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沙漠戰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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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奇怪的規定只有一個目的:讓士兵明白,尋歡作樂是可以的,但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這一招果然收到奇效,一旦快樂需要付錢,士兵狂熱的大腦迅速冷卻下來,所以除了那些未婚有錢的小夥子,多年的老光,很少有人去湊這個熱鬧了。那些有家有老婆孩子的,老家生活困難需寄錢回家的,都趕緊死死捂住自己的錢包,生怕被人騙了去。面對土人部落feng騷少女的媚眼,因為這一事件迅速衍生的當地皮條客的花言巧語,他們都勾著頭如老僧入定,超然⾊之外,如果糾纏過分,他們還會掂刀作勢砍你呢。
“快滾蛋,不要引誘我們嫖,我們可是金牙部下最恪守紀律的士兵!”離開部落時,弗朗西斯-德雷克留下幾十個與當地女子熱戀到談婚論嫁的士兵,有他們在,這個部落將成為弗朗西斯-德雷克遠征大軍的一個補給點。弗朗西斯-德雷克給他們定下嚴格的規矩:輪流站崗,輪流談戀愛,⾝處異族部落如果自己不知警覺,腦袋掉了可別怪誰!這些士兵可以不事生產,曰常所需由這個土人部落供給,完全成為老爺兵;多餘的物資就儲存在倉庫裡,以備軍需;士兵曰常的任務就是警戒道路,監督土人工作並按時索貢,但不得胡作非為騷擾土人曰常生活,要尊重他們的信仰,併為土人提供保護,有外地入侵要和土人並肩作戰,保護這個部落…一句話,嘗試和土人朋友!不打不相識嘛。
弗朗西斯-德雷克的計劃是以點穿線,以線連面,通過連續不斷向前推進的同時服徵小的土人部落,使他們臣服,然後依託這些原有的部落聚居地建立自己的山地營,如一個個點綴在山區的小星星,相隔不遠互通信息,從而編織出一張能夠有效控制阿特拉斯山脈的軍事大網。
弗朗西斯-德雷克成功了。短短一個半月時間,加里。費夏帶領他的千人霰槍隊翻越山脈,即將向撒哈拉大沙漠挑戰的時候,弗朗西斯-德雷克已經有效控制了30個土人小部落,從阿耳及爾到⾼聳入雲的阿特拉斯山脈的另一側,與沙漠相接的山區,全都在他的有效控制之下。而且弗朗西斯-德雷克還有進一步擴大他所控制勢力範圍的想法。
加里卻等不及了。他還肩負金牙給他的艱鉅任務:打通阿爾及耳——撒哈拉沙漠——廷巴克圖一線的非洲陸地通道。於是在阿特拉斯山脈南麓草木稀疏的地區,他和弗朗西斯-德雷克分手了,相約定期保持聯繫。弗朗西斯-德雷克說:“加里,努力!太熱就回來!”加里一笑:“謝謝你送我的駱駝,有它帶路,我更有信心走出這沙漠!”原來臨行前弗朗西斯-德雷克專門襲擊了一個沙漠邊緣的摩爾人部落,從他們營地裡搶來二百多頭駱駝,為加里組織了一個龐大的馱隊,水糧都帶足到一人來回沙漠十倍份。有“沙漠之舟”美譽的駱駝負重代步,無疑使加里他們信心大增。這傢伙真正的吃苦耐勞,可以任意在沙漠裡行走,耐渴能力極強,遇到水源有能一下子補充八十公斤水。實在沒有水喝,駝峰裡貯蔵的脂肪還可以用來支撐一段時間,這也可以抵擋夜晚的嚴寒和突如其來的沙暴。半個月不吃不喝也沒關係,是沙漠裡生命力最強的怪物。
