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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小姐是這樣練成的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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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峰:“呵呵,你剛才不是叫我小弟弟,所以我才叫你大姐姐呀。”兩人就這樣互相輕鬆地調侃著。

一會他們點的菜上來了,曉峰也沒徵求曉雅的意見直接就幫她要了一瓶啤酒,打開酒瓶給她滿滿的倒了一杯,曉雅也沒推辭,端起酒杯來就跟曉峰推杯換盞起來。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這時的曉雅已有幾分醉意了,兩臉蛋被酒的紅撲撲的,她醉眼離地說曉峰,你想不想了解我的過去,我現在好想告訴你我的過去。”曉峰:“你的過去我很興趣,很想傾聽”這時只見曉雅彷彿陷入了不堪回首的往事,半晌開始向曉峰娓娓道著自己的過去……

曉雅說:完整一個故事,就要從最開始講起。我不知道為什麼今天突然有跟你講這個故事的衝動,我知道這樣一個故事,怎樣講都講不完美。

無數次記得童年時曾那樣開過懷地笑,那時候,穿著補了補丁的衣服,和同村的幾個女孩一起每天跑著跳著去上學,放學之後趁玉米正甜的時候偷了人家的回家煮食,夜裡跟膽子較大的李娜去村後面那片黑暗的果園摘剛的果子。

我們常常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幾個傻傻的女孩在無人的鄉間小徑上,忽然就可以大笑起來,笑到某人大叫:“我了褲子。”自己也有過幾次這樣的尷尬,就近抱住路邊的小樹,極力剋制那溼潤在一點一點化開。

很多年以後常常戀那笑,無比開懷,一塵不染。當然已經不會再那樣去瘋笑,不是不想再那樣笑一次,而是真的不會了。其實童年很短。我的童年在記憶中更短。

因為窮,因為落後,還是因為人生本來如此?一眨眼,童年已經不再可以觸到。有些人會把人生的階段分得很細,童年,少年,青年,成年……我生在一個貧窮的小村,人生沒有那麼細化,記憶中除了童年,少年和青年本就溶成了一體,無法單獨描述。

母親說我早,從小就比別的孩子懂事。不知道是不是有真正意義的早,但是我十歲的時候就知道一個人去姥姥家走親戚,在自家的菜園裡摘幾個微紅顏的番茄,用巾包了去。

好像忽然就長大了,個子長成了和母親一樣高,用纖細的肩膀幫大人去抗生活。不是沒有哭過的。十四歲那年在鎮上的中學讀書,每個星期回家一次。到了星期六的下午就格外興奮,十多里路飛快就走過了,有一個原因到現在都沒有對家人提起,因為餓。

很清楚的記得在學校的食堂每餐一個饅頭,一碗菜湯,花錢最少的一個禮拜,只花了六塊二錢。回到家至少可以吃飽,自己打的糧食,母親蒸的饅頭一個可以比學校幾個大。

輟學的原因很簡單,有一天撿了幾十元飯票。沒那麼高尚立刻能想起丟飯票的同學會怎樣著急,你不能要求一個每天在飢餓中讀書的的孩子撿到飯票後立刻給老師對不?思想沒經過鬥爭,就心安理得地去揮霍。

連著一個禮拜很充實,每天都能吃飽,神煥發地坐在教室裡聽老師講課。飯票用完的那個下午我哭了,躲在學校小場的一個角落,臉埋在雙膝裡劇烈地泣,眼淚無聲無息,無可遏止,心中充滿了對人生的絕望。

你相信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就能體會到絕望嗎?原來要吃飽,每個星期我至少需要三十塊錢,每個月超過一百。家裡全年的收入才多少?那年糧食四錢一斤,我家一年只打不到兩千斤糧食。

