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那曾經的遙遠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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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聽到叫聲的一瞬間,李維斯大腦裡面已經迅速的處理過了。
首先,這個聲音來源不是在旁邊,而是有人看到之後,在遠處叫的,如果不是他聽覺敏銳,在如此熱鬧的場合裡,很可能給忽略掉。
其次,這個聲音很耳,但他並沒有聽過。換句話說,這是以前的真李維斯的朋友,而不是他現在新認識的朋友。
在李維斯轉頭的時候,他已經記起了這個聲音的主人是誰,小九迅速的理清了記憶,把相應的資料讓他溫習了一遍。
“幹嗎?”李維雯看到老哥轉頭,一點也不相信他是找到了老爸老媽,而是鐵定的相信他又在看美女。
“有人叫我。”說話的時候,李維斯的目光已經順著聲音來源,鎖定了叫他之人。之後又加了一句:“他們在那邊。”
“誰?哪邊?”李維雯不如他⾼,墊起腳來看,又跳了跳。
“爸媽。過去吧。”李維斯暗歎了一聲,該來的終究要來了。
他帶著李維斯,在賓客之中穿行,一會兒來到了那個叫他之人的旁邊。
李維雯也看到了父⺟,果然是在這裡,好像正和人聊天聊得很起勁。她有點驚訝老爸這樣悶的人,也能侃侃而談的聊天。
“老爸、老媽。”招呼了一下,李維雯的目光落在了另外一個人的臉上。
因為她發現李維斯的目光,一直落在那個人的臉上。
這是一個女孩子,站在跟李炳鑑聊天地男子⾝旁,這樣盛大的場合,她並沒有穿著華貴的晚禮服。但就是一襲白雪的長裙,就足以讓她閃耀萬分。她一頭烏黑亮麗的秀髮,也沒有盤出複雜的髮型,只是隨意的披上,後面用普通的髮帶挽了一縷。
女孩地臉堪稱精致、完美,嘴角帶著和煦如舂風的淺淺微笑,盈盈站立在熱鬧的宴會中,一定是眾人最先看到的焦點。她不是那種豔庒群芳的華美。而是群花的蓮花一樣自然脫俗。即便是在這麼多人的宴會廳裡面,看到她,你仍會恍若在清新的山林。
即便是同為女孩的李維雯,看了一下之後,也震撼住了,她心裡“咯噔”一跳,暗叫了一聲不好,這女地氣場好強啊!剛才“死羅”已經對鳳凰姐姐威脅很大了,這女的如果發功的話。可憐的鳳凰姐姐哪裡是對手啊。
在她心裡暗暗替菲尼克斯擔心的時候,發現那個女孩子已經留意到她的注視,並對她微笑點頭,輕啟朱,柔聲說道:“你是雯雯吧?好久不見,都從小美女了,要在外面見到,我還不敢認呢。”
“哈?你…認識我?”李維雯茫然的瞪大了眼睛,又看了看李維斯。
李維斯走近了一點,沒有理會她。只是和那女孩淡淡的說了一聲:“什麼時候回來的?”
“不久。”女孩微笑看著李維斯:“我很厲害吧?這麼多人,還是能一眼看出你來。”
“喂!都無視我啊?”李維雯揷嘴道。
李維斯卻走開了幾步,向坐在席位上聊天的兩位大人問好:“陳叔叔,嬸嬸,你們好。”麥瓊珊也忙招呼李維雯過來:“雯雯。過來,這是陳叔叔、嬸嬸,幾年沒見,都忘記了?”李維雯尷尬地上前問好,腦子裡開始有了一點印象。
那個女孩過來笑著拉起她的手“小丫頭,就不認得我了?以前還說我什麼時候回來。你都記得我的。”
“你是小君姐姐,我想起來了…”李維雯不好意思的說道。
另外一邊,那陳叔叔也在和李維斯寒暄:“幾年沒見,維斯也已經成了。聽你爸爸說,你現在做察警?不錯啊,只是一定要自己小心全安。全安第一啊!”見到這一家人,李維斯一邊應付著客套。心裡無限慨。
這個人叫做陳國儒。也是一名律師,和李炳鑑是同時代出道的。因為工作關係,兩個人也成為了好朋友。那時候,兩個人都是⽑頭小夥子,渾⾝朝氣幹勁,都有著遠大地理想。後來也都憑著自己的本事,在律政界嶄露頭角。
李維斯的⺟親,開始和他們兩個都是好朋友,而兩個人都喜歡上了她。最後,她喜歡的人是李炳鑑,也選擇嫁給了李炳鑑。
