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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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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不打算冒险进入主楼,因此她到军械库拿了弓箭,从能够迅速进入树林的侧门溜出城堡。种种不愉快的情绪仍在她心中翻腾。

一只野免上前来跟她打招呼,她停下来抓抓牠的下巴。多年来她在这片树林里了许多朋友。因为数目太多,所以她只能带其中几个回城堡。

野免觉到她情绪欠佳,不一会儿就跑开了。她叹口气,悄悄地继续走向树林深处。她爬上一棵大树,坐在壮的枝桠上,鸟瞰周遭的环境和附近那些还没有找到温暖过冬的动物。她的心情恶劣得想杀生,但她从不以打猎来发怒气。携带弓箭只是为了防身自卫,因为她知道那几个攻击她的歹徒逃进了这片树林。

她也在逃,想要逃离他的出现所勾起的回忆。若非其中充痛苦,她本不会记得儿时的那件陈年往事。

当时她正骄傲地向朋友炫耀她的最新成就:驯服猎鹰嘉嘉。驯鹰师已经放弃了,因为嘉嘉是从野外捉回来,而不是被人从小养大的。他说事实上他正准备把牠给厨子处置,丽直到长大后才明白他是在开玩笑。所以她的骄傲有一部分是因为自认驯服牠是救了牠的命。

但接着他出现了,发出一个声音引起她的注意,用责备的眼神注视她。她确实是做错了事,因为她是偷偷溜进严她进入的鹰棚,瞒着驯鹰师驯服嘉嘉的,但她猜不透这个陌生人怎么会知道。

他千不该万不该的是说了“我是你长大后要嫁的人”那句话。他长得很好看,别的女孩听到那句话也许会欣喜若狂,但丽那个星期才决定她这辈子都不要嫁人。

几天前,村里的一个农奴殴打他的子,使她在第二天因伤势过重而死亡。那件事之后的窃窃私语给小小年纪的丽留下极恐怖的印象。

“她活该。”

“他有权管教他的子。”

“他下手可以轻一点。现在谁来烧饭给他吃?”

“作子的不该笨到怒她的丈夫。”在幼小的丽看来,本不要结婚是避免那一切发生的最佳方法。她不明白为什么大部分的女人都没有想到。当时她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许配给了宋沃夫,所以自以为不可能与暴丈夫有所瓜葛,直到他站在那里有成竹地声称她长大后要嫁给他。

他当然是说的,于是她骂他是骗子,但他的话也吓到了她,因为他听起来是那么有自信。她那年倒霉透了,因为她发现她想做的事大部分都是她永远也做不到的。她还发现,或者该说是她的朋友发现,她的脾气很坏,而且还没想出控制的方法。

那个骗子尝到她坏脾气的苦头,但在她命令他离开时,他却杵在原地瞪着她看。她再也受不了了。她要叫人把他撵出城堡,关上大门不让他进来。

她移动手臂准备把嘉嘉放回栖木上,以便离开鹰棚去叫卫兵来赶人。命令遭到漠视使她火冒三丈。她再怎么说都是领主的女儿,而那个男孩只是陌生人。嘉嘉觉到她的愤怒而振翅朝他直扑过去。

嘉嘉的反应令丽吃惊,更令她吃惊的是那个愚蠢的男孩竟然抬起没戴手套的手来阻挡猎鹰。嘉嘉还没有受过狩猎训练,还不会在听到呼唤时飞回来。但狩猎是鹰的天,只不过牠们通常不会攻击人类。嘉嘉却紧咬住男孩的手不放。丽上前准备说服嘉嘉松口,但男孩以闪电般的动作把嘉嘉甩开。

嘉嘉几乎是当场毙命。丽不需上前察看就知道牠死了,心痛使她发疯似地扑过去攻击男孩,一心要他为嘉嘉偿命。

悲愤使她失去理智,其实她并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直到她被用力推开,撞上其中一栖木。她在跌倒时到自己的脚,听到脚踝发出喀擦一声,到一阵剧痛袭来。但踝骨断裂比疼痛更令她惊恐,因为她知道那种脚伤会使人终生残废。跛脚的人不会得到怜悯,只会受到冷落和歧视,最后大多沦为乞丐。

她没有叫喊,也许是因为惊吓过度而发不出声音。她至今都不知道她怎么有办法忍痛把骨头推回原位,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样做,只知道当时脑子想的都是她不要一辈子跛脚。

她的两个朋友马上跑去求助,因此她很快被抬进主楼里。陌生男孩在伤她之后就不见了。她再也没有看过他。但讽刺的是,由于她一直没有喊痛,所以大家都以为她伤得不重,只是扭到脚踝,很快就会复原。

只有乔安妮知道真相,陪她担心跛脚的可能。堡里的医生连看都没有看她的脚伤一眼就用水蛭给她放血。但话说回来,他治任何病都是用同样的方法。他的水蛭被养得肥肥的。

整整三个月,丽无法下走路,也不肯掉紧紧绑在脚踝上的靴子,不敢看她的脚变成什么样子。她之所以绑上靴子完全是因为那样似乎能减轻疼痛。

但在疼痛完全消失后,她还是不敢用那只脚走路或仔细察看它。最后完全是因为乔安妮抱怨睡觉时老是被那只靴子踢到,丽才不得不掉它,进而发现她终究不会成为瘸子。

直到今丽每天在祈祷时仍不忘谢上帝让她的脚正确地自动痊愈,没有让她变成瘸子。直到两年后她才得知那个陌生男孩的身分,和她确实是被许配给了他。他没有说,但摔死嘉嘉和差点害她变成瘸子使她对他毫无好。她讨厌他,更讨厌将来会被迫嫁给他。

得知真相之后,她整整担心了六年。但到十四岁时她不再担心了。宋沃夫没有再来过登博堡,看来永远也不会来了。因此她决定一等她的朋友洛朗可以娶时就要嫁给他。

爸爸一定会答应这件事的。她十分肯定自己跟洛朗在一起可以得到幸福,因为她非常欣赏他,而且已经跟他结为好友。但跟沃夫那样暴的人在一起,她不敢想象自己的生活会变得多么悲惨。

他在小时候就长得很好看,成年后更是英俊拔。但他还是不能跟洛朗比,洛朗有天使的脸孔和巨人的身材,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丽在他到傅贝堡探望洛朗时见过他一次。

她和洛朗都被寄养在傅贝堡。几乎是所有的男孩都会被送去接受骑士的寄养训练,因为留在家里,父母和家臣很可能会不忍心对他们太严苛。未来的骑士需要严格的磨练。许多女孩也会因习俗使然而被送去寄养,但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母亲过世或经常不在家。

她一到傅贝堡就因年龄相仿而上洛朗,但八岁的他身材异常高大,比一起受训的男孩高出好几个头。而且他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她羡慕他娴她想学的那些技能。

他们就是在场上相识的。她不肯乖乖待在女眷专用的阁楼里学习纫刺绣和社礼仪那类她毫无兴趣的事。她兴趣的是搭弓箭的快、持矛冲刺的狠和刀劈剑刺的准。她明白苦练的成效与回报就是生与死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