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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八年·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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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她的前夫接受警方的查詢,終於清楚“波莉”的本名與經歷。

“波莉”本命瑪莉·安·尼古拉斯,42歲,出生地是倫敦南部的坎伯威爾,父親是一位鐵匠。20歲時和印刷工人威廉·尼古拉斯結婚。但是天生懶惰與愛喝酒的病,促使她在一八八一年時離婚。她有五個孩子,死時長子已經21歲。

她的前夫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而警方在附近進行了偵察之後,並沒有找到任何的目擊者。

離現場只有數碼遠的地方,有一棟名叫“新小別墅”的分層住宅。當天晚上那棟住宅裏有一位住户整夜沒有睡覺地在看書,但他説那晚沒有聽到任何慘叫或打鬥的聲音,整個晚上都非常安靜。據這位住户的證詞,警方內部有人提出“死者被害之後才被馬車運到現場”的看法。

除了這位住户外,在現場附近的鐵道調度場或廢馬處理廠徹夜工作的男人們也説,沒有聽到任何可疑的聲音。

從死者死亡的狀況看來,被殺的時候應該了很多血才對,但卻除了發現屍體的現場以外,附近沒有發現血跡,或任何落下來的一滴血。依這個條件看來,行兇的地點只可能是發現屍體的現場。

這個命案讓屯貨區在英國聲名大噪。送信件的郵差稱那裏是“殺人路”讓當地的居民相當不愉快。百年後的今,哪那個事件仍然餘波盪漾,屯貨區已經改為達沃徳街。

2第二件命案被發現的時間,是一八八八年九月七瑪莉·安·尼古拉斯舉行喪禮後的翌早上。

距離第一個殺人現場屯貨區西邊大約半英里遠的地方,有一條叫做漢伯利街的馬路,那是一條比較寬且長的路。至於哪裏的街道景象又是如何呢?引用一下昭和初期(指西元一九二五年起)曾經去哪裏做過實地調查的作家牡逸馬(1)所寫的文章吧!

注(1):本小説家,本命長谷川海太郎,1900-1935,以林不忘,牡逸馬、谷讓次這三個筆名分別做不同類型的創作,以筆名牡逸馬的創作則以犯罪實錄小説為主。

“衣着簡陋、赤着腳的小孩從早到晚在馬路上亂跑。這個代表貧民窟的街上,還住着許多以勞動者或以外國低級船員為對象的女。”這就是那條街的部分景象。

漢伯利街上有一排廉價的出租房屋。漢伯利街29號的後院,就是發生這個命案的起點。

這是一棟三層樓建的磚造排屋(2),面對馬路的門經常是關閉着的,住在這裏的人總是從院子裏通往後面的柵門出入。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大白天就會看到女或醉漢、漢出出入入。

九月八上午六點過後,淡淡的朝陽開始入排屋的後院,住在三樓的史比特區果菜市場的搬運工約翰·戴維斯因為要上班了,所以下樓到後院。

就在他從石階上下來,要走到後院的時候,看到一個女人躺在和鄰居界的牆壁牆角處。他原以為那是一個喝醉的女人,但是一走進那個女人,便看到女人全身是血,傷痕累累。

他嚇得立刻狂奔到附近白教堂路的警察局。

注(2):始於十七世紀後期的歐洲,概念是相互對稱,公用側邊牆壁,彼此相連的並排建築。

屍體的手掌朝內、手臂伸直且兩腳張開,像在朝拜似的雙膝着地。死者的手上、臉上都是血,身上的黑長外套與裙子往上翻起,出被切割的亂七八糟的腹部。不過,死者的死因並不是腹部上的傷口,而是咽喉上的刀傷。

那時通往後門的柵門外已經圍滿了好事者,附近的窗口也擠滿了一臉好奇表情的住户面孔。

臨時驗屍工作一結束,屍體就被抬上擔架、蓋上防水布,送往附近的老懞塔古街臨時停屍間。上個星期的瑪莉·安·尼古拉斯的屍體,也曾經被收容在哪裏。

屍體的腳步有兩枚黃銅戒指、數枚硬幣和染血的信封紙片。另外,附近的自來水龍頭下面,有一間浸濕的皮圍裙。這件圍裙之後還引發了別的事件。

下午兩點後,巴克斯達·菲利浦醫生開始進行解剖屍體的調查工作。從受害者沒有發出慘叫來看,兇手應該是從死者的背後掩住了受害者的嘴巴,然後刀子從受害者的右耳下面刺入,一口去切割到左耳下面,一刀殺死了受害者。兇手似乎有砍下受害者頭部的想法,但是後來不知怎的改變了想法,還把手帕系在脖子上。

另外,死者的腹部被剖開,腸子被切斷拉出體外,掛在死者的“右肩”;子宮、xx道的上部、膀胱的三分之二也完全被切除了。飛利浦醫生看到這種情形後,非常有自信地説:“這是學過解剖學,悉解剖工作的人所作的犯罪行為。”因為看熱鬧的好事者之中,有人認識受害者,所以很快就查出受害者的身份了。她是被人稱為“黑安妮”在白教堂一帶頗為出名的女。

“黑安妮”的本名是安妮·查不曼,有人説她45歲,但也有人説他是47歲。她來自中產階級,是開膛手傑克事件的受害人中唯一有修養的人,因此自視甚高,同行的女們對他的評語並不好。

她曾經和一位有獸醫資格的男人結婚,還生了孩子,但是嗜酒的病招來離婚的命運。離婚後她輾轉來東區,落腳在漢伯利街以南約330碼的地方,住在多賽特街35號。

她的身高雖然不足五英寸,但是身材豐滿、比例均勻,藍的眼睛,高高的鼻子、深褐的頭髮,可惜有酒中毒的病和肺結核,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至少老了八歲。遇害前的四個月,她才搬到多賽特街的廉價公寓,每次攬到客人後,就立刻把客人帶回家裏,賺取生活費和酒錢。

發生了兩個命案後,一入夜,白教堂一帶就變成了鬼域,沒有人敢在哪附近走動,只有朦朧的瓦斯街燈屹立在霧裏的空氣中。不過,因為報紙的熱烈報導,星期六或星期的白天時,就會有不少人因為好奇心,而跑去看命案的現場。白天的白教堂好像倫敦的新名勝區,然而蘇格蘭場的情況卻比較不妙,因為太受矚目,所以直接或間接地傳來了許多號稱與命案有關的訊息,造成了不少的困擾。

那個時代還沒有所謂的基本人權,窮人經常因為黑函或謠言,遭受到差別對待。但警方因為擔心或許會發生第三起命案,所以有一點點的風吹草動就小題大做。

然而兇手到底在哪裏?仍然一點頭緒也沒有。不管是蘇格蘭場的警探,還是一般的老百姓,都生活在不安之中,批評警方無能的聲音四起。國會的地方議員薩莫埃爾·蒙塔古因為看不下去了,於是宣佈懸賞一百英鎊來追捕兇手。

在賞金的鼓勵下,更多捕風捉影的訊息和密告黑函湧入了警方的信箱。可是,那些訊息或黑函都對警方沒有什麼幫助,反而讓整個英國社會陷入歇斯底里的恐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