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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银行事件&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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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裁判所审理的结果,平泽贞通已被判为“帝国银行事件”的凶犯。事到如今,无论据任何法律程序都不可能证明他是无罪的了。换句话说,只要法务大臣一按印,他随时都可以上绞刑架。(辩护人方面虽然提出了重审的请求,但那并不一定能制止处决的执行。)(据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赤旗报》报道,平泽贞通目前仍然被关在仙台的城监狱里“‘帝国银行事件’辩护团”正在提出重审的要求。——译者注)“帝国银行事件”就这样定了案。由于把平泽贞通判为凶犯,本世纪这一残暴事件就告结束了。

最高裁判所宣判之后,辩护人还曾做过一些努力,几次要求重审,都被裁判所驳回。到如今,怎样也无法证明平泽贞通不是“帝国银行事件”的凶犯了。

去年我在《文艺秋》上发表了《帝国银行事件》这篇小说。我一向对平泽贞通是凶犯这个论断抱有怀疑,在小说中,我就以那些疑问为主题,尽量据事实来叙述。最初我本想用虚构的方式来表达疑问,所以采取了小说的体裁——然而内容必须尽可能以事实为依据。在那篇小说里,我几乎没有入任何虚构的成分,而以本案的检察官的调查书、起诉书、辩护要旨和判决书等审判记录为素材。

“帝国银行事件”发生后,我到警视厅是在侦查中途碰了壁,才突然转移方向,去逮捕平泽的。在这篇小说里,我也就以这个迹象为主题。直到今天我还怀着这个疑问。写那篇小说时,我所作的调查还不能说是充分的。一切痕迹都已经埋没在砂土里了,一点头绪也找不到。我和侦查当局以及检察官们毫无联系,又没有法律知识,发掘这个痕迹是极其困难的事。正是由于缺乏知识我才用小说的形式来表现自己的这个疑问。

直到现在,我对这个案件质疑的热情仍旧没有减退。

二最高裁判所的判决是绝对的权威。我拥护最高裁判所的权威和尊严。这里做出的判决本应该具有使人人都能信服的逻辑和科学据,丝毫也不应该使人怀疑,给人以瞹昧的印象。然而,在“帝国银行事件”上,对被告平泽下的判决又是怎样的呢?

最高裁判所的判决可以说是几乎原封不动地通过了第一审的判决。

判决平泽有罪的基本据,只不过是他本人的供词。这份供词无论是检察官出来的,还是被告平泽由于忠克尔萨珂夫氏病(慢中毒的患者常害的一种神病,记忆力和判断力都衰退。——译者注)而编造出来的,反正它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证据了。

这一事件是在昭和二十三年(一九四八年——译者注)一月二十六发生的,所以供词才能充作证据。就在这一年的秋天,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了。幸乎不幸乎“帝国银行事件”成为旧刑事诉讼法的最后一桩案件。

据旧刑事诉讼法,被告的“供词”是可以作为证据看待的。可是在新刑事诉讼法中,除非另有其他物证,对本人不利的供词一律不能看作是证据。我并不是说“帝国银行事件”完全是按照旧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来处理的。既然平泽受审时新刑事诉讼法已经开始生效,我想这一事件大概也是本着新刑事诉讼法的神来处理的。

可是事实上被告平泽的供词却成为案中最主要的证据。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尽管它是本着新刑事诉讼法的神来审理的,然而还是不得不以供词为证据,这不正说明本案极其缺少其他物证吗?

只要把关于“帝国银行事件”连篇累牍的审判记录读上一遍,就能够体会检察官方面是如何以案中缺乏物证为苦。从这一点来说,他们也许比平泽贞通还要苦恼。首先,对判罪最主要的据——凶器,检察官方面丝毫也没有加以说明;并且也没清被告平泽在帝国银行杀害十六人的毒药是从哪里到手的,其中的经过又是如何。判决书上仅仅代了一句:“被告所曾持有的氰化钾。”检察官们曾经竭力想调查被告是怎样把这种毒药到手的。平泽在供词中也提到这事,但是举不出任何证据来。再说,所使用的毒药究竟是氰化钾呢,还是另外一种化合物,关于这一点,判决书中也没有下明确的判断。

一般说来,在杀人案件中,凶器是最重要的物证。这一点尚且含糊不清,其他可以称作物证的东西也就更没什么价值了。

检察官方面所列举的其他物证是:印有“松井蔚”字样的名片,抢去的支票后面的笔迹,以及被告无法证实事件发生时本人不在现场。此外,还说事件发生后,被告拿到手的那笔钱来历不明,以及证人说,被告长得与凶手的相貌相似等等。但是严格说来,这些都不足以构成与被告平泽有直接关系的物证。

