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法庭上的較量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江正走近了一些,悄無聲息地坐到了王長恭對面的沙發上,賠着小心道:“老領導,周秀麗的案子正…正審着,您…您真不該這時候來長山啊!”王長恭抬頭看了江正一眼:“正同志,你以為我是為周秀麗來的嗎?”江正勉強笑道:“不是我以為,黃國秀和林永強同志都會這樣想嘛!”王長恭把手上的茶杯往茶几上用力一,震得茶几上的煙灰缸都跳了起來:“如果這樣想,他們就錯了,大錯特錯了!我這次來長山,不是為周秀麗,是為長山礦務集團幾萬困難職工來的!是代表省委、省政府來的!培鈞同志説了:弱勢羣體的社會保障問題必須儘快解決,這是不能含糊的!老百姓要吃飯,要填飽肚子,這是天大的事情,一個代表最廣大人民羣眾本利益的黨不能不管人民的死活!”江正對王長恭不得不服:明明知道周秀麗的案子正在審着,明明知道省委調查組在查他們上屆班子的問題,王長恭這位老領導不但來了,還來得理直氣壯,竟把場面上的官話説得那麼合情合理,那麼富有情!
更讓江正想不到的是,王長恭又批起了他,用指節敲着茶几,口氣極為嚴厲:“而你呢,正同志?你又是怎麼做的呢?省委、省政府的困難,市委、市政府的困難,長山礦務集團南部煤田幾萬失業礦工的困難,你不是不知道!可你做了些什麼?你和你那位連襟王小峯貪婪得很嘛,和蘇阿福攪到一起去了嘛!一分錢沒付,就把大富豪價值十幾萬的高檔裝潢材料全拖回家了,把自己家裝潢得像賓館!你這個同志的黨在哪裏啊?良知在哪裏?人又在哪裏啊?你到底還有沒有良知和人啊?心裏還有沒有老百姓啊?當真朱門酒臭,路有凍死骨了?啊?!”江正不住渾身燥熱,額上滲出了一層汗珠:“老領導,這…這我得解釋一下:這都是我連襟王小峯揹着我辦的,我…我知道後就找了唐朝陽同志…”王長恭擺了擺手:“不要解釋了,我知道,都知道!你主動向朝陽同志和市委坦白贓了。所以,蘇阿福把黑名單出來後,你也就不怕了,你很聰明嘛!”江正心裏明白,王長恭的耿耿於懷肯定是在擊斃蘇阿福的事上,於是,又急忙解釋:“老領導,您關於…關於處理蘇阿福的指示,我…我執行不力…”王長恭揮手打斷了江正的話頭:“等等,等等,正同志,我請問一下,我對處理蘇阿福有過什麼指示啊?我什麼時候對你具體辦案發過指示啊?我不過把握個大原則!在我的印象中,對蘇阿福我自始至終強調了一點:這是個關鍵人物,這個人一定要抓住,決不能讓他逃了或者自殺,一句話:要活的,是不是啊?!”江正沒想到王長恭會翻臉不認賬,一下子呆住了:幸虧當時他沒下令擊斃蘇阿福。如果真這麼幹了,再不主動找唐朝陽説清自己的問題,現在麻煩可就大了。王長恭不在這四十八人的黑名單上,他和王小峯卻榜上有名,他就是有一百張嘴只怕也説不清了:誰都會認為他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經濟問題,才搞了殺人滅口!
