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女人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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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一段時間,她就満30歲了。她記得有一個德國電影裡曾經有這樣的臺詞“三十歲的女人找愛人要比被槍擊還難。”在25歲的時候,她還嘲笑說這種話的女主人公很可笑,可是快要到30歲的現在,她對這句話有了切⾝的體會和同。雖然她很孤單,可是⾝邊卻沒有愛人。現在馬上年齡就要三打頭了,尋找一個能伴隨在自己⾝邊的愛人可能就更困難了吧。很想談一場戀愛,卻沒有可愛的人。真的很另人絕望。其實她有自己愛的人。從很久以前開始,在認識到自己是個女人的那個瞬間開始,她就一直愛他。她現在⾝邊還沒有愛人,可能也是因為想要給愛著的他留一個位置吧。可或許是運氣不好,或許是她作為女人的魅力不夠,也或許是沒有緣分,他竟然至死不渝地愛著另外一個女人,而不是她。她非常討厭那個擁有他的愛的女人。可是她知道,要想留在他⾝邊,只能和那個她討厭的女人好好相處.所以她那樣做了。就像他們一起工作,經常吵架,可卻是很好的朋友那樣,她和他愛的女人也成為了朋友。然後,順其自然地,他和那女人結婚了。她非常非常難過,可卻只能對看起來很幸福的他說一句“恭喜”可是結婚後的他和他愛的女人看起來卻一點都不像她想象中那樣幸福。她雖然對深愛的他的不幸到難過,而另一方面卻又到暗自慶幸。甚至在期待如果一直這樣等下去,他是不是能回到她⾝邊。所以她鼓起勇氣對他表白,可是結果還不如不表白。他對愛著他的她說“你瘋了吧?”甚至說“我們是不可能幸福的”而聽到她的表白的他的朋友還辱罵她,說她“沒有良心,招惹有婦之夫;是汪汪叫的狗,iq20”她太無地自容了,太難過了,只想死去。可是幾天以後,意外的是她深愛的他的子找到了她,而且拜託她要在她的家裡住幾天。她雖然不知道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可是她知道如果讓她在自己家裡住的話,她所愛的他一定會很傷心,因此她同意了。可是她同她一起住了幾天,發現她很奇怪。他的子看起來⾝體很不好,還帶了一個奇怪的藥瓶。她太想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於是找到說自己是“汪汪叫的狗”的他的朋友詢問,可他卻說了讓她幾乎狂瘋的話。
朋友走後,她自己一個人生氣地盯著放在桌子上的煙盒看了足足有半個小時。因為⾝體不適合喝酒,所以當她覺得庒力太大的時候,她會一個人去練歌房唱歌,如果還不行的話,就會偷偷地點一支菸。今年她已經戒菸了,而現在她嚴肅地考慮是不是要再重新菗煙。怒視放在桌子上的煙,她陷入了沉思。應該怎麼辦啊?不行。正當她拿起打火機點菸的時候,機手響了。接還是不接?她猶豫了一下,最終嘆了一口氣接了電話。馬上,從小小的機手裡傳來了悉的聲音。是最近和她一起生活的他的子。
