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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多吃,對身體不好。”沈奕還是抱著盧晨的脖子不撒手,盧晨就杵在原地當一人形的柱子。

沈奕湊在盧晨的頸窩間,幾乎帶著點兒哽咽的聲音說:“我有點兒怕他。”盧晨問:“怕他什麼?可別是因為我又做什麼傻事。”沈奕搖了搖頭,一時竟不知該怎麼說,最後只吐出兩個字,“直覺。”盧晨愣住了,直覺這玩意兒,不可謂不準。直覺沒來由,就跟信一樣,不可以全信,也不可以不信。

尤其是沈奕這種心思的孩子,從小就培養了自我保護的直覺。

盧晨拍了拍他的背,“放心,以後我們就想長在一起了,你去哪兒我去哪兒。”盧晨看了看周圍,接著說:“天黑了,你看人都走光了。再不走就該降溫了。”於是他藉著帽子一擋,親了一下沈奕的眉心。

沈奕也大著膽子抱著盧晨的頭親了一下,親完還對著他傻笑。

盧晨:“……”天啊,這大庭廣眾的,雖然沒有“眾”吧。但是,咳……頭一回。沈奕頭一回這麼明目張膽的放縱自己。

盧晨扯著他的胳膊,扭頭就走,“快別勾引我了,回去還要做飯呢。”沈奕笑鬧著握住他的手,跟著他的步伐一步步往前走。

盧晨帶著沈奕剛走出步行街,那輛本來早該開出校園的大眾,就拐到了他們剛剛站過的那條路的路口。

李明威意味深長的看著他們兩個的背影,冷漠的眼神裡掛著點兒噁心和嫌棄。

盧晨把燉好的豬蹄端上餐桌,看了一眼胖子的房間,胖子今天沒回來。盧晨拿出兩幅碗筷,對著忙個不停的沈奕說:“先吃飯吧,吃完再忙。”沈奕一回來就趴在電腦上寫什麼,嘴上答應的很好,答應完了好一會兒卻沒有動靜。

盧晨湊過去,“快點,吃完再寫。聽話。”沈奕抬起頭,伸出一隻手,“給我五分鐘。”盧老師一撇嘴,像模像樣的打開手機的秒錶計時器。

“嗯,五分鐘倒計時開始!”沈奕:“……”

“別介,我寫完這一段,怕一會忘了。”

“……2分20秒,2分19秒……1分30秒……1分27秒……”盧晨大公無私的念著計時器。

沈奕一個勁兒的笑的手軟,本沒寫上多少字兒,“我怕了你了,快吃飯吃飯。”最終沈美人以提前1分09秒的速度回到了了飯桌前。

盧晨關上手機:早這樣不就成了。

第28章李明威低頭看著桌子上的一打照片,照片上俊秀的男孩淺笑安然,柔光似水的眼神注視著身旁高大直的影子。男人帶著一點責怪的表情,微微皺著眉頭正給男孩戴帽子——頻繁的給沈奕戴帽子是盧晨來檳城養成的另一個病。這破地兒一天天的能把人的頭皮給吹飛了。

李明威翻了翻剩下的幾張照片,有的看起來會更年輕些,不過橫豎都是一個人——就是他那命途多舛的親兒子沈奕。照片的右下角附帶了拍攝的準確期,李明威一眼就能看出沈奕這幾年的變化。

在盧晨來之前,照片上的少年人就沒有笑過。以他六十古來稀的人生閱歷很難想通這樣一份執不悟。更想不通他這一份固執隨了誰?

沈奕的母親不過是個徒有其表的花瓶,趨炎附勢,為了錢途才勾搭上李明威。李明威身居高位,當然不會把一個婊/子放在眼裡,不過是一時興起的玩物罷了。如果沈奕不是個男孩,如果沈奕的生母沒有以孩子來要挾他,沈奕估計都活不到生下來。

最後小三興匆匆的拿了錢,扔了孩子跑了。後來政府查得嚴,李明威也不得不把孩子扔到偏僻的鄉下。只是怎麼也沒想到會有後來這一出——年僅12歲的小兒子竟意外車禍去世,因果報應,自己這怕是要斷後了。

“咚咚咚”,房門被敲響。

李明威收好照片,放在最下面一層屜裡,擺好坐姿,“進。”進來的是一個三十幾歲西裝筆的男人,利落的短髮,模樣是扔進人群裡就找不出來的那種。是他的助理——小張。

“局長”,小張說。

“怎麼了?”李明威沒有抬頭,隨便拿了一本文件佯裝看的出神。

小張看了一眼李明威的臉,中規中矩的遞上懷裡的文件夾。

“這是李二小姐的轉正申請。”小張目光低垂,避免和李明威對視。

李明威最不待見的就是這個二女兒,尤其小兒子死後更不待見她了。

李明威掃了一眼文件,沒打開,“她又要做什麼?”

“呃……”小張象徵的猶豫了一下,示意自己的處境尷尬,而後略帶猶豫的說:“市圖書館……”李明威忍不住冷哼了一下,“三十多的人了,天天到處瞎晃悠,一點兒正事兒沒有。”小張跟隨他多年,所以李明威有時候會口不擇言的抱怨幾句。畢竟二女兒太不著調,因為有個靠山老爹,對待工作都是兒戲。

李明威接著說:“就她那樣的去圖書館幹什麼?她看過書嗎?”小張很想說,管理員是不用看書的。但是他當然知道自己的職業守。

李明威煩躁的簽了字,小張趕緊拿著文件灰溜溜的走人了。

小張走後,李明威又拿出沈奕的照片——瑞斯學院,檳城大學。接連考入兩所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