王長恭也説到了這個問題,口氣卻和氣多了,竟有了些親切的意思:“正同志,蘇阿福那四十八人的名單上有我王長恭嗎?好像沒有吧?倒是有你!周秀麗不是個東西,你就是好東西嗎?下面對你和公安局的反映一直不少,我不是沒提醒過你!還説過要到你家去看看,看看你家那座宮殿,你躲我嘛,就是不安排嘛!”江正抹着頭上的冷汗:“王省長,這…這我得解釋一下…”王長恭阻止了:“正同志,不要解釋了,你能在關鍵時刻坦白贓還是比較好的!可你不要產生錯覺啊,不要以為周秀麗是犯罪分子,你倒是什麼清白的人。劉茂才鬧法庭時説,被告席上少了個人,少了誰啊?我看少的是你江正嘛!”就説到這裏,秘書小段敲門進來了,説是省委書記趙培鈞來了電話。
王長恭立即起身送客:“正同志,就這樣吧,要總結經驗,接受教訓啊!”江正連連應着,幾乎是下意識地站了起來,後來也不知是怎麼走出的長山大酒店,又是怎麼上的車。當時頭腦恍惚得很,像似做了一場很不真實的夢。
開着車一路回家時才想到,他和王長恭這回是完了,徹底完了。因為留下了蘇阿福這個活口,周秀麗被押上了被告席,不管這次周秀麗被判多少年,王長恭對他的仇恨都將是永世不得消解的,心裏便冒出了向市委和省委告發王長恭的念頭。
細想想,卻又覺得不妥:你説王長恭曾下令對蘇阿福殺人滅口,誰會信呢?王長恭不在蘇阿福的受賄名單上,從情理上推斷用不着這麼做,説他是想保護周秀麗和包括他江正在內的一批長山幹部吧,這告發就更不像話了:你的老領導要保護的是你,你卻把老領導賣了,你算個什麼東西?更重要的是,拿不出任何證據,既無旁證,又無物證,王長恭今天也把話説明了:人家從來就沒下過這樣的指令!
越想心裏越害怕,不由得對葉子菁生出了深深的敬意,這個女檢察長真了不起,明知周秀麗的後台是王長恭,硬是頂着壓力把案子搞到了今天。葉子菁怎麼就不想想:“八一三”大案辦完後,她還過不過子了?對這位老領導他可太瞭解了,此人向來是有恩必報,有仇必復的,他不是王長恭的對手,只怕葉子菁也不是對手。
惟一能搞倒王長恭的,是王長恭本人的經濟問題。可王長恭經濟上會有問題嗎?受賄問題涉及了長山這麼多幹部,都沒涉及到王長恭身上。也許正因為如此,王長恭才敢這麼理直氣壯,不但敢在這種時候到長山來,而且敢公開替周秀麗講話。另外,還有個信號值得注意:在這種情況下,省委書記趙培鈞仍和王長恭保持着很密切的聯繫,剛才還把電話主動打到了長山大酒店來了。趙培鈞書記要和王長恭談什麼啊?是談困難職工的解困問題,還是“八一三”大案?不好揣摩哩!
真想好好和葉子菁談談,心,也底,讓葉子菁對王長恭這位省委領導多一份提防。像葉子菁這樣的同志真栽在了王長恭手上,簡直天理難容!轉而一想,卻又不知道該去對葉子菁説什麼?更不知道葉子菁會怎麼看他?葉子菁會不會把他也看成方清明這樣的政治小人呢?方清明的故事現在已傳得滿城風雨了…
四十八長達三十三天的庭審沒有一天是輕鬆的,以葉子菁為首的九人公訴羣體,面對辯護席上眾多被告和強大辯護陣營,神壓力一直很大。雖説各旁聽單位按市委要求做了工作,鬧法庭的事沒再發生過,但部分單位旁聽者的牴觸情緒仍然很大,喝倒彩的事還時有發生。被告律師中也不乏高手,法庭辯論一直十分烈,尤其在瀆職和濫用職權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糾纏得很厲害。起訴消防支隊一位翫忽職守的副支隊長時,連經驗豐富的十佳公訴人高文輝也陷入了被動。這位副支隊長在安全檢查上負有不可推的責任,可卻在“八一三”救火時嚴重燒傷,脖子上的繃帶至今還沒取下來,旁聽者對其產生同情完全可以理解,加上辯護人的辯護極富情彩,高文輝陳述的法律事實就在無形之中打了折扣,甚至被認為是“把英雄送上了法庭”可也正因為有了這些烈的辯論“八一三”大案中的每一個關鍵細節,每一個被告人的法律責任才進一步明晰起來,最終給判決提供了充分的據。
長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失火罪的最高刑期判處查鐵柱有期徒刑七年;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罪並罰,判處周秀麗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消防責任事故罪、行賄罪、組織具有黑社會質團伙罪、綁架殺人罪,判處蘇阿福死刑;以受賄和濫用職權罪判處了湯温林、言子清有期徒刑各十二年,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包庇黑社會質組織罪,判處王小峯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他三十二名涉案被告也被判處了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十二名犯有翫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罪的被告幾乎全部適用刑法的最高刑期,一律七年。消防支隊那位受傷的翫忽職守的副支隊長也沒能逃法律的懲罰,雖然考慮了他本人救火時的表現,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應該説,整個“八一三”大案的判決是有充分的法律據的,既公正,又嚴厲。法庭判決宣佈後,查鐵柱和言子清等十九名被告均表示認罪服法,不再上訴。