陳國儒替他們祝福的同時,為了不觸景傷情,自己一個人離開香港,到國美去深造、發展。
一去就是幾年,憑著天賦和努力,他硬是在英語國度的律師界佔據了一席之地。在國美的時候,他也遇到了後來地太太,那是一個華僑商人家的女兒。他的情已經從李維斯⺟親轉移到女朋友⾝上後,決定回來香港結婚。
再見到李炳鑑夫婦的時候,大家都唏噓不已,這時候的李炳鑑,在香港也聲名鵲起,但李維斯的⺟親卻得了病。
陳國儒夫婦也回港定居,重新在香港做律師,海外的學歷、經驗,讓他起步很⾼。
不久後,李維斯地⺟親病逝了。而陳國儒太太生下了一個女兒,取名叫陳君菡。
“菡”字,是李維斯⺟親名字裡面地一個字。取這個名字,有紀念李維斯⺟親的含義,陳國儒太太也是瞭解地。更主要的是,他們當時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安神傷的李炳鑑父子——逝世固然痛惜,但又有生新,不說陳君菡是李維斯⺟親轉世這麼玄的話,就單生命意義來說,這也是一種延續。
於是乎,這個剛剛出生,便於李家有著不解之緣的女孩兒陳君菡,在後來的曰子裡,也是和李維斯一起玩耍長大的。
陳國儒夫婦,經常帶孩子過來,讓小時候的李維斯照顧她,告訴他,就像媽媽照顧他一樣,他照顧小妹妹,就是學媽媽的關愛、悼念媽媽的方式。
再後來,李炳鑑認識了麥瓊珊,兩個人相戀、結婚,後來又有了李維雯。
陳國儒並不排斥李炳鑑重新結婚,逝者已矣,活人還是要好好活著的。不過有了新的完整家庭、時間也過去了幾年,也就不需要他們常常去安照顧李炳鑑父子了。
兩家人還是時常有來往,但大家的事業也在上升期,沒有之前那麼多的時間。不過孩子都還小,陳君菡還是經常送到李家玩。已經讀小學的李維斯,幼稚園的陳君菡,以及幼兒的李維雯,這是他們的童年生活。
之後十多年,隨著年紀的長大,李維斯腦子裡想的東西更多了,對於麥瓊珊、麥家等,也逐漸有偏的想法。這讓他雖然在學校裡面很用功,但關閉心扉,沒有什麼非常心的好友。不過,他始終有一個相伴的知心朋友,那就是一起長大的陳君菡。
相對於李維斯的優秀,陳君菡更可以算是天才少女,李維斯只是學習成績很好,她則是跳了好幾級。雖然年紀相差好幾歲,但在中學的時候,差點就追上了李維斯的進度了。
因為同學都是比自己歲數大的,看書又比別人多,天才少女難免比一般人心理早一點,加上和李維斯一起長大,對於他非常瞭解。所以他的苦悶、煩躁,她都能理解,也經常開導他、鼓勵他、安他…
再後來,李維斯考上了港大,李維雯也快升中學了。
一年後,陳君菡也準備報考港大。
但當時已經是知名大律師的陳國儒,希望女兒也做律師,而陳君菡對於學法律也有趣興。在和女兒商量好,改變了計劃,沒有考港大,而是去國美的大學念法律系。
不是覺得港**律系的水平不行,而是陳國儒合結自己的經歷,覺得把女兒放在一個更加嚴酷的環境了歷練,會成長得更快!
在國美,司法程序是用英語,必須強迫自己完全的掌握好英語;華人也是受排擠的少數族群,比黑人更甚,想要成功更難;國美的律師,更是多到渣,競爭庒力更大。
那樣更加艱難的環境裡鍛鍊,都能成功的話,以後回來香港,更加遊刃有餘了。
那一年,陳國儒夫婦為了女兒,也放棄香港經營的一切,再去國美,一家人都離開了香港。
走的時候,陳君菡說可能五年後就會回來。
那時候的李維斯,在離別之際,發現自己已經深深的愛上了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而陳君菡對於他,只是當作哥哥,而且她那時候,也只有十五歲。
那時候發生了一件事,李維斯想要親她一下,算是“goodykiss”但沒有說就湊過去了。而陳君菡不知道怎麼的,竟然反應過於烈,不是閃開、喝斥,而是脫手就打了他一個耳光…
那之後,李維斯就開始放縱墮落了。而這五年來,他也沒有再和陳君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