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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風景依稀似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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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來一次,我依然會選擇愛你。

——題記簽字的時候我頓了一下,望了一眼離我不過咫尺之遙的那個男人。他似乎很放鬆地坐在沙發上,但明顯心不在焉,眼睛看著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飄忽到什麼地方。

倒是他的律師比他更緊張,見我如此,連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著我。

只要我在協議上籤下自己的名字,那麼從此和他再無半分關係。或者還是有的,圈子裡那些閒得發慌的太太們,也許背地裡會將我稱作他的前。不過我想,不至於有人這般不識趣,敢當面對我這樣說。

多麼可笑的兩個字。

我從來不曾做過他的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從二十歲到三十歲,我這一生最好的時光已經過去。

和我結婚的時候他二十三歲,那時還是略顯青澀的大男生,如今時光已經將他雕琢成穩重成的男人。歲月幾乎沒有在他⾝上留下太多痕跡,除了氣質,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變。

我簽完自己的名字,推開那份協議,再籤另一份。

筆畫出奇地流暢。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離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詞彙與他大吵,最後他摔門而去。在他走後,我獨自泣不成聲,倒在上放聲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愛的孤獨熬成了毒,一絲一縷,侵入了血脈。我以為自己會一生一世與他糾纏下去,不死不休。

沒想到還有這一天。

我還記得他的‮人私‬助理給我打電話,他從來不給我打電話,連最起碼的溝通亦是通過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辦的語氣,恭謹而疏離:“慕‮姐小‬,莫先生同意出讓港業49%的股份給慕氏,具體詳情,您看是否方便讓您的助理過來詳談?”十年來,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頭,認了輸,還是因為那個女人。

童雪。

他這樣愛她到底為什麼?

我一直以為他這樣的人,鐵石心腸,巋然不動,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本就不愛女人。

直到終於讓我覺察到蛛絲馬跡。

八卦報紙登載的新聞,照片裡他緊緊牽著一個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從來沒有牽過我的手。

十年掛名夫,我單獨見到他的次數都屈指可數。即使是在家族的聚會中,大部分情況下,他和振飛的關係都比和我熱絡。所以父親在委派執行董事去莫氏的時候,特意選擇了振飛,而不是我。

父親輕描淡寫地說:“你不適合擔任這類職務。”我明白父親的弦外之音,其實我更不適合做他的子。

我知道自己是發了狂。

那個演電影的女人,憑什麼被他牽著手?

我要讓她一輩子再也演不了電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間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毀掉。

振飛曾經勸過我,他說:“姐姐,算了吧。”算了吧?

多麼輕巧的三個字,十年來我傾盡一顆心,結果不過是一場笑話。

十年前我見到他,我發過誓,一定要嫁給他。

我的父親是慕長河,我是慕氏最驕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麼,一定就可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