但是,在對周秀麗的量刑問題上,公訴方和法院方面產生了重大分歧。周秀麗受賄三十萬,適用刑期為九年,濫用職權罪適用刑期為七年,合併執行十五年,在法律上沒什麼大問題。周秀麗和她的辯護律師進行最後陳述時,也一反往庭審時的表現,表示認判服法。葉子菁卻代表檢察機關提起了抗訴,指出:儘管周秀麗受賄額沒達到死刑標準,但受賄後果極為嚴重,應處極刑,要求對周秀麗加重刑事處罰。這下子炸了鍋,周秀麗在法庭上叫了起來,説葉子菁是公報私仇,和自己的兩個辯護律師商量後,當場改變了認判服法的態度,以量刑過重的理由,提出上訴。
周秀麗的反應在葉子菁的意料之中,向法院提了抗訴書後,葉子菁沒再多瞧周秀麗一眼,率着起訴處長高文輝等八個同志,集體行動,一起離開了公訴席。
接下來發生的事卻出乎葉子菁的意料,葉子菁怎麼也想不到,就在周秀麗做出烈反應的同時,火災受害者家屬竟也做出了烈的反應,而且,把對判決的不滿全發到她和檢察機關頭上去了,判決結束之後就把她和高文輝等人團團圍住了。
事情發生得很突然,在此之前毫無徵兆。在三十三天的庭審過程中,葉子菁和起訴處的同志都是集體行動的,坐同一部麪包車來,又坐同一部麪包車走,這部三菱麪包車一直停在人民舞台後院裏。這卻走不了了。葉子菁和高文輝等人走出人民舞台後門就注意到,麪包車前不知啥時聚起了上百號人,麪包車的車身也掛上了一條血紅的大幅標語:“血債要用血來還,強烈要求嚴懲殺人犯查鐵柱!”高文輝機靈,一看情況不對,和身邊幾個男同志要保護着葉子菁退回去。
葉子菁卻大意了,沒當回事,推開高文輝説:“怕什麼?我們做點解釋嘛!”高文輝説:“葉檢,你解釋什麼?判決是法院做的,要解釋也是法院解釋!”就在這當兒,那些男男女女擁到了面前台階上,團團圍着葉子菁,七嘴八舌叫了起來:“檢察長,這事你得解釋!查鐵柱怎麼判得這麼輕?你們怎麼起訴的!”
“死了一百五十六人,只判了七年,這你們檢察院為什麼不抗訴?!”
“葉子菁,你説,你和檢察院到底收了查鐵柱和長山礦務集團多少好處?!”
“這個查鐵柱得判死刑,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對,我們要讓查鐵柱為那一百五十六人抵命!”
…
就在這片刻的混亂之中,葉子菁、高文輝和起訴處的同志被分割包圍了。葉子菁當時還勉強站在台階上,處在一個居高臨下的位置,親眼看到自己的愛將高文輝被圍在三步開外的台階下,被那些處於動中的男男女女們推來搡去。
葉子菁這時還沒想到會出事,更沒想到會有人在法庭門口,在眾目睽睽的公共場所向她下手。她還在想做些解釋,便揮着手叫了起來:“靜一靜,大家都靜一靜,不要這麼吵嘛!真要聽我解釋,就請你們先讓開一些,都往後退退!”面前的人羣讓開了些,也安靜了些,高文輝趁機身,擠到葉子菁面前,用自己的身體隔開近在咫尺的羣眾,抵了抵身後的葉子菁,再次示意葉子菁退回去。
葉子菁仍沒退,拉開高文輝,面對着台階下的男男女女,大聲説了起來:“大家要搞清楚,查鐵柱到底犯了什麼罪?是放火罪嗎?是殺人罪嗎?都不是!法庭的審理過程大家都看到了,人證、物證也都看到了,就是失火嘛!失火罪的最高量刑標準是七年徒刑,正因為‘八一三’大火的後果極其嚴重,造成了一百五十六人死亡,法院判決時才從重了處罰!我們的起訴沒有錯,法院的判決也沒有錯!”人羣中,有個小夥子叫了起來:“原來不説是放火嗎?怎麼變成失火了?”葉子菁道:“誰説是放火啊?如果你認為是放火,就請你拿出證據來!”小夥子硬擠到葉子菁面前:“這個證據得你檢察長拿,只要你別包庇!”葉子菁警告道:“這位年輕先生,我請你説話注意點,不要信口開河!”小夥子一下子哭了:“我信口開河?我老婆不明不白地燒死了,燒成了一截木炭,她…她還懷着孕,兩條人命啊!查鐵柱只判了七年,説…説得過去嗎?”葉子菁眼前馬上出現了0334號物證照片,那是個燒得慘不忍睹的孕婦照片,也不知是不是這位年輕人的老婆?心便軟了下來,和氣地勸道:“小夥子,不要這麼動好不好?你和受害者家屬們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啊,我們執法必須不枉不縱是不是?我們都要尊重法律是不是?”小夥子本聽不進去,抹着淚,不管不顧地叫了起來:“葉檢察長,你別和我説這麼多!這個查鐵柱就得判死刑,就得千刀萬剮!別管他失火還是放火!”許多人也跟着吼了起來:“對,判死刑,判死刑!”
