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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來的五個秀才,每個人都有想讓他寫的東西,順便也讓他寫一些大字——基本上都是一些祝福的話。

言景則提筆就寫,先寫李秀才的。

一邊寫,言景則還一邊問其他人:“你們可要換種字體?”聽這些人的說法,是要拿著這些東西去送禮,去請教別人的,大家都送一樣的,會不會不太好?

“你別分心。”李秀才道,說完才發現言景則哪怕在說話,寫的字依然非常好,還非常快,那速度……真是讓人羨慕!

此時鄉試考舉人,一次就要九天,除了題目較多以外,跟大家寫字較慢也有關係。

大部分人不講究寫得好,寫起來還是很快的,一個時辰能寫兩千字,但若要寫得端正,一個時辰也就能寫一千字。

可眼前這人呢?

筆在他手上動得飛快,他這樣的速度,一個時辰怕是能寫三四千字!

言景則還就是一個時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寫五個時辰,也就能寫兩萬字了。

現在一個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貫。

讀書人真的太賺錢了!

言景則覺得若是有人願意買,他願意寫到天荒地老。

“你還能換字體?”有人問。

“若有字帖給我參詳,我能照著學。”言景則道:“書店裡就有字帖。”幾位秀才面面相覷,當即表示要換字體——他們都打算拿這字去給周大人送禮,最好還是各不相同。

他們紛紛去找字帖。

言景則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詩集,然後便開始照著其他的字帖學。

他最近抄書多了,那筆便好似成了自己身體的一部分,想寫出怎麼樣的字來,就能寫出怎麼樣的字來!

此時看過字帖,練了練,他立刻換了一種字體,寫下一篇策論。

然後再學另一種字體……

言景則學得極為認真,畢竟這些,都是以後可以用來賺錢的東西!

而那些秀才,他們此時已經無話可說。

他們一個個都是天之驕子,自以為十分厲害,結果一個不學無術的混混學了幾天,竟然就能遠超他們。

他們都開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絕不是他們太笨了,絕對是這個混混太厲害了。

這也不是混混……他們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都想倒頭就拜了……

他們正寫著呢,朱縣令從外面進來了。

朱縣令來到書店,就有點後悔了。

他聽了幾個捕快胡謅,竟然就來找言大那個混混。

那言大他讓人打聽過,從未上過學,這樣一個人,怎麼可能在書店抄書!

抄書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