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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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楣女王登場!
實不相瞞,陶菲菲是隻花了兩分鐘就想出的名字(“不過,出乎意料地適合她),由此可知—開始的設定她只是配角,而且是那種專門用來製造喜劇效果的甘草人物。
在寫上一本孟蘊真的故事《樓上·樓下》時,我從沒想過要將陶菲菲扶正,也從沒想過要嘗試這類型的女主角,所以當我寫完《樓上·樓下》,一位很可愛的朋友看完後跟我說:“好期待陶菲菲的故事,下個應該就是她和靈的主人吧?”我著實呆了好幾秒才反應過來。
先不說陶姐小橫看豎看都是配角命格,最重要的是,在上一本里其實已經把她的重點部分代得差不多了(個人術語為“被寫死的配對”),如果立獨出一本勢必會重複,所以寫她的戲分固然享受,我卻完全沒計畫要給她其它名分,而且我實在萬萬沒料到有人會期待她的故事。
驚訝之餘,轉而去問另一位朋友對“陶菲菲再利用”的看法。咦!想不到她居然也說有趣興,看來我有點低估陶姐小的能耐了。(不過,也還是有人知道我要寫她的故事時表現出極度詫異,哈哈)於是那幾天我腦中一直不停反覆思索著陶菲菲升格的可能,越想點子越多,眼看似乎還満有發展
,那就乾脆寫吧。
雖然這的確可說是個應觀眾要求誕生的故事,寫起來卻順利極了,幾乎沒碰到什麼瓶頸,非常愉快。當女主角的演出不用顧忌形象時,導演就可以很慡地隨拍了,我想大概就是這種
覺吧。
如之前所言,這個故事在劇情上跟《樓上,樓下》略有重疊,為免偷工減料之嫌,我作了些調整,可以重寫的就重寫,可以縮減的就縮減,可以新增的就新增,盡力試著將它塑造成一個完整的新故事。
話說陶菲菲當配角時已經夠吵了,當主角更是一鳴驚人;不過寫到後來,我自己卻是越來越喜歡這個三八誇張又聒噪的女人。我向來善待女主角,只愛惡整男主角,但可能因為她的“前⾝”是女配角,我簡直可說是惡整得不亦樂乎。所以我到底是喜歡她還是喜歡惡整她呢?這真是個謎。
寫完這個故事後,我深深覺得跟這種男人談戀愛很辛苦,可是跟這種女人談戀愛也不輕鬆,因此這兩個湊在一起還真是恰恰好啊。
《樓上·樓下》跟《冤家住窄》兩本的劇情發生可謂環環相扣。在這邊做個預告,下一本是芳鄰三部曲的終曲,將會是個立獨的全新故事,共同點是發生在同一棟大樓、鄰居之間。
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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