三在袭击帝国银行的案件发生的前一年——即昭和二十二年十月十四,凶犯在安田银行荏原分行所使用的松井蔚的名片是真的。昭和二十二年天,被告平泽在靑森函馆联络船上也曾和松井博士换过名片,然而没有任何据足以断定凶犯在安田银行所使用的松井的名片就是平泽换来的那张。原来为人仔细的松井蔚曾把跟他换过名片的人的名字都记了下来,但是仍有十七张下落不明的所谓“事故名片”在安田银行荏原分行所使用的名片说不定就是那十七张“事故名片”中的一张。

支票后面的字被推断是从帝国银行椎名町分行把它抢去的凶犯所写的,但是笔迹鉴定人把它和被告平泽的笔迹加以鉴定后所做出的结论似乎并不是绝对客观的。有一个鉴定人说那不是平泽的笔迹。可能毕竟不能变成现实

会有许多证人证明被告平泽的相貌与凶犯相似,然而这也不是绝对客观的。再说,被告不能证实本人当时不在现场这一点,以及检察官的起诉书和审判记录,都使人到不够真实。捡察官把案件发生后不久被告平泽拿到一大笔来历不明的钱这件事与案件联系起来了,但是即使这能成为状况证据,也仍然不能成为直接证据。

我并不打算再在这里写《论被告平泽》。在我以前所写的小说《帝国银行事件》中,这方面的话该说的已经都说了,我没有那么大耐在这里把侦查的烦琐内容和审判经过一桩桩地写下来。在我的小说问世后,也还出版过一两种论述本案被告无罪的着作。想了解详细情况的读者,不妨找来看看。

这里,我要重新探讨一下前一次在拙稿中挖掘得不够充分的问题。也就是说:为什么警视厅的侦查主力中途不得不转向旁线——居木井警部补(本警察分警视总监、警视监、警视长、警视正、警视、警部、警部补、巡查部长及巡查九个等级。——译者注)的名片调查班?他们碰到了什么样的墙壁?墙挖的真实面目是什么?本文想谈的就是这一点。

四关于“帝国银行事件”的经过,以前已经写过不少,这里不准备再详细介绍了。

昭和二十三年一月二十六下午三点五分左右,一个中年男子来到帝国银行椎名町分行,胳膊上着印有“东京都”标志的臂章。他说附近发生了斑疹伤寒,按照占领军的指示,人人都必须喝预防药,就叫代理分行长吉田等十六个人喝了毒药。见过凶犯的代理分行长吉田武次郞后来被救活,提出了如下的证词:“我说说在银行被骗喝毒药的经过。今天下午四点钟左右,我们办完了常的业务正在结账,一个身着西服、年纪有四十五六岁的人推开大门旁的便门走了进来。这人左臂上着白布,上面印着‘东京都’的红标志。他递给我们一张名片说:‘我是东京都派来的。分行长呢?’我说:‘分行长不在,我是代理分行长?’那人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东京都卫生科及厚生省厚生部(即卫生福利部。——译者注)医生,医学博士——名字我记不得了。我把那个人请进办公室,叫他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他说,‘事情是这样的:由于使用长崎二丁目相田家前面的水井,发生了免费赤痢,有四个居民受到传染,大概已经报告了警察。美军总司令部的赫特克中尉接到这个报告后说:“这可不得了,我马上就去,你先走一步。”我跑去一调查,才知道住在那家的人今天曾来过贵行。赫特克中尉领着消毒班随后就来。决定在消毒以前,请你们先喝预防药。’我说:‘怎么这么快就知道啦?’那个人说:‘看病的医生直接报告了美军总司令部。’“他又说:‘消毒班马上就来,请你们先喝这药。这原是美军总司令部发下来的特效药,非常猛烈。’说着他就拿出一个宽一寸、长五寸、医生常用的金属盒子,勤杂工把所有的杯子都洗好拿来了。那人说:‘这种药沾在牙齿上会损坏珐琅质,我敎给你们怎么喝,请照我的样儿喝。药有两种,喝完一种,隔上一分钟再喝第二种。’他说着就拿出一个小瓶子,又拿出一只药用的带橡皮囊的玻璃管。那药没有颜,只是有些浑浊。那人用玻璃管往每个杯子里分了一点,他自己尽量伸长了舌头,把头一种药裹在舌头里喝给我们看,职员们都学他的样儿喝了。那药刺很强,就像是不会喝酒的人喝了烈酒一样,心里热辣辣的难受。过了一分钟,他又把第二种药分给我们喝。我就去井旁漱口,刚走回来,只见大家一个个都倒下了。我心想‘糟啦’,就走到自己的坐位上,不久就人事不省了。那人穿着一双赭红胶靴,长得俊秀,像是个知识分子。作为一个医生来说,我觉得他的手笨了一些。臂章是白布做的,印着‘东京都’的红标志,下面用墨笔苍劲有力地写着‘防疫消毒班’几个字。”他这份证词中所提到的占领军主管人的名字最初是赫特克中尉,后来又更正为“记得是赫奈特或是柯奈特”五活下来的四个人都证明凶犯是个举止文雅、高鼻梁的美男子。只有代理分行长吉田说,那人左脸上从太到面颊有一块半寸宽的茶的瘢,其他三个人都没有理会;大衣是穿在身上还是拿在手里的,就记不清了。代理分行长吉田还说,那人西服袖上着省章。关于那个人的鞋也只有代理分行长吉田一个人在证词中提到,他说那是摊子上卖的那种赭红胶靴——替他摆拖鞋的职员阿久泽说:没清穿的是什么样的鞋。职员田中也说记不清鞋的事了。