聰明怎麼樣?努力怎麼樣?每門課程優秀又怎麼樣?我吃不飽,書繼續讀下去,我永遠都吃不飽,未來很遠,每天在飢餓中我本看不到未來的樣子。

村裡沒有中學,妹妹曉旭過兩年也要到鎮上來唸。我回教室收拾了書包回家,一路上閉著眼睛都止不住眼淚放肆地淌,沒有回頭再看學校一眼,那地方不屬於我,不屬於一個無法吃飽的孩子。

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兩年後妹妹到鎮上去讀書,最少要他每天不餓著肚子。到家眼淚已經幹了,對母親說不再讀書,沒說原因,只說不想再去。

母親是個文盲,不懂什麼人生理想,一生中也沒見過親戚朋友誰曾唸了大學,默然由我,教我怎樣做飯,怎樣在衣服的破損處縫上補丁。

幾天後學校裡的老師來家訪,拿了幾張我滿分的試卷和獲獎的作文給母親看,希望母親答應我再回去學校,母親把那些拿在手裡,唯唯諾諾不知該說些什麼。

我從廚房走過去,告訴老師說對不起,是我自己不想再讀。那天沒有哭,懶懶地看老師的無奈,覺其實無所謂。我想,收了書包回家的那天,我已經長大了。

接下來的兩年,跟過舅舅去省城幹建築,做不了太重的活,和那些比我大幾歲的女工們一起在新建的樓房裡往牆上刷塗料,一天也能做完幾十近百個平方。

並沒能掙到什麼錢給家裡,工頭是舅舅,我不能像別的工人那樣每個月著舅舅結算工錢。知道舅舅不容易,從窮家裡走出來手裡沒什麼資本,說起來是工頭,有時候比工人還難。

舅舅沒等到兌現他發了財給我雙倍工資的諾言就草草收工了,工地上摔死了個工人,前前後後賠了十多萬,奮鬥了兩年剛有些起的舅舅徹底破產。

回去家鄉,某舅舅眼圈紅紅的,說對不起我。我搖搖頭,陪著他哭,並不想著自己的工錢,而是擔心他年紀輕輕背了那麼重的債,以後怎麼樣才能再翻身。

沒在家閒太久,跟了同村的兩個女孩兒到廣東打工,剛滿了十六歲。是完全意義上的獨立,之前兩年畢竟是跟著自己的舅舅。離開時世代務農的父母不曾有獨自在外的經驗傳授我,只靠自己去闖。

沒有文化,沒有工作經驗,只能做最簡單的,在餐館當服務員,每天擇菜洗碗,客人走後打掃衛生,包食宿每個月拿二百元。

對我也就夠了,基本上月月可以二百元拿回家,我用不著花錢。其實女孩子在餐館做事名聲很不好,因為城裡的餐館中大多有小姐,今天的社會小姐已經變成個讓人極度反的詞,你在街上大聲叫一個女孩子為小姐,她如果脾氣不好可能會衝上來你。

我們所在的那間餐館裡也有一群小姐,不用像我們幹雜活的工人一樣擇菜洗碗收拾衛生,每天從早忙到晚,她們只在客人來了陪他們喝酒吃飯,子輕鬆而頹廢。

常常在一旁偷偷看她們濃妝豔抹,驚訝她們出手大方,鈔票一張一張甩出去似乎那錢都是天上掉下來的。但是看不慣她們在男人堆裡撒嬌賣笑的瘋像、偶爾喝醉胡言亂語醜態百出的樣子,深知自己和她們不是同類,在遠遠的地方看,極少與她們談。

有一天,一同從村裡出來打工的李娜把我拉到沒人的地方,小聲問我:“老闆娘給你說了沒有?”我有些奇怪她的樣子:“說什麼?”李娜臉紅紅地告訴我:“老闆娘昨天說,如果願意陪客人吃飯,工資每個月能拿五百。”被她嚇了一跳,“不行”兩個字脫口而出。我望著李娜的眼睛,心想這個王娜是怎麼了,剛來三個月,就忘記了我們曾經在村口發過的誓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