笑容裏不自覺地出一絲霸氣。跟着,他又從棉布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支又又長的雪茄,用火柴點燃了,接着朝我晃了晃手中的雪茄,問我要不要也來上一支。我搖頭拒絕了。然後,他轉頭向守在門口的警衞友善地笑了一下,又點了點頭。警衞會意地轉身出去了,房間裏只剩下我和我這位臭名昭著的主顧——艾爾·卡朋。
卡朋快地向我伸出了手,上下搖晃了一下。雖然卡朋比以前瘦了一些,可是他的手還是厚重柔軟,看起來他在這裏並沒有吃到什麼苦頭。
卡朋上下打量我一眼,漫不經心地開了口“你就是黑勒?”
“是的。”
“我們以前從來沒有見過面,不過你倒是幫過我一個忙。”我説我不知道有這樣的一回事,這是我的真心話。
他快地笑了“沒關係的,你真的不想來一支雪茄嗎?”説着,他又向我揮動了一下手中的雪茄煙“兩元一支呢!正宗的古巴貨,味道不錯。”我還是拒絕了他的好意,回答道:“不,謝謝。”卡朋用一隻手支在桌子上,嘴角斜叼着雪茄煙,昂着頭滿足地説:“在這裏待著倒也不壞,這可是這麼多年以來,我第一次休息了這麼久。”他了一口雪茄,又繼續説下去“而且那些人也總是想方設法地討好我,説什麼我如果不供出他們的罪行,就讓我做監獄裏的老大。”我評論道:“看起來亞特蘭大很適合你。”他達觀地聳了聳肩,笑着説:“打打網球,做做運動,曬曬太陽…的確很好。不過…”他詭秘地向我眨眨眼“要是再有些女人就更好了。不過畢竟不能想有什麼就有什麼,生活嘛!你聽説過魯斯迪·盧丹斯蒂嗎?”
“沒有。”
“他是一個專門橇保險櫃的高明扒手,以前在我那兒幹過不少年,現在成了我的一名獄友。他為人相當地明,是他通過一位朋友使我在監獄裏還能源源不斷地收到現金。”説到這裏,他鋭利的眼睛眯縫了起來。
“你以為你是我的律師,咱們兩個就能單獨會面了嗎?不,是金錢使我受到了足夠的保護。你知道的,有很多小角想要從我這樣的大人物身上揩些油水,所以我在這裏也不得不僱上一名保鏢,就像過去弗裏奇·里約做過的那樣。”當他沉浸在對往事的追憶中時,他臉上那自得的笑容消失了,出一副傷的表情。
然後,他又振作起來,向我大聲説道:“黑勒,我現在過得確實不壞。他們派我到一家鞋廠去幹活,你能買上一雙我做的鞋嗎?我現在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一個月能掙到七美元。該死!要知道我在六家銀行裏有總數達一百萬元的存款。”我對他的抱怨未置一辭。我不知道他叫我來這兒做什麼,不過我相信絕不會是想讓我聽他發發牢騷,這不值一千美元的。
他又陷入了傷之中,聲音不知不覺地壓低了許多“我現在要是能在佛羅里達就好了,我的子和兒子現在都住在棕櫚島上,我對那孩子充滿了希望,他長大以後能當上總統的。”他的表情柔和得像是慈愛的祖父“如果我現在能在佛羅里達和他們母子二人呆在一起,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上帝啊,我多麼渴望能夠躺在綠意盎然的棕櫚樹下,享受着光和碧水。”我被這位鐵石心腸的黑社會頭領難得一見的傷深深觸動了,不過我還是靜默地坐在那裏,什麼也沒有説。
只過了短短的幾分鐘,他那副柔情的面容一下子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他用一個手指威嚴地指住我,這手指和他嘴裏的雪茄像兩支無聲的槍筒一樣威着我。他的目光變得殘酷而冷漠,就好像我是他的宿敵一樣。
他冷冷地説道:“你的那個叫內斯的搭檔和那些狗孃養的聯邦調查員竟然用逃税罪把我關進了這裏。現在我被關在這個該死的地方,那些愚蠢的手下卻正在破壞我一手創建起來的事業。”此刻,卡朋的雙眼燃燒着復仇的火焰,這使他看起來如骷髏一樣面目猙獰。
他繼續説着:“他們想要毀了它,黑勒,他們要毀掉我畢生的心血。我一定要阻止他們,我發誓!”我壯着膽子問了一句“卡朋先生,他們是誰呢?”卡朋的語氣又柔和了下來“叫我‘艾爾’吧。你叫什麼呢?內特?內特…”我點了點頭。
“好吧,內特。弗蘭克是個不錯的下屬,他的確乾得很好,我一向把他視為自己的親人,可是他現在卻想方設法取代我。”弗蘭克·奈蒂。他指的是奈蒂。
“我很清楚你的經歷,內特。你被舍邁克的手下脅迫,捲入了刺殺奈蒂的事件中。不過,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奈蒂並不想報復你,你能夠毅然決然地從那個烏煙瘴氣的警察局裏辭職,我很欽佩你這一舉動的勇氣和膽量。我像憎恨仇人一樣憎恨那些無恥的政客,在我看來,他們都是一些雙面的無賴小人。不過,我覺得合邁克還比他們稍強一些,當然他也是一個兩面討好的傢伙,只是他只用一半的力來掩蓋他是個竊賊的真相。”
“卡朋先生——”
“艾爾。”
“艾爾,你究竟想要我做些什麼?”看起來只能我主動發問了。
卡朋注視着我的眼睛,説道:“我需要找一個能夠信得過的人,你的所作所為足以證明你的為人值得敬重。雖然你可能不知道自己曾經幫過我什麼忙,可是我卻永遠不會忘記你對我的好處。我要辦的這樣事不能用我的任何一名手下,因為我只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參與此事。而且,我也不想讓我的弟兄們再捲入到一場危險的風波中,現在我還不想和弗蘭克正面鋒。”説到這兒,他冷笑了一聲“畢竟現在我關在監獄裏,而弗蘭克是自由的,我們怎麼可能隔着鐵窗自由手呢?”我皺着眉説:“我不明白。”卡朋繼續解釋説:“到了今年年底,我就要出獄了,到了那時,我會從弗蘭克的手裏奪回屬於我的位置的,不能讓弗蘭克在我的地盤上稱王稱霸,可是那需要時間。我花費了整整二十萬美元買通了華盛頓特區的一位大人物,到時他會為我敞開方便之門的。而且我還有五名律師幫助我實施行動計劃,”説到這兒,卡朋嘆了一口氣“可是,這也同樣需要時間。我不能讓弗蘭克在我出獄之前就一手毀了我的基業。”
“你認為弗蘭克他們會怎麼做呢?”卡朋面帶憂傷地搖搖頭,又了一口雪茄,這才説道:“我認為弗蘭克比我更聰明一些,這決不是誇大其辭,我的確是這麼想的。他從我的失誤中汲取了教訓,”卡朋搖了搖頭“絕不要情用事,那是我的一個重大失誤。可是等我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已經太遲了,不然的話現在我也不會呆在這裏了。我一時頭腦發熱,結果為頭版新聞提供了太多的血腥消息,人們所希望的是有一個甜美寧靜的情人節,而不是充滿血的情人節。”我什麼也沒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