“哦,是我。不,現在就回去了。沒有卡板紙了?好像還有剩下的啊。哦,我回去的時候順便買吧。什麼?買比薩?徐筠曦,你把我當成傻子嗎?我給你解決食宿,難道還讓我給你買零食嗎?”為了避免聲音發抖,她故意生氣地掛了電話。還是先裝做什麼都不知道比較好一些。嗯,現在該怎麼辦呢?她把自己的煙和打火機一古腦塞到包裡,然後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她幾天前剛剛過了28歲生曰。從小時候開始,她如果想要什麼東西,就會在畫紙上畫下來。最初媽媽告訴她五天之後就會回來,可是過了一個月都沒有回來,她就在畫紙上畫了媽媽的樣子。用⾁⾊的蠟筆畫出瓜子型的臉,在上面用黑⾊的蠟筆畫了燙過的頭髮。漸漸地,她長大了,成了畫裡畫的人。她從20歲開始就愛著一個男人,並且和那個男人結婚了,剛開始的5個月他們非常幸福。現在她卻要和他“離婚”他不同意,所以她沒有辦法,她真的沒有別的辦法,所以決心在他同意之前離開家,到一個朋友家住。她沒有地方可去,她害怕住旅館,她所找到的朋友和她的關係不太好,只是因為她覺得在她那裡丈夫是找不到的,所以才去。離開家一個星期了,她白天在水餃店裡端盤子,數錢,每天工作6個小時。晚上,則給朋友幫她介紹的一家公司畫揷圖。她肩膀和手腕上都貼著膏藥,拼命地幹活。因為如果不這樣,她會時時刻刻想起她放棄的那個男人。以前她無法理解“因為愛所以分手”這句話,甚至嗤之以鼻,可是現在28歲的她卻成了地球上最能體會這句話的人。
“…”她現在邊吃著從水餃店裡拿的涼了的水餃邊畫著雜誌社的揷圖。這是以10多歲,20多歲的年輕女為主要對象的雜誌社連載小說的揷圖。女主人公摘著玫瑰花的瓣花在算命。摘下一個瓣花說“愛”然後再摘一個瓣花說“不愛”
“真是幼稚,讓人起雞皮疙瘩。”雖然這樣嘟噥著,可是不知不覺她也開始用手指數著畫裡面的瓣花,算了起來。
“想他,不想他。想他,不想他…想他。”她無法真的像小說女主人公一樣摘瓣花,所以只能用手來數,結果是她非常非常想念這個男人,想得發瘋。不可以這樣,於是她匆忙在畫裡面又多畫了一片瓣花。結果變了“不想他”她很満意這個結果,嘴邊帶著一絲難過地微笑。她現在正怒視著冰箱。準確地說是怒視著冰箱裡面的酒瓶。她已經戒酒一個星期了,偶爾會嚴肅地想要不要再喝酒。這時候,聽到了鑰匙開門的聲音,門開了,有人進來了,是這間房子的主人。
~~“你打算怎麼辦?”兩個女人這幾天一直是這樣過的,她從水餃店裡拿來水餃,她買回大比薩和可樂,兩個人一起分著吃,今天也是這樣。兩個人一起吃著,孝珠低聲問著筠曦剛才的問題,聲音比平時顯得更疲憊,表情卻非常真誠,好像兩人是無話不說的朋友一樣。
“你離開家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你想怎麼樣啊?”面對一直沒有問原因而收留自己的孝珠的提問,筠曦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看著比平時要真誠得多的孝珠,看著孝珠不問出結果絕不罷休的表情。筠曦知道自己在這個時候不可能就大致敷衍過去,騙她說“我是為了讓他更關心我,才故意讓他著急的。”或者“馬上就會回去的。”
“我們分手了。”
“什麼?”看著瞪圓眼睛,難以置信的孝珠,筠曦難過地苦笑了一下,再次回答道。
“你耳朵不好嗎?我說我們分手了。”
“分手?我警告你們不要在一起的時候,你無動於衷,跟在仁旭後面跟了8年,到了現在卻這麼輕易地說分手?到底為什麼?
筠曦以為孝珠聽了自己的回答會很⾼興,可是孝珠卻瞪圓眼睛這樣反問道。這時,筠曦想起了一個禮拜之前,和孝珠一樣這樣問自己的那個男人。
“為什麼,到底為什麼不能和我一起生活?你是徐筠曦啊,你是筠曦!”為了好好地吃,好好地生活,我們在一起如果不能幸福,至少你一個人也要幸福。筠曦把眼前的女人當成了仁旭,自言自語地嘟噥著。突然在筠曦的腦子裡,她深愛的他的面容,他的聲音像波濤一樣洶湧地席捲過來。
——我在努力忘記一切,如果期望的那樣。
——假如星星眨眼時能發出聲音,那該是世界上最美妙的聲音吧。我真想讓你聽聽那聲音哦。
——我將至死不渝地愛你。
——即使不能幸福,我們也要努力幸福地生活。
——來生我還要再做“仁旭”你也要再做“筠曦”好嗎?
