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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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殿,閲諸班直藝,遷賞有差。
甲寅,以李全為彰化、保康軍節度使、儀同三司、京東鎮撫使。全不受命。
初,全先據揚州以渡江,分兵徇通、泰以趨海。其下皆曰:“通、泰鹽場在焉,莫若先取為家計,且使朝廷失鹽利。”全朝廷不為備,且不遽絕其給,乃挾蒙古李、宋二宣差以虛喝朝廷,然蒙古實未嘗資全兵。全遣張國明齎金寶至臨安稟議,揚言:“李宣差英略絕倫,騎五百步;朝廷莫若裂地王之,與增錢糧,使備邊境。”遍饋要津,求主其説。國明入見,以百口保全不叛。朝廷雖知其,姑事苟安,不之詰。
及全糴麥舟過鹽城,知揚州翟朝宗嗾尉兵奪之。全怒,以捕盜為名,水陸數萬,徑搗鹽城,戍將陳益、樓強、知縣陳遇皆遁,全入城,據之。朝宗倉皇遣幹官王節懇全退師,全不許,留鄭祥、董友守鹽城,而自提兵還楚州,以狀白於朝曰:“遣兵捕盜,過鹽城,縣令自棄城遁去;慮軍民掠擾,不免入城安眾。”朝廷乃授全節鉞,令釋兵,命制置司幹官耶律均往諭之。全曰:“朝廷待我如小兒,啼則與果。”不受制命。明廷為罷朝宗,命通判趙璥夫攝州事。
先是士大夫無賢愚,皆策全必反,而不敢言,國子監丞度正獨上疏極言之,且獻斃全之策有三。其言梗亮切,時不能用。至是趙範、趙葵累疏以全必反為言,史彌遠不納。
丁巳,臣僚言:“請下江東、西、湖南、北、福建諸路總漕倉司,應鄰境被寇州郡,合解諸司錢物,比之常年期限並展一季。”詔户部詳度。
六月,戊辰,臣僚言:“二廣諸郡,凡教官、法掾、自謂間官,率厭風土,置身台幕。請行戒飭,如循習不悛,並與鐫斥,帥、漕並置於罰。”從之。
癸酉,錄行在繫囚。
辛卯,臣僚請戒飭郡守,痛革税賦、刑獄、差役、版籍四弊;從之。
壬辰,臣僚請戒飭二廣漕司:“嚴所部州縣,丁錢每歲核實見存之數造簿,依條限前期發下,催納、銷注,違者按劾。”詔吏部詳度。
蒙古兵圍京兆,金兵救之,為蒙古所敗,城遂破。
秋,七月,丁酉,以汀州寧化縣曾寡婦晏氏給軍糧、御漳寇有功,又全活鄉民數萬,詔封恭人,官其子承信郎。
丁未,臣僚請今後疏決,先期降旨,下臨安府、三衙:“應犯罪在指揮前,許引用恩赦;如指揮後有犯罪,雖已停決,不在原減之數。共合引赦人,不許於停決前輕行斷遣。如或違失,從故出入人罪條制施行。”令刑部詳度。
癸丑,臣僚請申嚴堂除之制,庶幾士人毋敢躁進,中書之務可清;從之。
蒙古主自將伐金,皇弟圖壘、皇侄莽賚扣率師從徵。道經平陽,見田野不治,問兵馬都總管李守賢,對曰:“民貧,乏耕具政然。”蒙古主命給牛萬頭,仍徙關中户中墾地河東。
八月,癸亥,詔:“明禋侍祠執事官既受事,毋得臨期規避。如或循習,罰無赦。仍委台諫覺察。
武仙既歸金,金復以為恆山公,置府衞州。蒙古兵圍之,金將完顏哈達率眾來援,完顏彝先登,蒙古諸帥皆北。既而史天澤以千人出出金兵後,合諸帥攻之,仙逸出,屯胡嶺關。天澤遂取衞州。
九月,辛丑,大饗於明堂,赦天下。
