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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跡?
答:沒有。不過被害者除了兩手大拇指和右手小指之外,每手指頭的指甲都有滲入很深的血跡。
問:滲在指甲內的血跡,是什麼血型?
答:ab型rh陰。
間:被害者的血型是什麼型?
答:o型。
問:指甲內的血跡,跟被害者本身的血型不一樣,是不是?
答:是的。…………
法官聞被告:問:你的血型是什麼型?
答:ab型rh陰。
間:什麼時候檢驗的?
答:上h大學新生註冊時,在該校生物系檢驗的。…………
檢察官問法警:問:被告被關在拘留所的時間,有沒有檢查被告身上有否受傷的痕跡?
答:沒接到通知,所以沒有做正式的檢查。不過被帶進拘留所那天,被告左臉和右手手背,確實有受傷的傷痕。
鑑定人寫的鑑定經過和鑑定結果報告書:一、被告身上有否本年九月一以後才出現的傷口或傷痕?
結果:有。
二、被告的血型?
結果:ab型rh(-)三、被告的屬何種血型。
結果:分泌型、ab型。
四、被害者體內的dna和被告dna是否相符?
結果:相符檢察官發傳票傳喚的證人共有三十五人。其中出庭的有:1王朝大飯店櫃檯職員(證明犯罪當天,李國雄天亮時回到旅館。)2巡邏警察(在葉雨菡住的出租屋附近,與他擦身而過。)3兩名出租車司機(各自證明在犯罪當天,曾經載李國雄到海園。)4海園的門衛。
5多位葉雨菡與慕容若蘭的好友。
6其他……
注1:為被告的不在場證明,辯護律師請求出庭做證的證人(葉雨菡、慕容若蘭),一個也沒到。
注2:發現葉雨菡屍體的許麗在9月6被姦殺身亡;發現慕容若蘭屍體的李若嫻在9月13被姦殺身亡。後來證明這兩個女人是死於同一個兇手的連環姦殺案。
李國雄被執行死刑後的第六天,他的子林雪琪出車禍身亡,人們在她的房間裡發現如下手札:子的手札提起筆,我覺心情異常奇妙。腦海裡浮現出一名某婦女雜誌社的女記者,她在我丈夫被捕的第二天開始,就每天來纏我,叫我發表想。雖然每次都被我那年老的女管家不客氣地趕走,但她一直不死心,連著兩個月,每天都來纏我。
後來有一天,她忽然不來了,我反而覺得怪怪的,心裡猜想,可能她當新娘子結婚去了。
雖然女記者不來纏我,使我頓寂寞,但也使我鬆了一口氣,因為我還有事,需要上濱海一兩次。
那天,得到丈夫被逮捕的消息時,我正在這佘山別墅的畫室裡畫著畫。我的畫以紅為主。想起洛杉磯那位心理醫生約翰威爾博土,如果他看到了,一定又要說,我的生活有問題了。
丈夫被捕的消息,是附近管區派出所的警察來通知的。他們拿法院的搜查令,到我家來搜查我丈夫的東西。也許他們礙於家父的情面,很客氣地只做了象徵的搜查。事實上我丈夫的罪證足夠,他們也沒什麼必要翻找我家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