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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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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憲未到桐鄉之前,先有一萬官軍開到,是由一貫講究紀律的俞大猷親自指揮;一半騎兵,一半步軍,駐紮城外各處要隘,擔任警戒。

佈防既定,胡宗憲帶着一千二百名中仗鮮明的親軍,進駐桐鄉。第一張佈告,委出一名縣官;第二張佈告,諭百姓,各安生理,無須驚擾;第三張佈告,宣示處理“亂民”的辦法,主要的是八個大字:“首惡必誅;脅從不問。”什麼叫首惡?大家都在探問。陳浩當然知道,他的堂兄陳東才夠資格,可是為了煽動部下,他另有一個説法。

“什麼叫脅從?是我們拉來的一個伕子,只有他們有活命的希望。我們都算首惡!怎麼辦?”他問他的幾個同夥。

大家面面相覷,好久才有一個人説:“最好看看風。”

“沒有什麼好看的!三十六着,走為上着。”

“聽説官軍上萬,密密麻麻地團團包圍在那裏,怎麼走法?”

“那怕什麼?從前我們三十個人,殺進殺出,沿着太湖兜了個大圈子,官軍只能看看。我跟你們説,官軍怕倭人,怕倭刀。我們大家都扮成倭人,今天晚上就走——”

“走”字還不曾出口,只聽馬蹄奔騰,來自四方;倏忽之間,已經進了村子。同時有人爭相來報:“官軍來了,官軍來了!”官軍是有嚮導的,知道陳浩的住處,五百騎兵,包圍了他所住的大宅,領頭的官軍下了馬,帶着十來名弟兄,排闖直入,闖進廳堂,大聲問道:“誰是陳浩?”

“陳浩不在這裏!”陳浩自己回答。

“在哪裏?”

“喏!”有人指着陳浩説:“他就是!”陳浩方在錯愕之際,已有官兵雙雙上前,各執一手,將他反轉在背動彈不得;同時,那指認他的人,已換了一個方向,站向官軍,敵對着他了。

這下,陳浩明白了!原來早有內應——這便是阿狗星夜所作的部署之一。只是陳浩知有內應,卻不知內應何由而起而已。

押到總督行轅所在地的學宮,胡宗憲以明倫堂作公堂,當着聽審的百姓,公開審問。訊明姓氏籍貫以後,問道:“陳浩!朝廷寬大為懷,招撫你們,為的是大兵進剿,難免地方受災,並非你們的罪過可以寬宥,更不是官兵奈何你們不得。誰知你惡不改,意想勾結倭人,突圍竄,依舊要蹂躪地方。你自己説吧,該當何罪?”

“大人,冤枉!小的絕沒有這種意思。”陳浩大聲答説“是小的同夥陷害,請大人明鑑。”

“官軍去逮捕你的時候,你何以不肯承認?這不是畏罪的明證?”

“若説畏罪,凡是小的一夥,還有徐海、葉麻他們的部下,哪個沒有罪?為此,小的不敢承認。古人説:‘大杖則走,小杖則受’。小的不敢拒捕,不過仿照‘大杖則走’的意思而已!”胡宗憲聽得這話,內心不免慨。莫説盜匪之中沒有人才,就如眼前的陳浩,懂得拿孝經中的話來作遁詞。雖為狡辯,豈不婉轉?這些人説來也是有用之才,如果予以一線生路,或者可以發他恩圖報之心。

正在這樣轉着念頭,忽覺有人在背後將他的衣服扯了一下,頓時想起他與羅龍文的約定,聽審之時,如果羅龍文認為萬不可留,便扯一下衣服。如今這個信號來了,當然照約定行事。

“好一張利嘴!”他冷笑着説“似你一般的人甚多,何以不逮捕他人,獨獨要抓你?你倒自己想想其中的道理看。”