关于这种药的味道、颜和气味,活下来的四个人的证词多少有些出入。代理分行长吉田说:“先喝的是浑浊的体,有些发白,就像是喝猛烈的威士忌之类的东西,心里烧得慌。”职员田中说:“气味像汽油,舌头直发麻。”职员阿久泽说:“是淡黄的,气味有点像氨,味道好像发苦。”活下来的人都被送进附近的圣母医院。

凶犯冒充预防药拿给职员们喝的那种毒药分盛在十六个杯子里,与职员的数目相符。但是另外还有一个是凶犯用来喝给他们看的,一共应该有十七个,可是短了一个。也就是说,臂章的凶犯用过的杯子没有找着,想来是他怕人家验出指纹而带走了。后来把杯子里喝剩的体全都倒在装酱油的小玻璃瓶里,量非常少。死人吐出来的东西也收在八只杯子里,第二天(二十七)送到警视厅鉴别科的化验室去了。

据受害者说,最初给他们喝的是刺很强的药,第二次喝的跟水一样。如果喝了氰酸化合物,估计就是先喝的那个。这么说来,喝剩下的以第二种体为主。经调查,一点也没有氰酸或其他类似毒药的东西。

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做密的化验。于是侦查当局又委托东京大学理学院化学研究室的木村敎授做了胃容纳物的分光分析。垣花助理正式做了分析。送去的有盛着死人吐出来的东西的杯子、装着残余体的酱油瓶,以及用两个褐瓶子装的、给活下来的人洗胃后吐出来的东西。垣花助理从这两瓶体里也检查出少量的氰酸。西山技师打开其中的一个瓶子时,在氰酸的气味中还闻到了石炭酸的臭气。后来到圣母医院一调查,才知道那是由于使用了石炭酸的空瓶所致。据检验,从胃的容纳物和喝剩下的体里只发现了钾和钠。据这次化验的结果,侦查当局决定侦查时可以假定所用毒药为氰化钾。可是为慎重起见,西山技师在报告中说:第一种药类似氰化钾,第二轴好像是水。

胃的容纳物里显然含有氰酸,因而喝的毒药毫无疑问是氰酸。问题在于那是氰酸和哪一种东西的化合物。于是,又进一步对过滤胃的容纳物取得的体做了种种反应检查,然而还是只化验出钾和钠。结果推断一定是氰化钾或氰化钠。

毒药是本案唯一的凶器,所以我才把化验毒药的经过写得这么详细。

六“帝国银行事件”发生后,才知道其他银行也发生过类似的未遂案件。就在“帝国银行事件”发生前一个星期一即一月十九下午三点五分,一个举止庄重、绅士头的男子来到新宿区下落合的三菱银行中井分行。此人拿出一张印有“厚生省技师医学博士山口二郞、东京都防疫官”宇样的名片,自称是东京都卫生科派来的,说在该行开户的一家公司有七人染了免费赤痢,占领军已乘汽车去消毒,查出该公司里有一个人今天会到这家银行来存款。因此,银行得把现金、帐簿和各间屋子全部消毒。接着他就问今天有没有现金外运。分行长说没有现金外运,并问他来行存款的那个人是哪个公司的。自称姓山口的防疫官说:发生赤痢的是新宿区下落合的井华矿业公司落合宿舍,那里一个姓大谷的负责人一定来过这里。分行和井华矿业公司并无来往,但查明在井华矿业公司落合宿舍的负责人大谷的名下存了六十五圆,正好是同姓。分行职员把一些支票什么的整理好正要送往总行,防疫官就把他们拦住了。

分行长提出抗议说,为了一张支票而这么做可不成,只把那张支票消一下毒就成了。于是,那个人就从挂在肩上的帆布包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把里面盛的无透明体洒遍那张支票的正反两面,然后还给分行长,说他认为这样做就成了,如果美国宪兵还罗嗦,他以后再来;如果他不再来,就不妨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说完就走了。

由于实际上没有遭到损害,银行当时就没有去报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