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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黨,我遲早我在上法庭前就會被報復的。”
“他現在已經是名利雙收的作家,一定會愛惜自己的名聲,不會想要毀了自己的職業。他來找你的時候,你就跟他們說你會為織田作證,證明他沒有抄襲,讓他們放寬心,順便把他們的話套出來。”汐見秀氣的杏眸閃著光,對小泉編輯說道,“然後錄下來。”汐見美實:“小泉編輯,我們是利益共同體,你沒有了一個生財的佐藤作家,你需要一個新的。我也差一個成為文壇大神的機會,我們是互相成就的。”小泉說道:“我懂。”這個計劃很快就成型了。
抄襲與否本沒關係,如何借“抄襲”送織田作之助去地獄才是關鍵。
於是三年後的今天,汐見美實和小泉編輯終於等到了機會。
等待上庭的這兩週,小泉編輯如汐見所料,遭到了黑手黨的圍堵,為首的是個年輕俊秀的黑髮少年,看起來就是個涉世不深,不諳世事的孩子。
而他也順利把他們之間的對話錄了下來。
就放在這個usb盤裡面。
這才是決定的證據。
第四十六章小泉南雲和汐見美實幸好在開始實施計劃的時候,有認真做過調查,並且仔細問過律師。
據本《憲丨法》第38條第3款,任何人如對其不利的唯一證據為本人口供時,不得定罪或科以刑罰。也就是說,哪怕小泉南雲真的親眼看到了殺人現場,但是隻有他的口供,沒有其他任何物證,那也不能作為定他人罪名的。
所以小泉編輯僅僅作為證人是不夠的。
如果小泉編輯沒有套出黑手黨的話,那麼他到時候上庭,絕對不會是剛才那番說辭,畢竟他也會想全身而退。但他不僅要到了,還要了很多織田作之助其他殺人取物的證據。
他沒想到那個名叫太宰治的少年也是愛書之人,甚至還是佐藤老師的書,知道這件事之後,主動協助小泉編輯搜尋證據。
小泉編輯也知道黑手黨的人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也沒有想到那個黑髮少年如此熱心真摯,單純得不得了。人看起來細細瘦瘦的,又全身綁著繃帶,平時估計也是被人欺負得很慘,所以只是說幾句暖心關懷的話,完全就被俘虜了,還一直謝小泉編輯的關心。
usb盤被提給法庭時,申請的是「證明織田作之助抄襲的證據」,所以這也不是額外需要提申請。而這個usb盤裡面滿了24g的資料,包括視頻以及其他書面文件證明。
“我們現在就來見證「真相」的時刻!”原告律師把usb盤遞給法務人員前,自信滿滿地看向妃英理,結果妃英理正在低著頭和織田作之助說話。
“……”算了。
原告心想著,要是自己這次贏了妃英理,可以說是在業界就是成為數一數二的有臉面的人物了。
只要結果贏了就好了!
關於文件,他自己也有在上庭前事先先檢查一次,以免出現紕漏。
當時一開始小泉編輯給的證據還是錄音文件,原告律師建議他們不要用錄音文件,現在因為科技發達,錄音文件都是可以剪輯的,所以法庭方面也不太會接受這種證據。於是小泉編輯又想辦法做了一個視頻資料,所幸那個黑手黨小夥子是個愣頭青,看著聰明,實則傻不拉幾,還是跟上次有問有答,隨便就被套話了。
打開視頻之後,原告律師、小泉編輯和汐見美實三人在辦公室的畫面立刻就呈現在法庭上的投影儀上——「原告律師認真地說道:“在汐見小姐用電子郵件的時候發送原稿時,你們有繼續在郵件上聊,如何改進嗎?畢竟,這才像是作者和編輯會做的事情。”汐見美實三年前想的是,只有有一份證據,能夠證明自己的文件要比對方的早出現就好了,並沒有想到還要把戲做得那麼全。
“並沒有。”汐見說道。
“那就當做是在手機上聊天,或者當面在什麼咖啡廳裡聊的。不過,手機聊天記錄,以妃律師的手段,估計五年前的都可以從電信公司那裡翻出來,我們就設定是在咖啡廳裡聊的,面對面聊,沒有記錄。”原告律師,頓了頓說道,“那有沒有想過為什麼當時不立刻發表的理由?”汐見美實想了想,道:“我就說是因為我要敲箇中的細節,花了一定的時間。”
“但是,汐見小姐你現在發表出去的文稿和三年前的一模一樣,要是問起來,花了三年敲定細節,為什麼還是一個字都沒有改?你準備怎麼解釋?”
“那我就說,我太忙了,之後又開始寫新書了,把這本書先放在了一邊。”原告律師在畫面裡出思考的表情:“雖然有些牽強,但也不是說不過去。那文章劇情呢?事件你有一件件去敲定嗎?要是妃律師追究起文章中發生的推理的話,你要怎麼解釋?你之前和我說的是,你是在雜誌、新聞裡面找的?找到類似的原型了嗎?”
“大部分都沒有,雜誌報紙網絡都很難找,我也沒有這方面的資源,我又不認識警察或者偵探,以我的能力本沒辦法寫出《十二夜物語》的案件劇情和推理,但我又想出抄襲的痕跡,所以《風中童話》就直接全部抄了劇情。”
“那你到時候就說查了太多資料了,也過了兩三年,部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