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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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第二次呈上,皇帝亲自裁定,一概依从碱省,要想九天就丧服。
内阁大臣张璁等说:“夫妇的伦常,参照三纲而制定。
国君是纲常的本,尤其不可不慎重。
《左传》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周景王的太子寿死。
秋八月戊寅,周景王穆后死。
叔向说:‘周景王一年中而有需服丧三年的丧事两起。
’因为古礼,父亲为儿子,丈夫为子,都服祭服三年。
后世,丈夫为子,纔定制为服齐衰一年用杖的礼仪,父母在便不用杖。
《丧服》上说,从服一年丧以下,诸侯不为旁亲服,但只是指旁系亲属的丧事。
如果是子之丧,本来从服三年的丧期,减损为服一年的丧期,那么本来就不曾断绝。
现在皇上为皇后服一年的丧,用替换月,祇有十二天。
臣为君、子焉母服三年丧,用来替换月,只有二十七天。
与古礼相比,已经减损到最少了。
皇上应该服一年的丧,即服丧十二天;臣子穿素服,二十七而终。
不然,便恩情不明,典章礼制乖连。”礼官方献夫也错杂引用《仪礼,丧服》等篇,反复劝谏争辩,并且用《三朝圣谕》所载仁孝皇后死,太宗服衰服后,仍然服数月白衣冠的旧例来证明。
皇帝说:“文皇后死时,上没有圣母,下有束太子,依从隆重丧服竭尽礼仪是应该的。
现在不能不更正那个制度。”随后,詹事霍韬说:“现在百官遇上子之丧,没有服衰服办事的礼仪。
因为丧在内而不在外,是不能抵挡。
皇上的告谕说‘素服十天,仿照停止上朝的意思’,在内廷施行便可以。
如果面对百官,全面管理纷繁政务,登上帝王之位,为中官皇后的服丧便不可以。
百官为皇后服衰服,因为她作天下母亲的仪范。
依礼,父在为母服丧,期服用杖不上于堂,这是尊重父亲。
对于朝廷为什么单单不这样呢?臣请求陛下戴黑冠,穿素服,驾隐西角门十天,便穿戴黑冠黑服驾临奉天门,百官入左掖门便戴乌纱帽,穿青衣侍立班位。
退出公家官署到私室,则仍然穿素服戴白帽二十七天。
如果说对于礼还有不足之处,那么坟墓工程完毕后再除服。”皇帝听从了他的提议。
不久制定进册谧的礼仪,礼部提议:“正式行礼的子之前,皇帝穿戴衮冕告祭奉先殿、崇先殿。
到期,皇帝穿着平常服饰驾临奉天门,正副使穿着平常的服饰,百官穿戴浅淡的衣服和黑角带,按礼仪入班列行礼。
节册到右顺门,内侍捧入正门,到达灵座前面放置在案上。
内赞官唱赞就位,上香,宣册官站立宣读完毕,又把册放在案上。
内侍持着符节从正门出去,把符节给正副使,报称典礼结束,正副使持符节回复命令。”第二天,礼部誊写在黄纸上,颁布告示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