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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的月亮》,終於將他們吵得逃出了房間。
“快把喇叭關了!”等他們都走後,程斌嫌棄地說。
“好嘞。”俞任傑輕輕一按,拉風箱般的魔音便消散了。
程斌撓了撓耳朵:“這破玩意兒哪兒來的,一會兒扔了吧。”
“不行!”俞任傑說:“這可是個寶貝。”
“行吧,留著吧,別沒事拿出來放歌就行。”程斌伸手彈了下那喇叭:“我看高家的人還覺得小孩是被張家的人偷走的,你的心思可能白費了。”俞任傑將喇叭護在懷裡:“就算現在糊塗,過段時間就會醒過來的,只是早晚問題。人嘛,總是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就算小姑娘回不來了,到美國拿張綠卡,吃吃漢堡,喝喝可樂,也沒什麼不好的——對他們來說,總比知道她沒了強。我們之前不也懷疑過張軍輝嘛,那是太想破案了,現在回過頭來看看,為了綁架自己親生女兒搞這麼多事情,簡直放!”俞任傑吃驚地捂住了嘴巴,轉過頭來望向程斌:“我被你傳染了,怎麼滿嘴是呢?”程斌瞪了他一眼,飛快地罵道:“你放!”此後高家再也沒有堅持拐走瑩瑩的是張家人了,於是他們更加焦慮起來,隔三差五地給二隊打電話。西施成了接待專員,辦公室裡每天都能聽見她安高莉君的聲音。
但瑩瑩究竟去了哪兒呢?是誰拐走了她,亦或是殺害了她?
程斌還是覺得那人是楊雙林:“世上沒有那麼多的巧合。浴室裡的血,還有他看到魯米諾試劑時的反應…我敢肯定就是他!如果不是他,這麼多年的警察我算是白做了!”俞任傑也同意他的判斷:“他們的話裡有個明顯的邏輯漏——他們都說能聽見隔壁的門鈴聲,卻聽不見大門開關的聲響,這顯然是矛盾的。門鈴在門裡,隔了一層,比關門的聲音小得多,怎麼可能只聽得見門鈴,而聽不見關門聲呢。我們都按過那鈴,鈴聲確實不大,但凡隔壁都能聽見,就說明他們當時自身特別安靜…在聚會中,發生了什麼事情會讓幾個大老爺們都安靜下來呢?”
“當他們闖了大禍,不知所措的時候。”過了會兒程斌又說:“因為心虛,所以不論張軍輝怎麼敲門,他們都沒開門來制止他。高莉君說過,楊雙林曾幫她對付過張軍輝的。”第93章失蹤的女孩(13)他們有明確的懷疑對象,卻苦無證據。不論是屍體、兇器或是殺人動機,全都不見蹤跡。而當二隊再次造訪楊雙林等人時,卻發現他們表現得頗為放鬆。
與他們談時,他們仍是會慢慢思考,斟詞酌句,但他們不像之前那般緊張,在言行舉止中總透著些散漫。這種散漫與真正無辜之人所表現出的輕鬆並不相同,普通人或許看不出來,但經驗老道的刑警一定能察覺出其間細微的差異來。從楊雙林等人的肢體語言裡,可以找到一絲敵對與挑釁,像極了法庭裡那些脫了罪的犯人。
子一天一天過去,新的案子來了又結,轉眼又過去了一個月。俞任傑開始反思是否有遺漏的地方,或許從一開始他們就懷疑錯了人,不論楊雙林顯得多麼可疑,他實在想不出為何鄰居要殺一個小女孩。但程斌卻依舊固執,他所思考的是,是什麼讓楊雙林他們變得如此篤定,相信自己一定不會警方被捉拿歸案呢。
所謂的完美犯罪有三種類型。第一種為無法解開詭計,即罪犯使用了高超的作案手法,使得偵查人員被誤導與矇蔽,從而無法看破真相。第二種為無證據,即找不到足夠的證據證明加害者有罪,其中包括找不到受害者屍體。第三種則為無法律,即法律存在漏,即便了解了所有證據鏈,仍無法判定加害者有罪。
此次的案件明顯屬於第二類,至今為止他們都找不到女孩或她的屍體,更別說監控錄像與兇器。那麼,女孩的屍體究竟去哪裡了呢?程斌也想到了三種可能。
“第一,屍體石沉大海了。綁了石頭的屍體沉到海底,或許過了幾十年,甚至幾百年都不會被人發現。”俞任傑聽他說完,往他嘴裡餵了一塊薯片:“我們沿路走過,附近沒有大海,也沒有湖泊,他們是立刻去了葛城家裡。”程斌點了點頭,將薯片嚥了下去:“第二種可能,女孩的屍體被燒成了灰燼,任何dna組織都被破壞了。”
“但我們連灰都沒看見,而且在自家燒火只能算是燒烤,這味道能把鄰居嗆過來投訴。再說了,殯儀館裡燒一下也不見得能全部燒乾淨吧。”程斌覺得有理,伸手去掏薯片,但俞任傑不肯給了,他大聲地說:“你已經吃了我五片了!”程斌悻悻:“第三種可能,楊雙林用了化屍水,就鹿鼎記裡韋小寶常用的那種。”
“你是說王水吧。”俞任傑補充。
“對,就是濃硝酸和濃鹽酸三比一配置的那個玩意兒。”程斌故意提起配方,好讓俞任傑知曉他懂得這個知識:“以前國外有個案子,就是一個老外用化屍水把死者給化了,但是一不小心留下一滴人油掛在牆上。後來偵查人員據這滴人油驗出了人類的基因,才把那老外給抓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