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處女膜整形&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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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到第六天,她的母親不忍心了,勸她父親乾脆送點毒藥進去,早早"成全"算了,她父親卻説:…你要曉得我們縣裏的鄉風,凡是絕粒殉節的,都是要先報官。因為絕粒是一件頂難能而又頂可貴的事,到引恰死的時候,縣官還要親自去上香進酒,行三揖的禮節,表示他敬重烈女的意思,好叫一般婦女都拿來做榜樣。有這個成例在先,我們也不能不從俗。阿絕粒的第二天,我已經託大舅爺稟報縣官了。現在又叫她服毒,那服過毒的人,臨死的時候,臉上要變青,黑,有的還要七竅血。縣官將來一定要來上香的,他是常常驗屍的人,如何能瞞過他的眼?這豈不是有心欺騙父母官嗎?
我如何擔得起!
阿在第七天餓死了。縣官送了一塊匾,上題四個大字——"貞烈可風"。
未嫁守貞這一派純粹是神上的女處派,是屬於望門寡而未殉死的一種。其實望門寡殉死倒也來得痛快,否則像這派一樣的矢志不嫁,最後老女處以死,這段漫長的歲月也不是好過的。
舉一個例,在吳德功《彰化節孝冊》裏,曾記"貞婦吳石氏傳":…氏年十六,夫年十九,尚未行合巹之札,不幸夫殤,氏悲傷數,痛不生…然以雙親在堂,不敢過哀。
人鹹稱其孝。氏母念其青年,值歸寧時,再卜于飛。氏聞之,大慟,不辭而歸。咸豐十一年戴逆之亂,盜賊蜂起。
闖入氏家,有輕薄者挑以戲語,氏峻容拒之。賊中有知其貞節者,喝之退。後輕薄者旋與人戰,甫開陣,即為銃中斃(俗謂之中頭門銃),人鹹謂侮貞婦所致。自是羣賊相戒,不敢人其門,一家免受騷擾。天之相貞婦也,不亦厚哉!光緒二十年,沙連紳士陳上治、陳次仁等保舉請獎,蒙准入彰化節孝祠。其後雲林縣謝壽泉亦表其閭。
已嫁守寡這是人數最多的一派。一個女人死了丈夫,守寡固然也好,但是改嫁也未嘗不好。年紀輕輕的就開始守寡,總未免有點那個!明朝徐文長的那篇《貢氏傳》裏,描寫貢氏的守寡論,很有代表:貢氏某處人,嫁郡諸生某,某某地中名士。貢助之方成學,顧嬰疾且死,執貢手曰:"吾不能偕子以室矣!待子以,得乎?"貢泣曰:"幸而更舉案以從,妾之願也,即不諱,妾有把中握帚,為君除棺中埃耳!不待我以,將何為?"某遂瞑。貢則撫其所遺孤女以居,未幾,女亦死。
母憐之,則來相規曰:"一嬰要不能有,而子以終身,可乎?"貢則復位曰:"良人谷而不後,天也;若守節則人耳!"乃剪髮以誓。母數之,偶為一歸…閲四十乃死,蓋年六十矣〔注三〕必須要指出的是:中國的寡婦守寡的多,殉夫的少,這個原因大都是為了要養兒女(甚至遺腹子),或者養舅姑(公公婆婆)〔注四〕,基於這種養老育幼的緣故,故中國的寡婦殉夫數目,趕不上印度。
這一類觀念演變到極致,甚至太太在丈夫死前就要有一番決絕的表示;像房玄齡年輕時,有一度病得要死,他向太大説可以另找新歡,他的太太為了表示絕不變心,特地將自己一隻眼睛挖出來!後來房玄齡的病好了,可是太太卻變成一個獨眼龍。
再嫁困難由於"女處膜主義"到"泛女處主義"的作祟,一個把"女處膜"給了男人的女人,再想憑無膜之身,博有膜之報,自然就難難難了。所以寡婦再嫁也好、離婚改嫁也罷,都得不到正常的待遇,得到的反倒是嘲笑與譏諷。像元朝李有《古杭雜記》中所挖苦的:"掛起招牌,一聲喝采,舊店新開。"宋人秦觀《淮海集》中"蔡氏夫人行狀"裏記蔡氏年十四適同郡環生,生故疾病,成禮十六而卒,夫人雖幼,居喪事舅姑孝謹如成人。已而其舅又卒,為之斬衰、蔬食、誦佛經,無復更嫁意。於是其母與諸昆弟率親族數十人即環館,奪之,曰:"若十四而適人,十六而夫死,為夫之喪三年,舅之喪又三年,若為人婦,亦至矣!
