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媽是個辣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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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經常不在辦公室,最後他向媽媽坦白,他和他24歲的秘書有染。
他想離開媽媽,就這樣突然地離開了。
幸運的是,我的父母通過協商達成了友好的解決方案,在分居後的9個月內就批准了離婚,沒有太多的爭吵。
那時,我已經19歲了。
我就讀於當地的一所大學,還在當地的bestdeal商店兼職銷售電視和電腦。
我一直對電腦、電話和其他設備瞭如指掌,也知道如何說服別人做事,所以這對我來說是一份不錯的工作。
雖然我賺的錢不足以養活自己和供自己讀完大學,但這大大減輕了爸媽的負擔,也給了我一些可自由支配的收入。
分居後,爸爸搬出了家,住進了和女友合租的公寓。
我和媽媽住在家裡。
家裡只有我們兩個人。
我們住在大城市邊緣郊區的一棟單層牧場風格的房子裡。
我的臥室在房子的一頭,媽媽的臥室在另一頭。
這對我們倆來說都很好。
我有了一個私人的房間。
媽媽在分居後有人陪伴,還能幫忙打理一個人住不過來的房子。
對我來說,這所房子最引人的地方之一,就是它靠近社區的邊緣,毗鄰一大片尚未開發的山丘。
山上錯著防火道和土路。
我繼承了媽媽喜歡跑步的天,所以只要有空,我就會穿上跑鞋,走出家門,去山上跑步。
一天下午,我上完大學回到家後,出去跑步。
那是九月初溫暖的一天。
我決定不穿上衣跑步。
天氣暖和的時候,我經常不穿上衣跑步;自從我是高中越野跑隊的隊員以來,我就一直這樣做。
這不是什麼陰癖,只是我覺得這樣很舒服。
我穿著黑尼龍短褲、襪子和跑鞋,來到跑步小徑,沿著陡峭的斜坡向上跑。
我還戴了一塊gps手錶,它可以記錄我的時間、步伐和距離。
我的手機用魔術貼粘在右二頭肌上,可以通過貼在耳朵上的小耳機播放音樂。
我在播放列表中選擇了我最喜歡的樂隊之一slipknot的歌曲。
我喜歡在強勁有力的搖滾樂聲中跑步。
大約二十分鐘後,我全身都是汗。
我跑得很好,四肢鬆弛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