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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懶洋洋的舒服。忽然,章輕打了我一下,嬌嗔道:“死小鬼,你就不能老實點,還沒玩夠啊。”我睜開眼,卻發覺是我的老二被章章輕柔地用浴巾擦拭,又蠢蠢動地站了起來,讓章又羞又氣又好笑。我道:“姐,這回可是你自己把它醒的,怎麼可以怪我呢。”章笑道:“就怪你,你這小鬼,一天到晚就想著這個的。”我坐起身,道:“既然你這麼說了,那我就再想一回好了。”章嚇一跳,道:“什麼,你還要玩啊。不要了,小新,算我怕了你好了。”她剛才和我顛鸞倒鳳地玩了足足一個多小時,也不知有過了幾回高,早已心滿意足,沒有力氣再玩了。我威脅她道:“是你把它醒的,還要你再讓它睡覺,不然的話,嘿嘿。”章看我一眼,也不說話,卻又用小手輕輕地套起來。我才和她真刀實槍地玩過,現在這種小玩意怎麼能讓我消火,反倒得我慾火更旺了,我道:“姐,你想不想用牙籤剔剔牙啊。”顯然,章明白了我的意思,臉一下子又紅了,鼓著腮幫子說:“不要,少臭美呀你,我才不要碰它。”我逗她說:“那你碰沒碰過呢?很好吃的呀。”想起來還不平衡,我都不知用嘴為她們服侍過多少回了,每次都讓她們死仙的,玩過之後又想玩,一個個都快上癮了。可等到我想要她們為我服務一回時,卻又都紅著臉推三阻四的,好不容易肯了,卻又嚴重缺乏職業道德,草草地含我幾下子就算差了,技術又差,小老弟經常被她們的牙齒碰到,害得我到後來都不敢再要她們為我服務了。我都懷疑她們是不是故意的,想借此逃脫勞役啊。
章啐了我一口,說:“好吃個,這麼髒的壞東西,小心我把它擰下來。”我委屈地道:“你可真沒有良心,每回都是我為你們服務的,讓你們為我服務一回都不肯的。”章上睡在我的身邊,摟著我道:“今天我真的累壞了,一點沒力氣,下回好麼?”我看她也真是累了,也就不為已甚,道:“這可是你說的,下回你可不許耍賴的。”章白了我一眼,無柰地嘆了口氣,道:“好,好,下回我一定用你的小牙籤剔牙,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輩子欠你的。”我鑽在章懷裡,用手輕撫著她的玉體,道:“姐,這些天你忙壞了吧,等哪天有空,我一定陪你好好散散心。”章笑道:“我這還不都是為了你這小冤家,我每在忙個半死,你卻和女朋友們玩得開心,人比人可真是氣死人啊。”這些天章為了藥店的事可沒少費力氣,前些子每天都在外面奔波。現在想要辦點事,一要靠關係,二要靠錢,否則的話,三五天就能辦下來的事,拖上你十天半個月你都無可奈何。這回我們主要是有丁局、林總他們的面子,讓他們打上幾個電話,批張條子,事情就順利多了,辦事還沒遇上什麼故意刁難的事,但一些必要的請客送禮還是免不了的,這些都是章出面擺平的。姐姐要上班的,難得有空幫章什麼忙;徐可和李如雲倒是每天在家炒炒股沒什麼大事,可她們二個以前都是隻拿錢不用幹活的老闆娘,並沒真正出去辦過什麼事,現在讓她們去求人辦事,一來拉不下面子,二來也不知道該從何下手。章以前是在外貿公司任主管的,商場上闖蕩過來的,這種和人打道的事還真是隻有她才吃得消。現在,除了藥店的事要章受累,幫姐姐打官司的事也少不了要章出力的。
接下來的二天,倒也沒什麼大事。我要準備這個星期的自考,每天抓緊複習;而姐姐和章則在蒐集證據,準備正式和她舅舅打一場官司。舅舅舅媽的所作所為,深深地傷害了姐姐,讓她下決心要爭回屬於自己的家產,這是她理所應得的,卻被舅舅侵多年。經此一事,陰姐和舅舅的關係算是徹底斷了,不過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這樣的親戚,有和沒有又有多大的區別呢。
我和張三丰的位置被分開了,不再是前後排。班上的座位重新作了一次調整,不少同學的座位都換了,按柳若蘭的說法是,以前的課桌安排是臨時的,現在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要據同學們的身高、視力因素重新安排一下。本來這也是很正常的,我們都還在長身體的時候,原本坐前排的,說不定一下子就長高了,擋了後排的視線。但以前一般都是半學期換一回的,現在才一個多月就換,擺明了是想把我和張三丰分開來,免得我們彼此看不慣,一言不合又打起來了,也不知這是柳若蘭的主意,還是地中海想出來的。