“小的想過。”陳浩依然侃侃而談的神態“小的堂兄,護送倭人走了。有人覺得有機可乘,種種欺,想將小的這面的弟兄拉過去,增他的聲勢,好向官軍要脅。大人請想,小的這面有個吳四,還有個姓於的,至今行蹤不明,説他們‘吃裏扒外’,跟官軍有勾結;現在又説小的勾結倭人,打算突圍竄。果然如此,又怎的説吳四勾結官軍?前後不符,可知別有用心,故意陷害。”這段話很利害,駁得極有道理。但胡宗憲又豈是能讓陳浩駁倒的人?當即答説:“吳四是吳四,你是你,豈可混為一談?不錯,吳四早已投誠,本部堂已別有處置。至於你勾結倭人,有無其事,你自己撫心自問吧!”

“絕無其事!”陳浩斬釘截鐵地回答。

“你要證人不要?”陳浩略一遲疑,旋即昂起頭來“加之罪,何患無辭?”他説“有證人,無證人,都是一樣的。”胡宗憲然大怒“你在本部堂面前,竟敢如此頂撞;平荼毒地方,可想而知!”説到這裏,有人送過一碗茶來,這又是一個暗號,最主要的一名證人已經到了,便即喝道:“你也知證人一到堂,萬無生理,所以逞此狡辯!本部堂秉承朝堂意旨,務從寬減;倘非你罪證確鑿,又何必與你為難?來,傳岡本!”此言一出,陳浩變,堂下竊竊私語,似乎都到事態的嚴重,同時亦都好奇地向外張望!但見擁擠的人羣中分開一條路,兩名校尉,夾護着一名蓄短髭,着木屐的倭人上堂,正是岡本。

經過通譯的傳達,岡本明確地指出陳浩與他相會的時間、地點。前後一共三次;對於陳浩的提議,他始終採取虛與委蛇的態度;因為官軍未到,他怕得罪陳浩,遭致報復,不敢公然拒絕。接着表示,只求早回國,決不敢多惹是非。

“好!”胡宗憲慨然相許“本部堂立刻下令,徵調海船,送你們回去。”這是阿狗所許下的換條件,只要岡本肯出面作證,胡宗憲願意將他們提前遣返,作為報答。如今阿狗的承諾,已獲得保證,岡本自然滿意,稱謝而退。

“陳浩!你還有什麼話説?”面如死灰的陳浩,已知無法活命,咆哮着説:“我死不瞑目!”

“至死不悟,罪無可逭!”胡宗憲大聲吩咐:“立刻處決;暫首示眾!”於是硃筆判了斬條,將陳浩五花大綁,押到城隍廟前的十字路口去處死。隨即又出了佈告,宣佈陳浩的罪狀,特別申明儆戒,切盼所有的海盜,洗心革面,聽候遣散,從此安分度,力行善舉。倘有圖謀不軌,或者逞暴凌弱等等情事,陳浩的下場,便是前車之鑑。

這通佈告是木刻刷印的,貼得到處皆是。一夜過去,貼出另一張佈告,即期指定地點,接受海盜自首,不咎既往,給資遣散。到得中午,陸陸續續有人到指定地點去自首;而更多的人,是在觀望。只見自首的人,一個個手捧白花花的銀子,笑嘻嘻地走了出來。於是,觀望的人,不再猶豫了。

這又是阿狗所部署的一着棋——最初自首的人,是早就接頭好的,甚至有些人本就不是海盜。

第二批遣返倭人動身的前三天,阿狗去看岡本。神沮喪,是遭遇了極大的打擊的神情,岡本不由得詫異,開口動問,是何道理?

阿狗長吁短嘆地鬧了好一會,逗得岡本快要不耐煩時,方始説道:“中國有句話,叫做‘狡兔盡,走狗烹’,你知道不知道?”

“這句中國的格言,我沒有聽到過。可是字面上已經將意思説得很清楚了。打獵當然要用獵狗,獵物已盡,獵狗當然可以殺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