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女?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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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扶桑》鄭家影《扶桑》寫的是個神女變為女神的故事。主角扶桑是上個世紀國中鄉間女子,輾輾被拐賣到國美從事皮⾁生涯。儘管⾝世悲苦,扶桑卻能逆來順受。送往來的曰子不知摧殘了多少唐山女子,唯有扶桑娉婷玉立。扶桑的魅力誘惑了一國美少年,並由此展開數十年的愛怨糾纏。而同時,她從小被許配的丈夫也以神秘的面目出現…
這樣的傳奇故事是夠“好看”了。難得的是,作者巧為運用她的素材,再現新意。百年前國中的苦命女子,飄洋過海,在異邦賣笑。女、地理、國族、及慾望間的隱喻關係,於焉浮現。在十九世紀末的舊金山,扶桑是神秘頹靡的東方象徵,也是殖主民義權力躪蹂、傾倒的對象。古老國中裡解決不了的男女問題,到了新陸大更添複雜面向。而周旋在中、美尋芳客,及中、美丈夫/情人間,扶桑⾁⾝佈施,卻始終帶著一抹樣的微笑。這笑是包容,還是墮落?
作者顯然明白她題材內蘊的詭,因此避免了(簡單的)女主義或後殖主民義論證公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扶桑引出的一線故事外,她又運用第一人稱的我,與扶桑展開對話。兩個國中女相隔了一個世紀,卻因種種原因,渡海落籍異鄉,並各自發展一段異國情緣。敘事者的我菗絲剝,急瞭解扶桑當年種種,而扶桑的影像卻時近時遠,不斷挑起和中挫敘事者的慾望。至其極處,原由男幻想孕育出的女神/神女原型,也暗暗銷解。在《扶桑》中,我們看到,人販子在國中採用種種手段:哄、偷、搶把年輕姑娘弄上船偷運來美。研究表明,當年運送華工的船隻“同用來運送非洲黑奴的船隻極為相象”被稱為“漂浮的地獄”許多年輕姑娘還沒到國美就命喪⻩泉,即使九死一生來到國美,也通通被賣到院。《扶桑》幾次描寫了女奴拍賣的場面:全⾝赤裸展示⾁體;院“阿媽微欠足尖,一把抓散扶桑的髮髻,拎著那頭髮把扶桑打了個轉”以表明頭髮的真偽;“阿媽用兩手指掰開扶桑的嘴,給人看那兩排毫不殘缺的牙。一個男人上前來拍拍扶桑的腮”以證實口齒的完好無損;雙手吊在秤上過磅,按磅數出賣,這跟販賣牲口又有何異?作者嚴歌苓在遍覽一百六十本書後發現,她們大都“在十八歲開始脫發,十九歲落齒,二十歲已兩眼混沌,顏⾊敗盡”她們遭受著人販子、院阿媽、人唐街地痞的多重盤剝欺凌,早早地結束生命。作者敘情狀物,流暢嫻,很有施叔青近作《香港三部曲》的風範。除部分情景稍嫌堆砌做作外,全作可讀極⾼。作者這兩年積極參與灣臺各大報文學獎,屢有斬獲;對評審及預期讀者品味的拿捏,亦頗具心得。本作應是她歷次得獎作品中最好的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