說到加里遠行,便有一個加里不得不說的故事。出發前加里抱走的那個土人部落最漂亮的妹妹,反過來抱他,死活不放自己的男人走。這怎麼可以呢?加里肩負軍國重任,怎可因兒女情長荒廢大事?好說歹說那女孩子就是不放加里走,加里又不敢拋棄她以免觸犯軍規,無奈鼻涕一把淚一把,將⾝上所有值錢的,除了一個髒褲頭外都送給那個女孩,其中還包括加里的媽媽送他的傳家寶祖⺟綠戒指,加里心痛的都哭了。那女孩以為加里也為分離痛哭,心裡一軟這才放了他。加里得脫生天,只穿一個小褲頭跑掉,還快樂的哈哈大笑,慶幸道:“離婚真可怕!幸好我終於解脫!”一開始沒錢玩女人的馬休親眼看到加里的慘狀,可樂之餘不由心驚⾁跳,拍道:“好家在!玩一次女人就要傾家蕩產,這以後就不敢輕易玩火啦!”出於對男同胞的同情,馬休還送給衣不蔽體的加里一⾝穿過的軍服,令加里視馬休為再生父⺟,兩人情迅速升溫。
越往南走,氣候越炎熱,幾乎到了植物都難以忍受的狀態。開始時還能見到綠⾊的胡楊、沙柳,再往前走這些⾼大喬木已經很難在沙地生存,剩下的就只有灌木類爬地類的沙棘、泡果沙、拐棗擰條、⽑條、花,仙人掌綠⾊點綴漫天⻩沙,偶爾見到一叢明⻩瓣花的沙冬青,都讓眾人眼前一亮。這些植物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它們都很頑強,雖然在掙扎地活著,卻生命力旺盛,只要有一點水源,便能在空曠荒涼的沙漠星火燎原。但只是仙人掌,就有紅球、金虎、紅牡丹等多個品種。更令人敬佩的是沙漠植物都很瘦弱,但屹立不倒,年齡八九十歲的老樹,細的一把就掐得過來。這是因為缺水,沙漠裡的植物生長速度十分緩慢。
加里和他的探險隊員並沒有為困難嚇倒,沿途所見沙漠植物頑強的生命力更發了他們挑戰沙漠的決心。且將這次探險當作漫步,當作一種好心情的遠足旅行。途中他們和漂亮的沙漠狐了朋友,這些小東西很饞嘴,你扔一點好吃的就可摸摸它滑稽的大耳朵。它體形不大,比大一點的家貓略大沙子的顏⾊布満全⾝,只有部腹一片白雪。最大的特點是耳朵非常大,幾乎等於自己面部的面積,這是用來散發體內熱量,大耳朵上密部著⽑細血管,所以它不用害怕被⾼溫烤死,夜晚它會鑽進自己的洞裡來抵禦嚴寒。
還有膽小的沙漠鼠。⾝體的前半部分與老鼠無異。可是它的兩條後腿進化得非常發達,有點類似兔子的兩條後腿,所以它是跳躍前進的。這是因為沙漠裡空氣溫度就很⾼,地面溫度會更⾼,於是沙漠鼠不得不盡量減少與炎熱大地的接觸,所以它必須採取跳躍前進的方式。它的尾巴也很長,幾乎比自己的⾝體還長那麼一點點,這是用來在⾼速行進中儘量保持⾝體的平衡,擺脫沙漠狐的襲擊。一見到探險隊伍,它就受到驚嚇,一跳一跳逃走了。
蔵在地底的沙蛇也很有趣。不很大,無毒,對人類不能造成什麼威脅。沙蛇是如何減少與滾燙沙地的接觸呢?很簡單——它把自己埋起來。地表的確很熱,但是地下僅僅幾十釐米就十分涼慡了。若是它不得不到地面上去找點吃的,它的行進方式也是十分有趣的。首先它把自己彎出三個彎,先用一、三兩個向⾝體的一側“走一步”再用⾝體的第二個彎再“走一步”這樣可以大大減少⾝體和地面的接觸面積,從而儘量保持體溫較低的狀態。
加里和他的探險隊員已經在沙漠中行進一百多公里了。在這種酷熱的環境中,摩爾人的威脅算不得什麼,可怕的是火球般的太陽和狂瘋的沙塵暴。所幸金牙曾是一個驢客,有過穿行非洲沙漠的經驗,而更幸運的是,加里在這方面曾得到過金牙的指點,可算是個小驢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