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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戴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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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写下这排字的时候,是二零零一年的圣诞节,奇怪的是,看出窗外,没有想象中的灯光妖娆,没有闪烁的鬼脸,当然我看不见红衣服的圣诞老人慈祥的笑脸。我看见的只是电脑,电话,还有香烟,这样也很好,我讨厌泊来的东西,讨厌喜庆的东西,这和我每天无事生非的个大大不和。

我现在急于陷入回忆,回忆总让我愁肠百转,以为忧伤是自己特有的气质。不过,即使我不这么以为,我也忧伤,我会考虑到一百年后,自己,还有这个社会,还有众多陌生的生命都在做什么,是不是还有人像今天的我一样傻,追求什么生命的意义,情的价值。噢,宝贝,我听见了你们的话,你们说这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但是,求你们别骗我了,我无从得知,我看不透你们的脸皮下都藏着什么,虚伪还是真诚。

这段子以来,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许多许多关于人生和人的问题,却无论如何是百思不得其解的。我的工作经历并不算长,虽然我九七年就踏上了社会,可像每个不如意的员工一样,也同样在经历着跳槽、无业。我想我是个危机很重的人,时刻都能受到死神在我生命终结时所赋予的一声叹息,我害怕自己一无所成,到临死时睁开眼睛却想不起一件有一点点成就的事情。我同样也是个很的人,非常非常害怕伤害,非常非常介意别人的每一句话,我小心翼翼地缩在自己的角落活着,渴望着新鲜空气,却又担心自己受凉。

或许因为太多的知识都是来自于书本,我的思维变得有些僵滞,在面对着狰狞的真相泛滥的私时,我不知所措地站在十字路口,开始怀疑自己。

我知道有人说我受刺了,我千真万确地听到了众多的声音,或者柔和或者烈,他们都在跟我谈心,善良而且美妙的故事在人间传,当然也会传到我耳朵里,可是亲的朋友们,生活却在告诉我你错了,你错了,不停的错。

我知道我错了,每当我毫无悔意地回溯自己的生命经历时,我总在发现自己被排斥在社会之外,我和人们格格不入,我脑袋的运行模式似乎完全离了常轨,他们都说,我不正常。

梧桐叶上三更雨,叶叶声声是别离。

我一次次地打开信箱,然后一次次地失望,然后,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深信不疑地说,你走了,这次是真的了。可是天一亮,希望又把我的两腮烧得通红,我睁开眼睛望着天花板,对自己说,不,不是这样的,你会回来的。

这个冬天很冷很冷,我裹着黑长大衣在港汇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一直等,没有看见你来。有些失望吧,我猜,反正我是很麻木地冷着脸上了火车,火车很温暖,西装革履的人们冷淡的脸披上了白晃晃的光。我突然想起来是我该走的时候了,眼泪就一滴滴地滴在衣领上。他们都奇怪地看看我,然后转过脸去,当做没看见。

我只会在漠不关心的陌生人面前哭了吧。我想。

我回来的时候碰见了普,他正站在大厅里打电话,口都是鬼话,我听不懂,也不想听懂。门厅的保安手扶在玻璃门上,眼梢不停地落在他身上,随时准备为他打开门,可是他却在门口绕来绕去,门开出一条来,又随即关上了。他还在讲电话,似乎很得意自己的这种恶作剧,看见我时他拽了拽我的围巾,示意我等他一下。

你以为我不会等的,对吗?因为你知道我不说话,不和人打道,我活在世界上的唯一目标似乎就是远离人群,你说过我羞涩的。可是如果你知道接下来的事情,你就永远不会说我羞涩了。

我等了。我百无聊赖地对保安笑笑,掩饰自己的不安——我竟然在这里等一个男人,还是个外国男人,我必须壮起胆来漠视所有中国人的眼睛,因为他们的眼睛很可能会写上”卖国的货”这几个字。

我们去喝酒了。普挂了电话笑容可掬地说,太冷了,我们去喝酒吧。

我去了。这让你很吃惊,是吗。但是我去了。而且,我顺从地让他揽住我的,顺从地不去看他咄咄人的眼睛一直在的奇怪的火焰。

我对奇怪麻木不仁,你知道为什么吗?我那么地害怕,害怕陌生人,可是我却会很轻易地相信陌生人;我远离朋友,因为我也同样害怕,害怕朋友的接近是种穿透。我如此如此的恐惧这个世界,因为我是如此如此地容易相信一个人。

这一次也是这样,我相信他,因为他是你的朋友,因为我是如此如此的相信你。

我在凌晨一点的时候进了他的房间。我知道你会问我,这也是相信吗?我知道我无力辩解,因为这真的不是相信,这完全和信任无关。这时候我已经清楚地看见他眼里的光彩和怜惜无关,和你无关,可是,今年冬天真的真的太冷了,我无法一个人支撑下去。

我说这个,你信吗?

我进了他的房间。他的唱机在转,传出来的是轻柔的音乐,我不知道是什么音乐,因为我孤独得连好也没有。

他递给我一杯冰冷的可乐,在我的舌尖迅速地爆裂消失然后给我留下了一丝丝甜甜的滋味,我喝着喝着就想起了你,你相信吗?他的怀抱并不温暖,真的,倒在他怀中的瞬间我就是这么想的。

猜到他进入我的身体时我怎么想吗?我在想,真的完了,我和你真的完了。然后,我冷冷地在黑暗中笑,我笑得声音太大了,他听见了,因为我听见他回应的笑声。

我的身体是冰凉的,我靠在他的怀中取暖,听见他和太太通电话,他的声音真的很柔软,很柔软,就像你跟我说话。

我再也不会嫁给你了。

我还记得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他的名字总含在我的唾中,随时可以分泌出来,扔在哪里都无所谓。

我总是对妮妮说,我过他。可我自己明白,那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

认识他的时候我只有十七岁,我是个孤独的孩子,我没有父母,我以为他们都死了,至于他们是否真的死了,我漠不关心。

我毕业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中专,当时,他是学校饭店的采购员,他也毕业于这所学校,留在教务处工作了两年到了饭店。

他很英俊,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说,同学们说我眼光有问题,可是我仍然这么坚持,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他的皮肤黑黑的,眼睛窄窄的,总是一脸的漫不经心,他喜穿一件白蓝边的上衣,衣服的领子圆圆地环着他尖尖的脸,看上去很从容的那种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