又不更嫁,無乃過乎?且環父子俱止嗣,若雖守志,將誰與居?"夫人悲哀,迫不得已,遂去環氏。一年而歸徐君…俄而〔徐〕君病且殆,夫人曰:"身踐二庭,女子之辱也!蚓又如此.生復何聊?吾其決矣!"因不食,潛使一媪市砒霜…徐君沒二,而夫人亦卒矣…年三十九。
這個故事,把"身踐二庭,女子之辱也"一觀念完完全全顯示出來了。
上面五種"泛女處主義"的類型和毒,有的已經消失了(如烈婦烈女的旌表、貞節牌坊的頒賜);有的已經減少了(如自動殉情、未嫁守貞);有的似乎還是遺風猶在(如守寡的重視、不守寡的歧視、離婚的不易、離婚後再嫁的困難、訂婚的約束力太大等等)。這些遺風,都是會被洋婆子暗笑的,也都是回光反照的神國粹。這種國粹在我們這個禮義之邦的社會里,還是經常要間歇的發作起來。
例如十個月前,招商局海張輪失事,三副殉職了,他的太太卻服毒自殺。報上立刻冒出了舊道德的詞彙,説是"痛夫遇難,貞婦殉節",接着就來了讀者投書,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八的台北《徵信新聞》上,居然發佈了這樣的"讀者之聲":祁夫人貞烈足式·請建碑以宏社教頃讀十六責報驚悉沉沒海張輪三副祁英遺嫡祁陳雲利女士因痛念亡夫,竟放棄三十餘萬卹金不領,自殺殉夫,遺書三封充滿着愛亡夫、愛國家、愛社會孤兒的情意,表現了崇高的倫理道德,為婦女留下不朽典範,本人與祁君夫婦並無一面之識,但對祁陳雲利此種烈女節婦偉大的表現,致無上的敬佩,當此人心不古世風下,政府表揚好人好事不遺餘力,為轉移社會風氣發揚國有倫理道德計,謹請貴報轉請社會人士及中華民俗改進會,洽請招商局將祁婦應領三十萬卹金,在高雄基隆兩港口公園內建一烈女節婦紀念碑,表揚祁婦忠貞亮節永垂不朽。
這就是我所謂的"神國粹"的"間歇發作"。因為祁太太的自殺,是基於她的情和信念,她為這種情和信念輕生,不管有無必要,對她個人總歸還是一種解方式。但是這時候出來幾個腐儒,認為"貞烈足式"、"不朽典範"、"忠貞亮節",而要"建碑以宏社教"、"發揚固有倫理道德"、表揚"烈女節婦",這就是胡鬧了!因為現代化"倫理道德"、"好人好事"的典範,已不是"自殺殉夫"時代的標準了,一個不肯"自殺殉夫"的女人,既不礙其"倫理道德",也不傷其"好人好事",換句話説,"倫理道德"與"好人好事"並不以"自殺殉夫"為要件,而一個現代化政府,正應當"轉移社會風氣",要使它"人心不古"。
"人心不古"才能"世風上",才能沒有無謂的愚忠愚孝愚貞愚節,才能走向理智的愛國主義、合理的男女平權思想,以及人道而不野蠻的觀念。只有那樣,我們的五千年禮義之邦才不會再有"桀犬吠堯"的現象、不會再有討姨大大的現象。
不會再有新時代的"阿"和新時代的"王三姑娘"!論"泛女處主義"與強xx"女處膜主義"的象擴大與建構化,變成了"泛女處主義","泛女處主義"的最大毒,是它導引出一個錯誤的思想——被強xx後的錯誤思想。
按照中外的傳統,一個女人不論未婚已婚,如果不幸被人強xx,她最後該走的一條路,就是所謂"羞忿自殺"。
在第二卷第三期(五十九號)《文星》裏,有十三幅"路克麗斯之被辱"(therapeoflucrece)的畫頁,介紹莎士比亞那首一千八百五十五行的敍事詩,講到路克麗斯被強xx後,她在丈夫面前用刀自殺:sheuttersthis:"he,he,fairlords,"tishe,thatguidesthishandtogivethiswoundtome。
"左手的繆思"余光中先生的傳神譯詩是:她只説:"他,他,好爵爺,是他指使這隻手給我這傷疤。"於是她死了,她用死的壯烈來抗議這種羞辱(shame),用死的代價來表明自己是個道道地地的節婦(truewife)。
這種中古的思想模式,這種中古的漂白貞節的方式,在我們中國的民間裏,也是多得隨手可舉,試翻翻"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二月壬午:旌表江寧烈婦,戴有功薛氏,拒殞命;烈女,孟行可女閨姐,拒自盡,各給銀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二月乙未:旌表陝西烈婦吳氏,拒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四月庚午:旌表河南烈女,鄭維德義女喜孜,拒殞命;湖廣烈婦,任邦畿何氏,拒自盡,各給銀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五月王子:旌表直隸烈女,張耿女張氏,拒自盡;陝西烈婦王氏,拒殞命,各給銀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十一月乙卯:旌表河南烈婦孫氏,拒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十二月己已:旌表河南烈婦,張玉生程氏,拒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十一個月間,高高在上的皇帝就褒揚了九個"拒殞命"、"拒自盡"的不幸女人,這是何等"鼓勵"!"給銀建坊"(貞節牌坊),這又是何等"誘惑"!
同治五年(一八六六)《蘇州府採訪總局知照單》裏,就有申請旌表的條例:烈女凡未經適人,遇暴身殉者,例得具請。
烈婦凡夫故哀毀,或因親屬強改嫁,及遇強暴、遭寇難而自盡者,不論年歲,均得具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