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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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額埒等攻阿薩爾。布哈引還,言:“賊降在旦夕,高慶受其賂,首倡為還計,是以無功。”詔遣官鞫之,得辰額埒以下將校受賂狀,詔誅慶及察罕布哈、辰額埒等。遇赦,奪官爵為庶人。
冬,十月,丙寅朔,以畿內歲飢,增明年海運糧為百二十萬石。
壬午,帝至自上都。
丙戌,以歲飢,釀酒,弛山澤之,聽民捕獵。
丁亥,遣使就調雲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官。
諭百司:“凡事關中書省者,毋得輒奏。權豪勢要之家,佃户借糧者,聽於來歲秋收還之。”十一月,己亥,詔:“近因酒,聞年老需酒之人有預市而儲之者,其無釀具者勿問。”羅鬼女子蛇節反。烏撒、烏蒙、東川、芒部諸蠻從之,皆叛,陷貴州。丁未,命湖廣行省平章劉國傑率師討之。時劉深兵敗,帝始悔不用哈喇哈斯及董士選之言,乃遣國傑及楊賽音布哈等率雲南、四川、湖廣各省兵分道講討諸蠻,梁王提兵應之,軍中機務一聽國傑處分。賊兵勁鋭,且多健馬,官軍戰失利。國傑令人持一盾,布釘其上,俟陣合,即棄盾偽遁,賊果逐之,馬奮不能止,遇盾皆倒,國傑鼓之,大敗。既而複合眾請戰,國傑弗應。數,度其氣衰,一鼓破走之,追戰數十里。
減直糶米賑京師貧民,設肆三十六所,其老幼單弱不能自存者,廩給五月。
選六御漢軍習武事,仍萬户以下毋令私代,犯者斷罪有差。
戊申,猺人藍賴率丹陽三十六來降,授賴等官。
十二月,甲戌,給安西王所部軍士食,令各運其家,候調遣。
是歲,曲修文宣王廟成,衍聖公孔治遣子思誠入。敕中書賜田五千畝,供祭祀,復户二十人,供灑掃之役。
◎大德六年,正月,乙巳,中書省言:“廣東宣副使託歡徹爾收捕盜賊,屢有勞績,近廉訪使劾其私置兵仗、擅殺土寇等事,遣官鞫問,實無私罪,宜加獎諭。”命賜衣二襲。
晉王噶瑪喇薨。王為世祖嫡長孫,讓位於帝,退居籓邸,以仁慈見稱。屬官有年老請以子代者,內史為之言,王曰:“惟天子所命。”其自守如此。帝聞其薨,命收王印及內史印,既而命其長子伊蘇特穆爾嗣封晉王。
硃清、張宣,父子致位顯要,宗戚皆累大官,田園飽舍遍天下,巨艘大舶諸番中,車馬填門巷,僕從佩金虎符為千户、萬户者數十人。江南僧石祖進,摭其不法十事上聞。時中書省亦言硃清、張宣屢致人言,宜罷其職,徙其子孫官江南者於京,帝從之,仍詔御史台詰問。二人竟伏誅。
庚戌,帝語台臣曰:“朕聞江南富户侵佔民田,以致貧者離轉徙,卿等嘗聞之否?”台臣言曰:“富民多乞護持璽書,依倚以欺貧民,官府不能詰治,宜即追收為便。”命即行之,毋越三。
詔:“自今僧官、僧人犯罪,御史台與內外宣政院同鞫;宣政院官徇情不公者,聽御史台治之。”乙卯,築渾河堤,長八十里。仍豪家毋侵舊河,令屯田軍及民耕種。
增劉國傑等軍,仍令屯戍險要,俟秋進師。
命薩圖爾岱、阿爾等整治江南影占税民田土者。
中書省言:“御史台、廉訪司,體察、體覆,前後不同。初立台時,止從體察;後立按察司,事無大小,一皆體覆;由是憲司之事,積不能行。請自今,除水旱災傷體覆,餘依舊例體察為宜。”從之。
詔:“軍官除邊遠出征,其餘遇祖父母、父母喪,依民官例立限奔赴。”畜養鷹、犬、馬、駝等人擾民。
