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書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説 阅读记录

宋紀六十五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起強圉協洽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o英宗體乾應歷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治平四年(遼鹹雍三年),正月,庚戌朔,羣臣上尊號冊於大慶殿,太尉奉冊授閤門使,轉授內常侍,由垂拱殿以進。是,大風霾。

辛亥,遼主如鴨子河。

丁巳,帝崩於福寧殿。太子即位,時年二十。百官入福寧殿發哀,聽遺制,見上於東楹,皆如嘉祐之儀,惟入垂拱殿後門乃哭為異。

帝初晏駕,急召太子,未至,帝復手動,曾公亮愕然,亟告韓琦,且止勿召。琦拒之曰:“先帝復生,乃太上皇。”愈促之。

帝始為皇子,被召,戒舍人曰:“謹守吾舍,上有適嗣,吾歸矣。”及即位,每命近臣,必以官而不名。大臣從容以為言,帝曰:“朕雖宮中命小臣亦然。”戊午,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百官進官一等,優賞諸軍,悉如嘉祐故事,惟百官拜赦不舞蹈。舞蹈者,嘉祐之失也。

己未,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皇太后。以宰臣韓琦為山陵使。

御史劉庠言:“禮,居喪不飲酒食。仁宗之喪,百官乃諸軍朝晡皆給酒,京師羊為之竭。請給百官素食。”禮官以為然,執政不從。

庚申,羣臣拜表請聽政,不允;表三上,乃從之。

樞密院召禮官,問詔遼母后書當何稱,自稱重侄,稱彼為太母。判太常寺李東之、同判太常寺宋求等以為當稱侄孫、叔祖母,從之。

三司使韓絳、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奏疏曰:“祖宗平天下,收斂其金,納之內藏諸庫,其所以遺後世之業厚矣。自康定、慶曆以來,發諸宿藏以助興發,百年之積,惟存空簿。近奉赦書,諸軍將校賞給已行支散外,至於文武百官,既遷官加職,其諸賜賚,若更循嘉祐近例,竊慮國家財力不堪供給。伏乞檢會真宗上仙及仁宗即位舊事施行。此乃先朝體例,非自今裁損。所營山陵制度,遺詔戒從省約,乞下三司及經由州縣,凡系科率所及路分,當職官吏,各據確數,明立期會,務在愛惜官私物力。今月猶賒,足以為集。至於諸用度,非所急者,不以小嗇為無益而弗為,不以小費為無傷而不節,深慮經遠之計,以底烝民之生。方今之切務,莫先於此矣。”太子右庶子韓維言:“竊聞故事,大行皇帝當有遺留物分賜臣下。伏思承平久,公私匱乏,又,四年之內,兩遭大故,營造山陵及優賞士卒,所費不資。若用嘉祐之例,厚行賜齎,恐為損不少。若以為奉承先志,理不可罷,則望閲諸府庫,取服用玩好物以充用,才足將意便可,不須過為豐侈。所有金諸物,可以贍兵恤民者,願賜愛惜,以救當世之急弊。”奏入,詔遺賜令內侍省取旨,裁減山陵制度令三司奉行遺制。

初議山陵,帝以手詔賜執政曰:“國家連遭大喪,公私困竭,宜減節冗費。”且謂執政曰:“仁宗之喪,先帝避嫌不敢裁減,今則無嫌也。”癸亥,內出遺留物賜宗室、近臣有差。帝謂執政曰:“仁宗御天下四十餘年,宮中富饒,故遺留特厚。先帝御天下才四年,固難比仁宗,然亦不可無也,故所賜皆減嘉祐三分之二。”甲子,遼主御安殿釣魚。

丙寅,始御陽門幄殿聽政,見百官。三司乞藏錢三十萬緡助山陵支費,從之。

癸酉,羣臣拜表請御正殿,不許;表三上,乃許之。

戊寅,以王陶為羣牧使。

二月,乙酉,始御紫宸殿見羣臣,退,御廷和殿視事。

龍圖疾直學士韓維陳三事:“一曰從權聽政,蓋不得已,惟大事急務,時賜裁決,餘當簡略。二曰執政皆兩朝顧命大臣,宜推誠加禮,每事諮詢,以盡其心。三曰百執事各有其職,惟當責任使以盡其材,若王者代有司行事,最為失體。”又曰:“天下大事,不可猝為,人君施設,自有先後,惟加意謹重。”並註釋滕世子問孟子居喪之禮一篇,因推及後世變禮,以申規諷;帝嘉納焉。

立安國夫人向氏為皇后。

丙戌,御垂拱殿。

辛卯,白虹貫

壬辰,手詔曰:“朕嘗侍先帝左右,恭聞德音,以‘舊制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輒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習行既久,義甚無謂。朕常念此,寤寐不平。豈可以富貴之故,屈人倫長幼之序乎?可詔有司革之。’朕恭承遺旨,敢不遂行!可令中書門下議,隆詔有司,以發揚先帝盛德。”於是令陳國長公主行見舅姑之禮,王師約更不升行。公主行見舅姑之禮自此始。