“你們對查鐵柱也得抗訴,這事不算完!”
“周秀麗該死,查鐵柱也該死!”
“查鐵柱是直接責任人,比周秀麗罪還大!”
“一命抵一命,得槍斃查鐵柱一百五十六次!”
…
面對這種場面,葉子菁真不知該説什麼才好,心裏不住一陣陣悲哀:這就是中國法制必須面對的另一種現實,人們的情常常在自覺不自覺中代替了法律。她絕不相信旁聽了三十三天庭審之後,擁在面前的這些人們還不清什麼叫失火罪。惟一的解釋只能是,當人們的情和法律產生矛盾時,法律意識就淡薄了,甚至就不存在了!這實際上是對法律的另一種挑戰,很普遍的挑戰。也正因為這種挑戰的長期存在,共和國的歷史上才出現了類似那位老和孩子被活埋的人間慘劇!
葉子菁無心再做什麼解釋了,在一片擁擠吵鬧聲中,和高文輝一起東奔西突。
受害者家屬們不幹了,吵着鬧着,四處堵着,既不讓葉子菁和高文輝退回人民舞台,也不讓葉子菁和高文輝接近十幾步開外的麪包車。對葉子菁的行刺事件就在這時發生了:有人趁混亂之機,用三角刮刀在葉子菁部狠狠捅了一刀。葉子菁捱了一刀後,一時竟沒反應過來,竟仍在那些受害者家屬的推推搡搡中走了幾步。
倒是葉子菁身後的一個婦女先驚叫了起來:“血!有…有人捅了檢察長!”幾乎與此同時,劇烈的疼痛席捲而來,葉子菁這才發現自己被暗算了,扭頭一看,左腿制服的褲子已被鮮血浸透了。
像似聽到了什麼號令,圍在葉子菁面前的男男女女們一下子驚恐地退開了。
這時,又有人叫:“兇手就在我們這些人中,快關門,別讓兇手逃了!”許多人這才如夢初醒,配合起訴處的同志和幾個法院的法警把後院的大門和通往人民舞台的兩個邊門全關上了。也在這時候,葉子菁軟軟倒在了高文輝懷裏。
高文輝不敢相信面前的現實,摟着渾身是血的葉子菁,不知該説什麼才好。
身邊,許多受害者家屬又七嘴八舌説了起來:“葉檢,這可不是我們乾的!”
“葉檢,我們對判決有意見,可也不會對您下手,大火又不是您引起的!”
“就是,就是。葉檢,我們意見再大也不會這麼幹嘛!”
…
高文輝聽不下去了,捂着葉子菁還在血的傷口,含淚叫了起來:“好了,好了!你們都住嘴吧!不是你們這麼圍着鬧,能出這種事嗎?滾,都滾遠點!”葉子菁覺得高文輝太暴了,要高文輝不要説了,自己又有氣無力地對着面前的受害者家屬説了幾句:“大家都…都不要怕!我心裏有數,這…這種事不是你們乾的!可你們心裏也…也要有數啊,絕不能用情代替法律啊…”就説到這裏,葉子菁因失血過多,加上庭審期間連疲勞,昏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