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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混混翻身當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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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這楊偉在看守所出了黑板報就大放厥詞,正巧又被老錢的所長碰了個正著,老錢正估摸著是不是把這貨再關回小號裡,就聽所長說道。

"呵呵…我倒覺得他說得有道理,這個辦法倒比咱們單純地說教要強!"所長笑著,這放風的時間只要犯人不弄事,就人家唱戲也沒人管。就聽所長揹著手並不上前制止,反而朝相反方向轉過⾝來,跟老錢說了一句:"老錢,明天再給楊偉安排個事幹,讓他給犯人講課,就講普法知識!只要不表反動言論,他愛怎麼講就怎麼講。"原本這看守所都是管教們輪著給犯人上上課,那課上得怎麼個形容:老和尚唸經,內容估計從來就沒人聽懂過,這聽課的多數一聽就磕睡,比吃‮定安‬還靈。所長正為這事愁呢。一看楊偉,嗨,送上門來了。這幾個月,輪著那個管教上課,不是請假裝病就是家裡有事,再不就草草敷衍了事,所長還真沒辦法,總不能親自來上陣吧,就自個親自來也未必管用呀!所以,楊偉算是撞點子上了。

"所長,那不成吧,讓他講,還不把一群都帶壞了!"

"那你倒講講試試,我看得有一多半點磕睡吧。我說老錢你也學學,你看看人家楊偉怎麼講得,下面聽的一個個跟打了‮奮興‬劑樣!

這事還真琊了…就這麼著,這看這小子有兩下子,連‮出派‬所老王都走著後門來探監,看樣不是個孬種!"所長不容分說,直接下了命令。

"啊!

啊?!"老錢一聽讓楊偉當教員,張了個大嘴,嚇了一跳!卻見所長揹著手走了。回頭再看楊偉,這課剛講完,後半截講什麼老錢倒沒聽見,不過看一群犯人圍著楊偉問這問那,還真像個孜孜以求的樣子!

媽媽滴,這小子,不管是好是壞,就沒個消停的時候!老錢恨恨地罵了一句。心下想著卻是著實擔心,完了,讓楊偉當教員,這一個混球就夠受,這培養出一群混球來,一個比一個賊精焉壞,這誰是管教還不一定呢。……這眼不眨著楊偉一轉眼又從死硬份子成了個先進份子,當成教員來了。楊偉這本意卻不願意幹這的,看守所可不跟農貿市場一般,討價還價,沒門楊偉只得勉為其難了。這可好,楊偉每天便多了一項任務:備課和講課。

老話說這狗急了跳牆、人急了上樑,這混混急了當了個教員,嗨!一個月下來,居然當得還不賴!

不過,這教員當得楊偉實在是累得夠嗆,這不知不覺刑期就過了兩個多月了,這掐指算算,再有不到三十天可就出獄了。這一個多月的教員當得啊,真個是可圈可點,楊偉每天挖空心思,把這具體的一條條文,變成自己見過的實例,然後反覆推敲。怎麼推敲呢:先說他犯什麼罪,讓大家討論罪犯得值不值、再看什麼方式能避免犯這種罪,如果非犯不可,用什麼方式能把對自己的傷害降到最低,如果被抓了,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一番說下來,引得一干犯人們是蠢蠢動,為啥,楊偉說得這些罪,爭先恐後地言,好像離⾝邊不遠,甚至罪案的主角就是倉裡某個倒黴蛋,一方面要相互攻擊相互揭短,誰願意吃虧呀!再有,多學學人家怎麼幹滴,這相當於自己實踐了一回呀!

