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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他身穿黑衣,面容英俊,眉眼間卻凝聚著刀刃般的銳利,好像隨時都要把人刺穿兩個。
他瞧了談衣一眼,就移開目光,說道,“該走了。”雖然青年只看了他一眼,可是談衣還是從他的目光中看出了絲絲毫不掩飾的嫌棄。
第101章轉總裁文37這是陳瑾最不可思議的一天。
在他回國的那天,有一個少年撞到他。他橫衝直撞,慌里慌張,把他的第二肋骨撞得生疼。
從此,這個少年就走進了他的心裡,成為他最瑰麗美好的記憶,成為他最錐心刺骨的傷口。
陳瑾永遠都無法忘記這一幕,少年從黑球帽下出一雙晶亮的眼眸,他純黑的瞳孔宛如宣紙上鋪開的水墨,一層一層美得醉人;他纖長的睫彷彿燕尾的黑羽,一顫一顫地得他的心不受控制。
但最讓他無法忽視的,還是談衣眼裡那片閃動在天真之中的狡黠。
談衣的身上有一種獨特地氣質,既神秘又單純,既複雜又天真。初次見面時,他就覺得這個少年好像簡單得一眼就能被看穿,卻又小心翼翼地隱藏著很多不為人知的秘密。
其實從小到大,陳瑾自己都是一個比較沉悶的人。他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也沒有特別不喜歡的東西,對所有事物,他都一直淡淡的。
他所走的路是家裡早早就規劃好的,他沒有意見,不會排斥,雖然也談不上多麼喜歡。
他一直以為,或許他的人生也會這麼一直平淡下去。
——直到他遇到了談衣。
他就好像一汩鮮活的泉水,橫衝直撞來勢洶洶地衝進他心裡,他還來不及反抗,就已經被他佔據了整個心神。
在談衣面前,他的所有情都無所遁影。在機場的小角落裡,談衣笑眯眯地問他為什麼看他,當時他緊張得手心都是汗,口的心跳快得失去控制,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緊張。
在他手足無措的時候,談衣卻很快轉移了注意力,確定“安全”了,就把他推開,徑直離開,除了扔給他一副墨鏡,再沒有丁點留戀的痕跡。
或許,他對談衣是一見鍾情。從第一次見面起,他的靈魂就已經先他一步,認出了這個他最無力抵抗的人,從此彌足深陷。
第二次見面的時候,他記得談衣和他說,“我們好有緣分啊,小哥哥。”他原本也是這麼以為的。他們的每一次相遇都巧合得好像被上天安排好了一樣,他們順理成章地互相引,他看到談衣眼裡真真切切的快樂,就像他一樣。
但他卻忽視了每次見面時談衣眼中轉瞬即逝的尖銳。後來,他才知道,原來那些都是對他的恨。他知道談衣有很多秘密,卻從來沒想過,原來他恨他。
他恨蕭律在意的人是他,儘管他對此一無所知。
在那之前,陳瑾一直幻想著兩人在一起的美夢。
談衣像一個小孩子,其實就他們的年齡差來說,談衣的確就是一個小孩子。
在他成年之時,談衣才在小學的課堂咿咿呀呀學著拼音;在他第一次正式工作之時,談衣才剛剛放下高考的重擔,步入全新的領域,成為一名大學學生……
這也沒什麼不好。他比他提早九年來到這個世界,提早經歷這整整九年的光陰,他可以用他多出的九年經歷替他避開那些將來可能的傷害與挫折。
他唯一遺憾的只有他沒有早點認識談衣。這樣,他就可以更早地呵護他,保護他,愛護他。
談衣說,他沒有家,他是在孤兒院裡長大的。
儘管他的語氣淡淡的,好像不太在意一樣。可是有一次,當他送談衣回學校的時候,他知道,他是在意的。
他們走過一條居民街,有一個媽媽牽著自己的孩子從身邊經過,孩子手上拿著一麥芽糖。談衣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他們身上,他看到他眼裡有不明顯的羨慕與絲絲隱忍的失落。
那時,陳瑾覺得自己的喉嚨就像被什麼東西哽住了一樣,心臟也像被一小小的刺扎著。
“我沒有家啊,我是孤兒院裡長大的,不過大概是因為長得好看,有人資助我。”陳瑾想起談衣說這話時的笑容,就更加心痛得無以復加。
也就是從那時候起,他決定要帶談衣回家。
談衣沒有家,可是他可以給談衣一個家。一個完整的,溫馨的家。他的爸爸媽媽也是他的爸爸媽媽,他所有的回憶都可以與他分享,未來,他也想牽著他的手一起走下去。
接受一直以來循規蹈矩的兒子要帶一個男孩子回家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可陳瑾還是在一直嘗試,時不時提起談衣的一些事情,慢慢讓他們改觀。
他做的事情終於有了一些成效,然而,他還來不及把這些消息告訴談衣,他卻得知了讓他無力承受的“真相”。
在那天的夕陽下,他騎著單車,談衣坐在車後座上,他真的想永遠都這麼帶著他。
可是誰能知道,沒過多久,蕭律就出現了。他竟然說,談衣真正喜歡的人是他,他們才是真正的戀人,而談衣——沒有否認。
剎那之間,曾經構想好的未來碎落一地,他清楚地聽見自己的心轟然破裂的聲響。
他不知道當時他是怎麼回家的,只記得自己走過的每一步都像踩在鋒利的刀刃上,一寸一寸都是刺骨連心的痛楚。
更諷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