丙午,封美人謝氏為貴妃。
壬子,詔:“浙西提舉司下所部州縣,將修復圍田減納苗税,毋收斛面。”冬,十月,辛酉,臣僚請下吏部:“今後縣典獄官,須曾歷三考,有縣令舉主三員,無過犯人,許注,毋得破格輕授。或監司、帥守闢置,亦令吏部審實合格,方許放行。”從之。
壬戌,進知棗陽軍史嵩之官一等,以置堰、屯田有勞也。
以趙善湘為江淮制置使。
時李全造船益急,至發冢取杉板,鍊鐵錢為釘,熬囚脂為油灰,列炬繼晷,招沿滲之命為水手;又治趙璥夫,以蒙古為辭,邀增五千人錢糧,求誓書、鐵券。朝廷猶遣餉不絕,全得米,即自轉輸淮海,入鹽城,以贍其眾。它軍士見者,曰:“朝廷惟恐賊不飽,我曹何力殺賊!”陽湖人皆怨,至有“養北賊,戕淮民”之語。全又遣人以金牌誘脅周安民等,造浮橋於喻口,以便鹽城往來。史彌遠如平時。鄭清之力勸帝討全,帝乃使善湘圖之,許便宜從事,仍命以內圖進取,外用調停,唯趙範、趙葵力請進兵討之。
蒙古主遣蘇格使金,因覘其虛實,語之曰:“即不還,子孫無憂不富貴也。”蘇格至汴,見金主曰:“天子念爾土地狹,民力疲,故遣我致命。爾能恭修歲幣,通好不絕,則轉禍為福矣。”謁者令下拜,蘇格曰:“我大國使,為爾屈乎!”金主壯之,飲以金卮,曰:“歸語汝主,必加兵,敢率鋭以相周旋,歲幣非所聞也。”蘇格飲畢,即懷金卮以出,默識其地理厄,人民強弱。既覆命,備以虛實告,且獻所懷金卮。蒙古主喜曰:“我得金於汝手中矣!”復賜之。
蒙古圖壘帥眾入陝西,於京兆、同、華間破寨柵六十餘所,遂趨鳳翔。金以完顏哈達及布哈行省事於閿鄉,以備潼關。
十一月,丁卯,殿前司請撥本司一千人名額,令嘉興府招瀕海漁業、慣風濤、少壯昆捷之人,試驗,刺充澉浦水軍;仍增置統制官一員,通行部轄。從之。
癸卯,臣僚言:“曾經奏劾,有永不得親民差遣指揮之人,如引赦,乞改正。並令都司、吏部取元犯考訂,除情輕從舊制外,其或貪贓慘酷,刑寺不得例作不曾推勘免約法許令改正。”從之。
丙午,詔:“壽明慈睿皇太后,明年聖壽七十五,古稀有甚之慶,令禮部、太常寺討論以聞。”戊申,立貴妃謝氏為皇后。後,天台人,丞相深甫之孫也。帝即位,議擇中宮,太后以深甫有援己功,命選謝氏女,遂與賈涉女同入宮。賈女有殊,帝立之,太后曰:“謝女端重,宜正中宮。”左右亦相竊謂曰:“不立真皇后,乃立假皇后耶?”帝不能奪。賈才人專寵後宮,後處之裕如,太后益賢之。
陳壎上言,請去君側之蠱媚以正主德,從天下之公論以新庶政,蓋指賈才人及史彌遠也。壎,彌遠之甥也。彌遠謂壎曰:“吾甥殆好名耶?”壎曰:“好名,孟子所不取也。然求士於三代之上唯恐其好名,求士於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耳。”力求去,出判嘉興府。
李全突至揚州,副都統丁勝拒之,全攻南門。趙璥夫得史彌遠書,許增萬五千石糧,勸全歸楚州,遣劉易就全壘示之,全笑曰:“史丞相勸我歸,丁都統與我戰,非相紿耶?”擲書不受。璥夫恐,亟發牌印,迓趙範於鎮江,範亦刻約趙葵,葵帥雄勝、寧淮、武定、強勇四軍萬四千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