三月,以樞密直學士、禮部郎中王陶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陶入對便殿,帝問以時事,陶請謹聽納,明賞罰,斥佞人,任正士,復轉對以通下情,省民力以勸農桑,先儉素以風天下,限年藝以汰冗兵。

命天章閣待制陳薦同修撰《仁宗實錄》。

降工部侍郎、御史中丞彭思永為給事中、知黃州,主客員外郎、殿中侍殿史裏行蔣之奇為太常博士、監道州酒税。

先是監察御史劉庠劾參知政事歐陽修入臨福寧殿,衰服下衣紫衣,帝寢其奏,遣使諭修,令易之。朝論以濮王追崇事疾修者眾,擊去之,其事無由。有薛良孺者,修之從弟也,坐舉官被劾,冀會赦免,而修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倖,乞特不原,良孺怨修切齒。修長子發娶鹽鐵副使吳充女,良孺因謗修帷薄,事連吳氏。集賢校理劉瑾,與修亦仇家,亟騰其謗。思永聞之,間以語其僚屬。之奇始緣濮議合修意,修特薦為御史,方患眾論指以為,求所以自解,及得此,獨上殿劾修,乞肆諸市朝。帝疑其不然,之奇引思永為證,堅請必行。之奇初不與同列謀之,後數,乃以奏稿示思永,挽思永自助。思永以帷薄之私,非外人所知;但其首建濮議,違典禮以犯眾怒,不宜更在政府。帝乃以之奇、思永所奏付樞密院。修上章自辨。帝初誅修,以手詔密問天章閣待制孫思恭,思恭極力救解。帝悟,復取之奇、思永所奏以入,並修章付中書,令思永、之奇具傳達人姓名以聞。之奇言得自思永,而思永辭以出於風聞;因極陳大臣朋黨專恣,非朝廷福。修復言:“臣忝列政府,枉遭誣陷,惟賴朝廷推究虛實,使罪有所歸。”章凡三上。而充亦上章乞朝廷力與辨正虛實,使門户不致枉受污辱。於是帝復批付中書,令思永等具傳達人姓名並所聞因依明據。思永與瑾同鄉,力為瑾諱,乃言:“臣待罪憲府,凡有所聞,合與僚屬商議,故對之奇説風聞之由。然曖昧無實,嘗戒之奇勿言。無所逃罪。”而之奇亦奏:“此事臣止得於思永,遂以上聞。如以臣不當用風聞言大臣事,臣甘與思永同貶。”故二人同降黜。帝手詔賜修,令起視事。它,帝謂吳奎曰:“蔣之奇敢言,而所言曖昧,既罪其妄,賞其敢。”奎曰:“賞罰難並行。”乃止。

權知貢舉司馬光等上言,所‮試考‬合格進士許安世以下三百五人,分四等;明經、諸科二百一十一人,分三等。詔:“進士第一、第二、第三等賜及第,第四等賜同出身。明經諸科第一、第二並賜及第,第三等賜同出身。敕下貢院放榜,安世及第二、第三人併為防禦、團練推官,其餘注官守選如例。”丙辰,命提點開封府界公事、祠部郎中陳汝義判三司都磨勘司,以知開封縣、都官員外郎羅愷代其任。愷入見,問府界事,皆不知能,帝不悦。及見汝義問之,應答詳。翼,謂執政曰:“愷不才,宜複用汝義,仍與館職。”執政言汝義資序已高,復為提點則下遷,宜但令試館職而已;帝從之。知制誥邵必言:“陛下新即位,以言語擢汝義,如漢文賞上林嗇夫,恐臣下爭以利口求進。乞罷之。”不從。

昌王顥、樂安郡王頵乞解官行服,詔兩制與太常禮院詳定典禮。翰林學士承旨張方平等言:“謹按大行遺制,喪服以易月,自皇帝下至文武百官,並依先朝典故。惟宗室出則慘服,居則衰麻以終制。蓋一法度,所以尊天子也。皇帝承大統,奉宗廟,昌王、樂安郡王當與宗室同例,不容以私恩為異。”從之。

丙寅,錢明逸罷翰林學士,為端明殿學士兼龍圖閣學士。

先是御史蔣之奇言:“明逸傾險憸薄,在仁宗朝,附賈昌朝、夏竦、王拱辰、張方平之黨,陷杜衍、范仲淹、尹洙、石介之徒,朝廷一空,天下同疾。況文辭紕繆,政術乖疏,豈可冒居苑!”而同知諫院傅卞亦有言。執政召明逸,未以台諫章疏,使自引疾,因改命之。

丁卯,三司言:“在京粳米約支五年以上,慮歲久陳腐,令發運司於上供年額,權住起發五十萬石,於谷價貴處減和糴之數,變市金銀絹,輸榷貨務封樁,分給三路,以備軍需。”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