每次課堂上,一干犯人倒是爭著說自己的想法!雖然經常是驢頭對不準馬嘴,但一個月下來,還真有進步,能大模樣對上號了。你想啊,既然他想說想法,自然就得多少學點普法知識不是,這一來二去,還真個往腦子裡灌了點,至於多少嘛,這就不好說了。

而灌得最多的則是楊偉,他不但給自己灌,還得給犯人們灌,一天還得前前後後想用什麼方式給犯人們灌。這倒好,普法知識愈覺有點少了,跟不上用了,楊偉這從老錢那兒搜來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一些東西,都被楊偉填鴨似地灌進了自己腦子。

楊偉為了唆導著大家學習,還出了一損招,把案子擺出來,讓大家討論這案子犯得值不值:效果還是明顯的,無論說得是什麼犯罪,這犯罪所得和適用刑罰比起來,從旁觀者的角度怎麼看都不划算,比如這楊偉就經常舉例:號子裡某某傻b,嫖‮姐小‬被抓,‮留拘‬十五天、罰款5000元,值不值。這犯人們一想,不值,5000塊擱鄉下都能買一大姑娘回來了!(媽滴,楊偉教員就罵那言的,買賣人口也犯法,你們以為收⺟豬呢,花錢就行!)號子裡某某愣貨,給歌城家裡頭悄悄販‮頭搖‬丸,被判拘役三個月,罰金一萬元。犯人們一點評,不值。替人家賣貨,一顆才掙二十三塊錢,一下罰一萬,這賠姥姥家了!

號子某某賊娃,劃包出⾝,‮共公‬汽車上被抓,‮留拘‬十五天,還有兩肋骨的代價,是憤怒群眾打的,還找不著人。犯人們點評更直接:這整個就一傻b。

前前後後倒把監倉裡的新人老犯都點評了個遍,每天只要有新人,就先被老犯人們拉住,問問犯什麼罪,犯罪過程,然後撇著嘴一點評,基本上都是:傻吊,還有這麼笨的!

評來評去,評出了一個結果,參評的和被評的,基本上沒有一個聰明的,都成了傻b。

課堂上、號子裡的是笑聲不斷,這邊笑,可就有人愁了,誰,卻是那老錢,這老錢找了所長几次,反映楊偉講課這情況,只怕這楊偉把一幫子小罪帶成大惡,那就⿇煩了!那所長卻一笑置之說,老錢,這法律只有懂法才有威懾力,楊偉這教法特殊,卻能讓犯人們認識到自己的罪行,知道什麼該幹、什麼不該幹,幹了什麼該犯多大的罪…這跟普法的目的殊途同歸嘛!我普法不是消滅犯罪,當然也消滅不了,普法就是要提⾼受眾的面積,讓更多的低文化群體接受、認知法律,楊偉這做法,我覺得有點意思。你看現在多熱火…得,你別心…我看這小子不賴,有靈

…院子裡,楊偉的新一課開始了。

"現在開始上課…那昨天佈置的作業都做了嗎?

"楊偉站在看守所的院子裡,面對著那條"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大條文。面前坐著10個監倉92個短刑期犯人,清一⾊地坐著小馬紮,這還是所裡為了上課方便特批,教室嘛,沒有,就在大院子裡,條件艱苦點,又不是真的‮生學‬。

"做了…"犯人群裡應了一聲。

不過楊偉現在這自我覺好得很,跟部隊的學習好像差不多,那時候楊偉可沒這麼風光,也就坐小馬紮看別人表演的材料。現如今,楊偉的權力大了,下頭這要有不聽課開小差的,那粉筆頭"嗖"的一聲就飛出來,鐵定在腦門上,出奇的準,想當年這是楊偉放羊練就的奇招,別說,用在這地方還管用。

楊偉轉回⾝,在小黑板上寫了一句:搶奪與搶劫的區別。

"小地瓜,你說說…"楊偉指了個犯人,這是個慣偷,每年都得來看守所蹲幾回,一般快過年的時候,就是這些賊娃們大出手的的時候,當然折得也多,看守所這段時候,進了差不十幾個賊,嗨,還別說,都在街上打過照面。

"楊教員,我不知道,我只會偷,不會搶!"那小子站起⾝來,一臉惶恐,好像被‮出派‬所抓住的時候都沒有這樣擔心過。為啥,一干犯人一聽你說走嘴了就啥啥笑,丟人吶,還不如直接承認自己笨呢。

"讓你說你就說,你會搶早進後面了,想說都沒機會!"楊偉指指⾝後的逮捕監倉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