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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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州布衣徐復賜號衝晦處士。
復學《易》,通衍卦氣法,又明樂理。胡瑗作鍾罄,大變古法,復笑曰:“聖人寓器以聲,今不先求其聲而更其器,可用乎!”後瑗製作皆不效。范仲淹過潤州,見覆,問曰:“今以衍卦佔之,邊境無變異乎?”復言:“西方當用兵。”推其月,後無少差。
於是與郭京俱召見,帝問天時人事,復對曰:“以京房《易卦》推之,今年所配年月,當小過也。剛失位而不中,其在強君德乎!”帝又問:“變故與前世何若?”復對曰:“如唐德宗居奉天時。”帝驚曰:“何至此?”復曰:“雖然,陛下無深慮也。德宗忌刻,好功利,以兵服天下,其德與兇運會,故奔走失國,僅乃能免。陛下恭儉仁恕,西羌之變,起自元昊,不得已而應之,時與德宗同而德與之異,卦氣雖不得,無它也,不久定矣。”帝稱善。命為大理評事,以疾辭,乃賜處士號。
是月,遼罷修鴨綠江浮樑及漢兵屯戍之役。又以東京留守蕭薩巴言,馳東京擊鞠之。
五月,戊午,以右班殿直趙珣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都監。珣初隨其父振在西邊,訪得五路徼外山川邑居道里利害,作《聚米圖經》五卷。韓琦言於帝,詔取其書,並召珣。至,又上《五陣圖》、《兵事》十餘篇。帝給步騎,使按陣,既成,臨觀之。於是陳執中薦珣為沿邊巡檢使。呂夷簡、宋庠共奏:“用兵以來,策士之言以萬數,無如珣者。”即擢任之。
珣自以年少新進,未有功,辭都監,受兵萬人,賜御鎧仗,令自擇偏裨參佐,居涇原,兼治籠竿城。麻氈常留百餘帳,處近為暴,珣白府,引兵三萬,自靜邊歷揆吳抵木寧擊賊,俘獲數千計。靜邊將劉滬殿後,為賊所掩,珣登阪望見,縱騎數百,復又拔滬之眾以出,士皆歎服。轄戩居龕谷無所屬,珣與書招之,遺以綈綿,轄戩聽命。
左正言孫沔奏:“南郊並逐年聖節,凡文資並許奏廕子孫弟侄,略無定數。若皇親、後族,多至一二十人,少不下五七人。將國家有數之品名,給人臣無厭之私惠,俾之從政,徒以害民。乞今後約束人數,定其久制,以為萬世法。”沔累奏皆與大臣牾,又薦田況、歐陽修、張方平、曾公亮、蔡襄、王素可任諫官自代。甲子,沔罷為工部員外郎、提點兩浙路刑獄。
出內藏庫緡錢一百萬,助三司給陝西軍費。
乙丑,追封皇長子為褒王,賜名昉。
辛未,參知政事宋庠、樞密副使鄭戩並罷,庠守本官,知揚州,戩加資政殿學士,知杭州。先是呂夷簡當國,同列不敢預事,獨庠數與爭論,夷簡不悦。帝顧庠頗厚,夷簡忌甚,求所以傾庠,未得。及議范仲淹通書元昊事,夷簡從容謂庠曰:“人臣無外,希文何敢如此!”庠以夷簡誠深罪仲淹也,遽請斬仲淹。已而夷簡以杜衍之言為是,庠遂倉皇失錯。論者皆咎庠,不知為夷簡所賣也。於是用朋黨事,與戩俱罷。
以翰林學士王舉正參知政事。既入謝,帝曰:“卿恬於進取,未嘗幹朝廷以私,故不次用卿。”以知益州任中師、知河南府任布併為樞密副使。
詔夏竦屯鄜州,徙陳執中知涇州。時兩人議邊事不合,故分任之。
壬申,徙知耀州范仲淹知慶州兼管句環慶路部署司事。
初,元昊反,陰誘屬羌為助。環慶酋長六百人約與賊為鄉導,後雖首,猶懷去就。仲淹至部,即奏行邊,以詔書犒賞諸羌,閲其人馬,立條約:“仇已和斷,輒私報之,及傷人者,罰羊百,馬二,已殺者斬。負債爭訟,聽告官為理;輒質縛平人者,罰羊五十,馬一。賊大入,老幼入保本寨,官為給食。”諸羌受命,悦服,自是始為漢用。
僉署陝西經略安撫判官田況上兵策十四事,帝嘉納之。
六月,壬辰,詔陝西諸路部署司:“自今西賊犯,方得出兵掩擊諸族以牽其勢,自餘毋得擅行侵掠。”用田況言也。