不過我和林詩怡的位置還是前後排,只不過一起往後退了一位,開學一個多月,我又長高了一些。柳若蘭之所以沒把我和林詩怡分開,我想她也是有私心的,想討好小怡。林詩怡雖然現在還不知道柳若蘭和我的關係,但子久了也一定會知道的,如果硬把我們二個分開,林詩怡一定對柳若蘭不滿,以後她們二個“姐妹”相見時,說不定會產生矛盾,我夾在中間也會很為難的。另外,柳若蘭面對林詩怡、丁玲也總有一種自卑的覺,總覺得自己比我大了這麼子,又是有老公的,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定不如小怡和丁玲。我想,柳若蘭也是對我動了真情了,不然的話,她是沒必要考慮這些東西的。
張三丰雖然和我分開了,但他還老是帶著挑釁的眼光看我,好象還沒和我打夠,想再來一場一樣。我沒去理他,我要忙的事多著呢,沒功夫費在他身上。我來學校是來學習的,不是來和他打架的。為了進這學校,徐可她們可是替我了八萬塊的贊助費,我不能讓她們失望。徐可她們自從和我們姐弟談過心之後,也解開了心結,現在已儼然是我的子一般,我也必須加強自己的實力,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她們不受傷害。
附言:對一些網友提出的把白晶晶母女一起搞定的提案,看來還是投反對票的居多啊。故事風格,也是喜歡輕鬆點的居多,都不想讓小新身邊的女人再離開,這些我都會加以考慮的。
本章部分情胥借鑑自網友提供的素材。近段時間忙著寫書,都沒功夫看網上小說,也就沒功夫自己找這方面的素材了,有網友們幫忙代勞,真是謝不盡。也不知道這位網友是自己寫的,還是取自別人的作品,如果有可能的話,請說明一下出處,我也可以在文章裡註明一下,雖然是借鑑佳作品,也應該要表示對前人勞動的尊重之意的。
第112章、訴訟請求今天是星期三了,姐姐去法院遞訴狀,李如雲、徐可、章她們也一起跟著去,給姐姐壯壯膽。股票期貨自然也就沒人看盤了,不過這也沒什麼,股票都還在跌著呢,我們現在是要籌,說句會讓別的股民罵的話說,就是巴不得跌得越低越好,好讓我們撿到便宜籌碼。
因為外婆去世已經快滿20年了,所以姐姐她們必須儘快上訴狀,以免過了期限,不然的話,法院都不會再受理這個案子的。我們這裡算忌都是按農曆算的,外婆是陰曆十月初十去世的,折成公曆的話應該是11月份,今天是10月22,也就是說我們還是趕上了這趟未班車的。
現在家裡有這麼大的事,我也就沒去特警隊訓練,直接回家打聽消息。林詩怡和丁玲現在跟我可是跟得緊著呢,生怕不小心又從哪冒出個情敵來,加上又關心姐姐的事,也都和我一起回家。
回到家,姐姐她們都已經到家了,不過看樣子好象並不怎麼高興。小怡問姐姐:“姐姐,你們的狀子遞進去了沒有?”姐姐點了點頭。小怡又問:“那姐姐你怎麼還不高興的樣子啊?”我暈,苦笑道:“林大小姐,你有沒有搞錯,打官司很好玩嗎,還要高高興興的啊?”打官司本來就不是什麼令人高興的事,何況這個案子還是姐姐告她舅舅,姐姐雖然口口聲聲要和舅舅斷絕關係,但這份血緣關係並不是說斷它就真能斷的,姐姐的媽媽死的早,舅舅是姐姐在這個世上的唯一親人了,但想不到換來的卻是這樣的結局,怎不讓姐姐心痛。
章道:“案子是遞進去了,但人可是被氣出來的。”我奇問:“為什麼,不就遞個訴狀嗎,有什麼好氣的?”章道:“你知道我們今天去法院遇上了誰,訴狀又到誰的手裡。”我一想,道:“肯定是那對狗男女了,那個臭女人不是說她兄弟是法官嗎,你們不會這麼巧,把狀子到他手裡去了緊?”章一笑,道:“小鬼今天倒是蠻聰明的嘛,一猜就中。”這有什麼,你的暗示都這麼明顯了,我要再猜不中倒是真見鬼了。