笑起來特別可愛的他,那麼喜歡揹著我的他。知道陪我一起哭的他,我的愛人,不,曾經是我的愛人。
“說實話,仁旭,我現在失憶了,以前的事情真的記不起來了。我是不是愛過你,還是我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情,我都忘記了。我現在太累了,所以可能像你說的那樣,我們不可能幸福的。所以我決定放棄,就算我忘了我們相愛過,忘了我們之間曾經發生的事情,我也會記住你是有資格幸福的。”正因如此,對著面前這個問她“想怎麼樣”的女人筠曦問道:“如果我和仁旭分手的話,你真的會像那天說過的那樣,好好照顧仁旭並讓他幸福嗎?就像明芝照顧貞旭哥一樣?”
“什麼?”面對筠曦突然的提問,孝珠的臉⾊一下子變白了,緊接著,周⾝所有的血“忽”一下湧到了頭上,臉頓時紅得像透的西紅柿。唉,這個孝珠啊,真的像筠曦說的那樣,心裡想什麼都會表現在臉上。
“你聽、聽到了?”
“當然,否則怎麼會這麼問你?”那天,孝珠在黑暗中說的話,筠曦記得很清楚。
“換成是我,一定會像明芝照顧貞旭哥一樣,把你照顧得白白胖胖!讓你永遠開心地活著!是的!如果換成是我,我決不會讓你像現在這樣黑黑瘦瘦!決不會像筠曦那樣只考慮自己,一點兒都不關心你!換成是我,我一定會讓你過得比現在幸福得多!”記得當時,筠曦聽到這些話時非常生氣。既生氣孝珠,生氣她喜歡自己的丈夫並對他表白,也生氣自己,氣自己實在沒理由反駁孝珠這番論調。生氣的同時,她還到一絲難過。雖然這並非自己所願,但無可否認的是,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仁旭確實並不幸福。所以當時,她假裝睡著了,閉著眼裝作什麼都沒聽見,可事實上,孝珠的話一字不落地進到了她的耳朵裡。只是此刻,她曾親耳聽到的這些話,卻被眼前這個女人徹底推翻了。
“你瘋了嗎?到了現在這份上居然讓我照顧那個男人?我那天不是也喝醉了嘛,雖然沒像你那樣人事不省,但畢竟也醉了呀,人喝醉了什麼話說不出來?”聽到這些話,筠曦的眼裡幾乎要冒出火花來了。孝珠說“那個男人”的神情,就像在說一個跟自己全無關聯的陌生人一樣,這讓筠曦非常氣憤。
“我們家仁旭怎麼啦?”
“你是明知故問吧!整天跟瘋子似的早晚都抱著個錄音機,週末就沒見他幹過別的什麼事兒,每次都跑出去錄什麼見鬼的音!難不成就因為他人不錯,我就要照顧那個傻兮兮的他?模樣雖然過得去,不過掙錢也太少了吧?窮嗖嗖的。”
“掙錢少怎麼啦?要那麼多錢幹嗎呀?我看你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吧,我們家仁旭不知道有多好呢!”對筠曦的回答,孝珠臉上露出嘲笑的表情,挖苦道:“這只不過是你一廂情願罷了。仁旭那麼好,你和他一起生活不就行了嗎?為什麼讓我這個還沒結過婚的女人來接這個二手貨?”明明吃的是一樣的晚飯,申孝珠怎麼這麼奇怪,她吃錯藥了嗎?竟然說出這樣的話,幾天前還對仁旭說一定會讓他幸福,可現在卻說仁旭是二手貨?情敵的話讓筠曦怒火中燒,眼睛幾乎要噴火,生氣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