王堯臣建言:“涇原路户萬四百七十餘帳,曹瑋帥本路,威令明著,常用之平西羌。其後也備稍懈,守將惟務姑息,浸成驕黠。自元昊反,鎮戎軍及渭州山外,皆被侵擾,近界户,亦遭殺虜。蕃族之情,最重酬賽,因此釁隙怒之,可復得其用。請遣人募首領願效用者,籍姓名並士馬之數。及千人,聽自推其有謀勇者一人,授以班行及巡檢之名,使將領出境。破蕩生户,所獲財畜,官勿檢覆,得首級及傷者,始以物賞,仍依本族職名補選及增俸錢。”詔如所請。
癸卯,命翰林學士王堯臣、聶冠卿、知制誥郭稹看定三館、秘閣書籍。
丙午,知幷州楊偕獻《龍虎八陣圖》及所制軍器,帝閲於崇政殿,降詔獎諭。其後言者以為器重大,緩急難用雲。
秋,七月,己酉,帝謂輔臣曰:“鄜延都鈐轄張亢與本路部署許懷德不能同心協謀,何由了邊事?宜令都部署司戒諭。若故為此以求內徙,當悉奪官,安置極邊。”已而亢疏言其所疑者十事,大略謂:“將不知兵,未聞深究致敗之由而處置之,雖徒益兵馬,亦未見必勝之理。又,賊至一處,諸路援兵各逾十程,千里遠鬥,豈能施勇!如賊已退,乃是空勞,異時更寇別路,必又如此,是不戰而自敝也。夏竦、陳執中皆朝廷大臣,凡有邊事,當付之不疑。今但主文書,守詔令,每有宣命,則翻錄行下,如諸處申稟,則令候朝廷指揮。如此,則何必以大臣主事乎乞暫許臣赴闕面陳利害。如以臣言狂率不可用,則乞重行降黜。”不報。
壬戌,置萬勝軍二十指揮。
遼詔:“諸職官私取官物者以正盜論,諸敢以先朝已斷事相告言者罪之。諸帳郎君等於地鹿,決三百,不徵償;小將軍決二百以下,及百姓犯者罪同郎君論。”甲子,詔:“將來南郊,羣臣毋得請加上尊號。”乙亥,中書、樞密院言:“陝西沿邊蕃部歸降者,多在蕃官帳下,請令部署司察其向背者,徙家內地,給閒田以處之。”奏可。亦從田況議也。
是月,元昊寇麟、府二州,折繼閔敗之。八月,戊寅,詔鄜延部署許懷德等以兵萬人援麟、府。
甲申,河北置場括市戰馬,緣邊七州軍免括。
丁亥,詔:“南郊禮近,中外毋得以皇子生復有貢獻。”罷天下舉人納公卷。初,權知開封府賈昌朝言:“自唐以來,禮部採名譽,觀素業,故預投公卷。今有彌封、謄錄,一切考諸試篇,則公卷為可罷。”詔從之。
戊子,命集賢校理曾公亮、直史館梁適試考鎖廳舉人。舉人有試官親戚者,並互送別差官試。鎖廳舉人自此始。
麟州言:“元昊破寧遠砦,砦主、侍王世亶、兵馬監押、殿直王顯死之,焚倉庫樓櫓皆盡。復領兵攻府州,州城險且堅,東南各有水門,崖壁峭絕,下臨大河,賊緣崖腹微徑魚貫而前,城上矢石亂下,賊死傷殆盡。轉攻城北,士卒復力戰,傷者千餘人,賊乃引退,縱兵四掠,又復圍豐州。”麟、府二州皆在河外,因山為城,最為險固。初,河東轉運使文洎以麟州餉道回遠,軍食不足,案唐張説出兵故道,復通河關,未及就而卒。及洎子彥博為河東轉運副使,遂通道銀城,而州有積粟可守。城中素乏水,圍既久,士卒渴乏。或勸知州苗繼宣取污溝之尼以飾埤,元昊仰視曰:“諜謂我無庸戰,不三,漢人當渴死。今尚有餘以污堞,給我也!”斬之城下,解圍去。
知諫院張方平言:“臣承乏諫省,及今未五十,凡內臣、外戚、醫官之類,遷轉者且二十人,大則防、團、刺史,小則近職要司。伏以邊陲用兵,將士上功於朝,未嘗有特恩殊命及之者。今近戚坐受恩寵,方技雜類,恩澤過當,宜為條約止。”詔並依前降指揮,常切遵守。
乙未,元昊降豐州,知州王餘慶、權兵馬監押孫吉、指使侯秀死之。始,王沿在幷州,建議乞徙豐州,不報。不逾歲,州果陷。
知諫院張方平言:“夏竦為陝西招討等使,四路軍政實節制之,師惟不出,出則喪敗,寇惟不來,來必得志,坐玩寇敵,蹙國損威。乞還竦舊官,與之一郡,遂其自全之計。”九月,戊申,詔:“鎖廳舉人,自今文臣許應三舉、武臣兩舉。”庚戌,以鄜延都鈐轄張亢為並代都鈐轄,管句麟、府軍馬公事,代康德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