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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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玄黓困敦正月,盡昭陽赤奮若十二月,凡二年。
o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五年(遼鹹雍八年),正月,遼北部叛,烏庫德寽勒部詳袞耶律巢率師進討,癸未,遣使奏捷。遼主以戰多殺人,飯僧於南京、中京。
甲申,遼主如魚兒濼。
己丑,詔聽降羌歸國。
己亥,置京城邏卒,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
辛丑,司天監靈台郎亢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罷免王安石。”帝以瑛狀付中書,安石遂謁告。詔刺配英州牢城,安石翼乃出。
遼境自壬寅後,昏霧連。
二月,壬子,以兩浙水,賜谷十萬石賑之,仍募民興水利。
丙辰,遼北、南樞密院言無事可陳。時耶律伊遜用事,羣臣俱畏之,莫敢言其短,唯後族與之抗。伊遜居常怏怏。
壬戌,遼主論討北部功,以烏庫德寽勒部詳袞耶律巢知北院大王事,以都監蕭阿嚕岱為烏庫德寽勒部詳袞,加左監門衞上將軍。
癸亥,太白晝見。
丙寅,以知鄭州呂公弼為宣徽南院使、判秦州,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蔡為樞密副使。在渭州,籍兵,悉過府,不使有隱佔。建勤武堂,輪諸將五一教閲,隊伍、金鼓之法甚備。儲勁卒於行間,遇用奇,則別為一隊出戰。甲兵整習,常若寇至。時士兵有闕,詔募三千人。秦:“士兵不必補。當以涇、渭、儀、原四州義勇分五番,番三千人,防秋以八月十五上,九月罷,防以正月十五上,三月罷,週而復始。比之募士兵,省費多矣。”從之。歲省粟錢緡十三萬有奇。
又括並邊生地冒耕田千八百傾,募人佃種。以益邊儲;取邊民闌市蕃部田八千頃,以給弓箭手養馬。鎮戎軍壕外有土山,因險築砦,乘高四望,覘賊往來,開膏腴之地二千頃,募弓箭手三千耕守,賜名熙寧砦。
諜告夏人數萬集胡盧河,出奇兵擊之,遂潰;遣四將分路追討,破其七族。夏人復犯諸砦,環慶兵不能御,遣張玉以萬人往解其圍。慶州軍變,關中大擾,討平之。帝曰:“慶卒為亂,不至猖獗,涇原之力也。”進龍圖閣直學士。自以有勞,久留邊,鬱郁不得志,寓意詞曲,有“玉關人老”之句,中使至,使優伶歌之以達于掖。帝聞而閔之,故有是拜。
戊辰,遼以歲飢,免武安州租税,賑恩、蔚、順、惠等州民。三月,甲午,南平王李尊卒,子乾德嗣。尊,公藴之孫也,既死,乾德幼,母黎氏燕太妃與宦者李若吉同主國事。訃至,遣使吊贈。
戊戌,判汝州富弼致仕。
弼至汝兩月,即上言:“新法臣所不曉,不可以治郡,願歸洛養疾。”許之。弼雖家居,朝廷有大利害,知無不言。帝雖不盡用,而眷禮不衰。王安石嘗有所建明,帝卻之曰:“富弼手疏稱‘老臣無以告訴,但仰屋竊嘆’者,即當至矣。”其敬之如此。
癸卯,遼有司奏:“、泰、寧江三州三千餘人願為僧尼,受具足戒。”許之。遼主崇佛教,僧有拜司徒、司空者,故一時習尚如此。
丙午,行市易法。
自王韶倡為緣邊市易之説,王安石善之,以為與漢平準法同,可以制物低昂而均通之,遂用草澤魏繼宗議,以內藏庫錢置市易務於京師。凡貨之可市及滯於民而不售者,平其價市之,願以易官物者聽。以抵當物力多少均分賒請,相度立限,歲出息二分納還。以户部判官呂嘉問為提舉。嘉問上建置十三條,其一雲:“兼併之家較固取利,令市易務覺察,申三司,按置以法。”帝削去此條。御史劉孝孫言:“於此見陛下寬仁愛民之至。”安石曰:“孝孫稱頌此事,以為聖政,臣愚竊謂此乃聖政之闕也。”自是諸州上供藨席、黃蘆之類,悉令計直,從民願者市之以給用。尋改在京市易務為都提舉市易司,秦鳳、兩浙、滁州、成都、廣州、鄆州六市易司皆隸焉。
戊申,羣牧使李肅之知永興軍。帝戒令撫綏一路,肅之曰:“自是朝廷以常平、助役擾州縣耳。”帝不悦。
夏,四月,庚戌朔,立殿前馬步軍秋校試殿最法。
壬子,遼賑義、饒二州饑民。
丁巳,遼主駐塔里舍。
己未,括閒田。
知定州滕甫言:“河北州縣近山谷處,民間各有弓箭社及獵人,習慣便利,與蕃人無異。乞下本道逐州縣,並令募諸公人及城郭鄉村百姓,有武勇願習弓箭者,自為之社。每歲之,長吏就閲試之。北人勁悍,緩急可用。”從之。
丁卯,二股河成,深十丈,廣四百尺。方浚河,則稍障其決水,至是水入於河而決口亦。
己卯,遼主清暑特古裏。
五月,辛巳,以古謂砦為通遠軍。帝志復河隴,會定州都監張守約請以古渭為軍,帝從之,以王韶知軍事,行教閲法。
詔:“宗室非袒免親者許應舉;初試黜其不成文理者,餘令覆試;累覆試不中者,亦量才擢用。”壬午,遼晉王耶律仁先卒,遣命家人薄葬。仁先自受知興宗,即著功績,人望翕然歸之。遼主初以定難故,甚德之;卒為耶律伊遜所間,出之於外,不竟其用,時論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