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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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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的话,要一瓶66年的,”倒是玛西显得很在行。侍者走了,于是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你怎么一点酒也不喝?”我问。

“不是因为有什么道理。我就是想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这话可到底该怎么领会呢?在她的心目中到底是哪些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呢?

“这么说你是个波士顿人啦?”玛西说(我们的谈话可也不是漫无边际的)。

“是的,”我说。

“你呢?”

“我可不是波士顿人,”她答道。

这话是不是在暗暗奚落我呢?

“你是搞时装业的吧?”我问。

“那也干一点。你呢?”

“我这一行经手的是人家的自由,”我回答说。

“是剥夺人家的自由,还是给人家以自由?”她脸上的微微一笑,倒叫我说不准她这话里是不是有一丝挖苦的意思。

“不能让政府有枉法的行为,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说。

“那可不容易呢,”玛西说。

“是啊,所以干到现在还没有多少成效。”掌酒的侍者来必恭必敬地替我斟上了酒。于是我就自己喝了起来,佳酿源源不断入了心田,话也分外多了起来。话题就是进步的律师眼底下都在忙什么样的大事。

老实不瞒你说,跟…跟年轻姑娘在一起,我已经连话都不大会说了。

因为,那种所谓“约会”我已经有多少年没干了。我自己也意识到,我一谈自己的事,人家就觉得没味。(过后姑娘八成儿就会在“小姐妹”面前说我:“那个自大狂!”)因此当时我们谈论的话题——确切些说应该是我一个人讲话的话题——就是沃伦①的最高法院在个人公民权问题上作出的一系列裁决。你问伯格②这班大老会不会对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继续增补条文?那就要看他们选择谁来填补福塔斯③遗下的空缺了。你有宪法文本的话可要好好保存起来啊,玛西,恐怕很快就要买不到了呢。

①沃伦(1891-1974):美国最高法院第十四任首席法官,1953-1969年在任。民权捍卫者。他在任内最重要的两项裁决是:一、刑案被告请不起律师时可由公家指定律师,费用由公家开支;二、刑案嫌疑犯在受警方审讯之前,应先告以按照宪法他有权先请律师后受审讯。

②伯格(1907-):美国最高法院第十五任首席法官,1969年起在任。下文所说的宪法修正案第四条,规定对公民不得非法搜查逮捕。

③福塔斯(1910-1982):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965-1969年在任。1968年由约翰逊总统提名出任首席法官,遭到参议院反对,未几即因被控受贿而辞去公职。

我正要把话题转到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上,却冷不防窜出个侍者来,把长岛的扇贝送上来了。是啊,味道果然不错呢。不过总还不及波士顿的扇贝好。好,回头再来说这修正案第一条——其实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他们既然在《奥布赖恩诉联邦政府》一、案中裁决说焚烧征兵卡的举动不能视为代表演讲,又怎么能在《廷克诉得海因市》①一案中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倒裁决说臂黑纱参加反战示威“与发表演讲毫无二致”呢?哎呀你倒说说,到底哪个算是他们真正的立场?

①得梅因市是衣阿华州的首府。此案是因一群学生臂黑纱参加反战示威受到教育当局处分而起。

“你还会不知道?”玛西倒反问我一句。我还没有来得及琢磨她这是不是隐隐有嫌我话说得太多之意,侍者却又过来了,这回是来问我们“末了”还来点什么。我要了油巧克力和咖啡。她只要了茶。我心里倒渐渐到有点不安了。我是不是该问问她呢,我怕是讲得太多了吧?是不是还该道个歉呢?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她真要嫌我讲得太多,当场就可以打断我呀,不是吗?

“这些案子全都是你辩护的吗?”玛西问。(是明知故问?)“那哪儿能呢。不过眼下有一件新的上诉案子,倒正是我给当的顾问。承办这件案子的律师需要引证材料明确一下,怎样的人便算是出于信仰上的原因,可以不眼兵役。我以前辩护过一件《韦伯诉兵役局案》,有个判例,他们正用得着。另外,我还经常尽些义务,去给…”

“你好像从来也不知道该歇歇的,”她说。

“这个嘛,吉米-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①说得好:‘社会风气实在糟糕,这世界真应该彻底洗刷洗刷才好。’”①伍德斯托克是纽约州东南部卡茨基尔山下的一个小镇,1969年曾在此举行夏季摇滚音乐节,有数十万青年蜂拥而来参加,历时三天。音乐节主题是“和平与博”吉米-亨德里克斯为参加演出的著名黑人摇滚歌星。

“你也去参加那次音乐节了?”

“没有,我是看《时代》杂志才知道的,晚上睡不着觉,就翻翻《时代》权当催眠药。”玛西只是“噢”了一声。

她这一声余音袅袅的“噢”是不是表示她对我失望了?还是觉得我絮絮叨叨可厌呢?我这才想起,这一个钟头来(不,有一个半钟头了!)尽是我在唠唠,她还没有捞到个谈谈的机会呢。

“你在时装行业里做什么具体工作呢?”我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