己未,以諸王珍圖誣告濟南王,謫置劉國傑軍中自效。
宋隆濟累攻圍貴州,不解,劉深等糧盡,道梗不通,遂引兵還,隆濟復率眾遮之,委棄輜重,士卒殺傷殆盡。
南台御史中丞陳天祥上書諫曰:“八百媳婦乃荒裔小夷,取之不足以為利,不取不足以為害。而劉深欺上罔下,率兵伐之,經過八番,縱橫自恣,中途變生,所在皆叛。既不能制亂,反為亂眾所制,食盡計窮,倉皇退走,喪師十八九,棄地千餘裏。朝廷再發四省之兵,使劉二巴圖總管以圖收復,湖南、湖北大發運糧丁夫,眾至二十餘萬。正當農時,驅此愁若之人,往回數千裏中,何事不有!比聞從徵敗卒言,西南諸夷皆重出復嶺,陡澗深林,其窄隘處僅容一人一騎,上如登高,下如入井,賊苦乘險邀擊,我軍雖眾,亦難施為。或諸蠻遠遁,阻隘以老我師,進不得前,旁無所掠,將不戰自困矣!且自征伐倭國、占城、、緬諸夷以來,近三十年,未嘗有尺土一民之益,計其所費,可勝言哉!去歲西征,及今此舉,何以異之!請早正深罪,仍不明詔招諭,彼必自相歸順,不須遠勞王師,與小丑爭一旦之勝負也。為今之計,宜駐兵近境,多市軍糧,內安外固,漸次服之,此王者之師,萬全之利也。苟謂業已如此,罷不能,亦當詳審成敗,算定而行。彼諸蠻皆烏合之眾,必無久能同心捍我之理。但急之則相救,緩之則相疑,以計使之互相仇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動之時,徐命諸軍數道俱進,服從者懷之以仁,抗敵者威之以武,恩威兼濟,功乃易成。若復舍恩任威,深蹈覆轍,恐它之患,有甚於今者也。”不報,遂謝病去。
二月,丙戌,遣陝西省平章伊蘇岱爾、參政汪惟勤將川陝軍,湖廣平章劉國傑將湖廣軍,徵八番、順元諸蠻,一切軍務,並聽伊蘇岱爾、劉國傑節制。
罷徵八百媳婦右丞劉深等官,收其符印。
癸巳,帝有疾,釋京師重囚三十八人,命侍御史王壽奉香江南,遍祀嶽鎮海瀆,密察去歲風水為災,百姓艱食,凡所經過,採聽入對。使還,具奏:“民之利害,繫於官吏善惡。宜選公廉材幹、存心愛物者專撫字,剛方正大、深識治體者居風憲。天災代有,賑濟以時,無勞聖慮。惟是豪右之家,仍據權要,當罷其職,處之京師以保全之,此長久之道也。”初,壽與台臣奏:“宰相內統百官,外均四海,位尊任重,不可輕假非人。三代以降,國之興衰,民之休慼,未有不由相臣之賢否也。世祖初置中書省,以呼圖布哈、塔齊爾、安圖、巴延等為丞相,史天澤、劉秉忠、廉希憲、許衡、姚樞等實左右之,當時稱治,比唐貞觀之盛。迨至阿哈瑪特、郝禎、耿仁、盧世榮、僧格、實都等,壞法黷貨,毒億兆。近者阿固台、巴顏、巴特瑪琳沁、阿爾等專政,煽惑中,幾搖神器。君子小人已試之驗,較然如此。臣願推愛君思治之心,正互陳,成敗對舉,庶幾上悟天衷,懲其既往,知所進退,天下之事可從而理也。”三月,丁酉,以旱、溢為災,詔赦天下。平灤被災尤甚,免其差税三年;其餘災傷之地,已經賑恤者免一年。今年內郡包銀俸鈔,江淮以南夏税,諸路鄉村人户散辦門攤課程,並蠲免之。
甲寅,合祭昊天上帝、皇地祗於南郊。遣中書左丞相達喇罕、哈喇哈斯攝事。
烏撒、烏蒙、東川、芒部及武定、威遠、普安諸蠻因蛇節之亂,皆以供輸煩勞為辭,乘釁起兵,攻掠州縣,焚燒堡砦,遣伊蘇岱爾等將兵會劉國傑討之。時國傑方討順元蠻,不及來會。伊蘇岱爾等率師分道並進,次第平之。
夏,四月,乙亥,浚永清縣南河。
庚辰,上都大水,賑其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