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如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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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炎已经走了,他这会儿应该在店里忙着招呼客人,或者,在厨房里炒菜?我不愿意去想这些了。这子就像一场谈不上一点美妙的梦一样,可,可恶。
电话铃一直没有响,赵总肯定没有想到,我这会儿披着一头发盯着电话看,我还是希望他会打来一个电话,哪怕只是简约的一句话,说你怎么样了,明天来上班吗?这样也行。
可是我知道他不会的。我只是他的其中一个助理,一个无所事事的助理,每天穿着干净的白长裙在办公区如幽灵般地晃一圈,再一圈,然后挎上小包,踩着中跟皮鞋嗒嗒地消失在花岗岩的尽头。
像上班的子一样,外面的天还算好,城市的蓝天永远都是这样浅浅的,浊浊的,呼时总会觉得滞涨,很费力。
我的手很酸,手腕横着一圈紫里透青的淤血,刘炎的胳膊上大概给刀划伤了,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他是怎么去店里的?可能只是用袖子挡住伤罢了。
我再次躺下了,起本没事可做,穿过纱窗户的那一点点风吹得还算舒服,我干脆再睡一觉好了。
但还是睁着眼睛,很可,我心里只有这一个词,睡觉可,爬起来无所事事也可,这样的生活本身就是可的,最可的是我睡不着,躺在这里暗自诅咒自己的可。
电话铃叮铃响了一声,然后就是滴滴答答落水花的声音——这是我房间里的分机声音,这个话机是赵总前两天收到的礼物,据说是从新加坡带来的,他拆开来只是扫了一眼,就隔着屏风把盒子一扔,这个两滴水形状的电话就被扔到了我身后的沙发上,他连头也没抬一下,只是略微挑了挑眉,用一口苏北口音说,”给你,我不要。”猛然听起来这句话有点儿像割礼,我不要。我当时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我是一贯注意自己形像的,女孩子在外要端庄得体落落大方自尊自——这都是爸爸说的,他总是指着天花板重重地说,气质,文化,这是我们家人和小市民最大的区别!
拿起话机,一个很悉的声音,不同的是,她的声音有点病态的兴奋,低低的,沉沉的,嘶哑,却不时地飞扬起一个尾音,她的话吓了我一跳,”我现在给你打的是国际长途。我正在一个天台上,对面全是沙土和玻璃的颜。”
“你在土耳其?”这是我对沙土和玻璃的条件反,我承认我很无知。
“不是。我在北京。风沙很大。这楼很高,树又很小,看不见绿。对面也是座大厦。它的玻璃是蓝的,风沙罩了一层,很土。沙子了我的眼睛,你等一下。”然后我听到一个男人叽哩咕哝地说话,还有羡梅轻轻的笑,没有情的笑声,不知怎的,我竟从这笑声中找到一抹抑的暗红来。
“你相信吗?今天我很不同。”羡梅发出奇怪的嬉笑声,一个像她这么严肃且无聊的女人兼记者一般都只关注社会问题,我从没听过她这么不严肃过,这笑轻佻得像在勾搭野男人——我爸爸说,女人的贞洁与守价值连城,就连笑的样子也能透你的放——这句话是我准备嫁给刘炎时他说的,他还说,刘炎猪狗不如,跟他不如去卖,至少还能得到。
“我站在三十层楼的台上,上午十点钟,光洒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从来没有这样直接而又全面地受光——我的肌肤被光穿透打开,汗都镶成了的黄,身体对温暖的收力让我惊讶,我从来没有这样发现过自己——我是个黄种人,很柔和很柔和的那种黄,和光落到地球上时的颜如此接近——我一定是太的女儿。我脚趾头都松软了,踩在被太烘热的水泥地上,还有,我的头发披在肩上,刚刚干洗过,很轻盈,像萤火虫一样闪着微亮…”我打断她的话,”你没穿衣服?”她哈哈笑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了手机特有的嗡嗡声,有两秒钟的样子,还有一段空白,无线通信若不是噪音,就是干脆无音。她的笑声突然变成了急促的短音,她挂机了。
我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狗不通,竟然把北京和杭州之间的通讯称之为国际长途。记得香港刚刚回归的时候,同事就对香港电话仍然属于国际长途极为不,他到处说电信行业首先进行了分裂祖国的活动,应该统统拉去决了,我对此表示理解,因为当时他的太太在香港大学进修。
放下电话我的目光落在了电视机旁边,一个小小的透明相框,里面夹着一张大学时舍友们的合影——这很奇怪吗?许多人一进门就惊讶而又沉默地盯着照片狠狠地看,然后装作不在意地样子把视线移开,直到羡梅第一次来我才算明白了他们目光中隐藏的涵义。她没问我,只说了一句,”把照片换到别处去吧,卧室里没挂结婚照,只有这张照片,明显让人家以为你们婚姻不幸福。”那么,我的婚姻幸福吗?我下意识地想起了哥哥的话,他说,下等人,猪狗不如的下等人懂情吗?你算是被便宜卖了。上份工作就是为这个丢掉的,哥哥打电话到公司来,对总机说,我找一个下等人的老婆,嗯,是厨师的婆娘。我因此而出了名,接到他的电话没说两句就挂了,但挂了电话之后就开始觉得全公司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她们的眼睛里混杂了许多的表情:同情、渺视、不解?反正其中任何一种情绪的来源都是摆出的高姿态的一种俯视态度。
我不得不因此辞了职,公司里没有人知道我结婚了,甚至有男朋友,可是我哥哥的一个电话,就把一切心掩埋的东西全部从芬芳的花朵下挖了出来,这东西散发着臭气吗?我不清楚。只是,我真的,不想让谁知道。我知道我外表的素养与雅致能够掩饰这一切的卑微与市俗,它们就像花香一样扰了人的味觉,没有知道这中间原本应该是什么味道。
2.