姐姐看我一眼,道:“說話文明些,不要出口成髒。”我道:“啊,我說姐姐的舅舅是狗男女,那不是連累我親愛的姐姐也成了小狗了麼,真是該打。”姐姐忍不住一笑,道:“你才是小狗呢。”我又問章:“那對,啊,男女又說了些什麼?”章道:“這個還能有什麼好話的,還要我再說一遍嗎,你不會自己想啊。”章是不想再重複那些難聽的話又惹姐姐傷心。聽章說,姐姐的那位舅媽的兄弟還是那家法庭的庭長呢,據說還兼著區法院副院長的頭銜,可能是為明年轉為正院長作準備吧。這位未來的大法官大院長一開始還拒絕受理姐姐的訴狀,理由自然是訴訟時效的問題。他說外婆去世已經過20年了,已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不再受理。舅舅舅媽居然還幫腔作證說外婆去世確實已經過20年了呢。為了這幾十萬的家產,他們還真是利令智昏啊,連外婆的忌都想改的,硬要在陰曆還是陽曆上糾纏,要是按他們的說法,外婆是10月10去世的話,到今天就真的過了時效了。最後,直到姐姐責問他們有沒有給外婆上過墳、做過週年時他們才稍覺羞愧地不吭聲了。
然後,舅舅他們又胡攪蠻纏了一陣,目的無非是想證明姐姐是早在二年以前就知道房產的事,現在才提出來,就是已過訴訟時效。而那位庭長大人,也就是舅媽的兄弟也明顯偏袒,故意刁維,居然要姐姐先拿出能證明她確實是最近二年才知道房產被侵權的證據,然後法院才能受理這案子。他們的用心很陰險,是想拖過外婆的忌,以達到超過20年時限的目的。
姐姐當然咬定是剛剛才知道侵權的事,這是我們必須堅守的底線,決不能後退半步。並據理反擊,按照民事訴訟法的原則,起訴時只要符合下列四項條件,法院就必須受理案件的: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現在我們已經證明是在20年的時效之內,如果你們認為我們已過二年的訴訟時效,按“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就應該由你們提供證據,否則就應該視為符合訴訟前提。另外,現在對於訴訟時效的問題已成為原被告雙方爭執的焦點問題,法院在無法作出確切判斷的情況下,是應該先予受理案件,然後再在審理過程中,進一判明情況,而不應該作為受理與否的先決條件。
舅舅他們心裡自然是極不希望法院受理這個案件,只要再過一個月的話,我們就算再想告他們都會上天無路,下地無門的了。那位法庭庭長是舅媽的兄弟,當然也是站在舅舅他們那邊,推三阻四地不想受理。
由於姐姐和舅舅起了爭執,引來不少人圍觀,其中自然有不少是當地人,多少知道一些內情的,紛紛為姐姐打抱不平。其中幾個可能也是來打過官司的,而且還可能受過法官老爺的不少氣,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見姐姐被故意刁難,出於義憤,也和舅舅他們爭執起來。現在有一些法官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是不怎麼好的,“拿了原告吃被告”
“權大過法”
“人情大過法,關係可抵刑”
“贏了官司輸了錢”是老百姓對某些法官老爺們的評價,雖然這話有些太過偏,但卻也是現在的真實國情,無須諱言的。我們的一些法官素質亟待提高啊,這不僅僅是法律業務水平的問題,最主要的是要真正樹立起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而不是隻停留在口頭上。
舅舅、舅媽和那位大法官老爺被一幫人圍著批鬥,也頗為尷尬難堪。尤其是現任法庭庭長,未來的區院院長大人更是氣急敗壞,威脅著要讓法警將大家趕出去,但他也只能說說而已,四五個法警對四五十個義憤動的群眾能有多少作用可是大有疑問的。人都是有從眾心理的,有一個人帶頭說起在打官司的時候受到的不公待遇,就會引得大家都有了共鳴,越說越動,越說越上火,要不是姐姐苦勸大家不要衝動,說不定法院的牌子都會被砸了的。
所謂眾怒難犯,法官大人見事情有失控的危險,只好高效率地受理了我們的訴訟狀。由於是法庭的庭長親自接的訴狀,等於是當場立案一樣,省去了“七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的程序,法庭當場就發給了姐姐《受理案件通知書》由於被告,也就是舅舅也在場,又節省了不少時間,《應訴通知書》及訴訟狀的副件也是當場送達,立馬讓舅舅簽收,不然的話,光是送《應訴通知書》就可能要花上五天,答辯狀又是十五天之內完成,一來一去至少省下十天時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