羡梅在我结婚前曾经花费了大力气来劝阻我对婚姻的尝试,就是在结婚以后,她也多次拒绝到我的新家来看看,唯一一次进门,她形容古怪的望着刘炎,一脸悲天悯人的同情,得刘炎坐立不安,没半小时就借口买东西出门不归,直到十点以后才回来。那一夜,我们无话。
羡梅是我的朋友,她是个很怪很怪的人,她和我同舍的时候就显得很怪,每天抱着些闲书在宿舍里苦读,年轻的女孩子们忙着化妆男友时她却几乎能做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别因此以为她是贤淑的旧式女人,她的观点个都相当烈,大部分时候,她只是觉得懒得心管些小事罢了。
有一年暑假,羡梅在学校里没有回家,后来听人家说她这个暑假除了到宿舍区门口的小店买面包食品以外都没有出过宿舍门,别提学校的大门了,而且,每天只是穿着一件淡黄的短衫和红条纹的短在傍晚准时出现在小店,头发蓬松纷,一脸的茫然无知——男生背后说,这个女人比梅超风还怪。这么说下去似乎是在破坏她的形像,但事实上,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甚至,在系里,也是屈指可数的美女——灵秀的眸子,飘洒的长发,高挑的身材,还有白的长裙或宽松的牛仔,这是校园里风靡至今的美女形像。
羡梅在不断地恋,但她在学校的情没有哪场持续过三个月以上,约会也没有超过十次的,她对这些话题很避讳,从来都是闭口不谈,但从男生那里的传言我多少知道了些端倪:她对身体的接近有极度的反,牵手可以,一旦男生试图搂抱她,她立刻就会脸苍白,念念有辞地声称这种行为玷污了纯洁的情。
我或许就是为了这个接近她的吧,我想,我对男生们鲁不堪的样子也有极大的反——他们穿着拖鞋就在场上走来走去,头不梳脸不洗背心衩一套就拎着饭盒进了食堂。我坚定地相信,在情产生之前或是之初,这种与体的对面接触破坏了情的纯洁美好,就是这种毫无掩饰的身体暴及低俗行为破碎了我们对情的憧憬。
但我一直是有个男友的,当时,他在上海读大学,是我高中时的笔友。我当时极为坚定地相信他的情,并且以他为骄傲——我们的情纯洁无瑕,甚至没有多见过几次面,他比我大两岁,在我们初通信的子里,他从来没有试图问我要照片,而在信件来往之后渐渐产生恋,他也只来了两趟。每次只在一起花几小时散步,从东到西,再从西走到东,我还记得他匆匆过街走到岗亭边给我他的照片时的模样,羞涩困窘,抓耳挠腮,脸通红。
他和我的情像水一样不急不缓地滋润着大学时的子,每次他来,在校园里的树荫下散步时碰见同学,他总会显得比我还尴尬,一脸的焦迫不安,总像要拔脚而逃。
羡梅成了我的好友之后,对他总有些说不清的猜疑,她曾经悄悄地在一次抵足夜谈中问我,他怎么得没有情?我反驳了她一句,我们一直牵手的,怎么没有情?
他死后,我去他的坟看过,很寂寞的角落里,水泥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它只能告诉路过的人,他活了二十五年。
他死以后,我突然在分手有两年的情况下疯狂地上了那个已经埋藏了身的人的所有过去,我会在半夜哭醒,想他红着脸大睁着眼睛看着我的模样,想他那年离开时灰的大衣裹在漫天的雪花里面,他厌倦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那个不自然的冬季——我们无缘无故地分了手,因为他坚持他的厌倦,他说他会窒息在我的热情中,而我的热情只是占有,并非是情。
分手两年后的一个夜晚又落了雪,我半夜被冻醒的时候看见窗户外面一片明灿灿的银灰,凑近才知道那是已经积了半夜的雪,已经堆了厚厚的一层。我就在往窗外看的时候突然明白了当初他坚持分手的理由——他对我毫无休止的索取关厌烦了,因为他那时也想索取,分手就是他想要索取的一个暗示和契机,但是我错过了它。
那个夜晚我哭得很厉害,我想起来我失去了一颗心,这个现实让我痛苦难忍,我身边有许多男人,他们约我出去喝茶聊天,还没有一个小时就想把手放在我的腿上,为我补习高等数学的老师坚持给我上了两堂课就在学校后山把我紧紧地按在了树上,腾出一只手来胡往我前伸去——这些男人的心不是我的,而他的那颗心却真的曾经很忠诚地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