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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打到地上了。

喬萬山又給撿起來。

時間長了,次次都這樣,方卿在一旁心知肚明,他爹不吃,這是要留給他呢。

他嘆了一口氣,拿了把石刀小心翼翼地把爛了的地方給挖掉,只剩一小塊,然後又給分成了三小塊,一人一小部分。

遞到方自成嘴邊,他爹還把頭扭過去了,不吃。

方卿臉一板,把手裡自己那塊也放下了,道:“得,既然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咱爺倆一塊餓死得了,還省事兒,”他往喬萬山看了一眼,“哥,等我爹和我都去了,麻煩你了,別把他和我埋一塊兒。”喬萬山被點名,心裡咯噔一下,但馬上就知道這是方卿哄他爹呢。

方自成躺上,聽他這麼說,不知哪裡來的勁兒,突然坐起來,瞪著方卿。

“你不信?”方卿說著,“從現在開始你吃什麼我吃什麼,你不吃我也不吃,咱就這麼耗著。”說完往桌邊一坐,就這麼看著方自成。

方自成瞪了一會兒發現並沒有什麼用,沒辦法了,只好不情不願地摸過一小塊紅薯,放在嘴裡嚼著,眼睛不住地瞥著方卿。

方卿這才拿起自己那塊,屋裡只剩三個人“咂叭咂叭”嚼紅薯的聲音。

生紅薯在嘴裡慢慢嚼能嚼出甜味來。

方卿愛吃在鍋底還沒死透的火裡悶出來的紅薯,香,剝了皮出的瓤兒最是惹人饞,但那樣悶出來的紅薯,皮太厚,去了皮,就更沒得吃了。

晚上喬萬山和方卿躺在炕上,方卿終於跟喬萬山說出自己心裡老長時間的疑問。

“我老覺得爹沒瘋,”他把頭埋在喬萬山懷裡,身底下炕太熱了,燙人,得時不時翻著身,跟攤煎餅似的。

“嗯?怎麼說?”喬萬山著他一撮頭髮。

外頭寒風正盛,但今年不比往年熱鬧,只有晚上這炕頭上舒服。

“就今天,你看見沒?”他抬起頭,烏黑夜裡也想望著頭頂人,“他不吃東西,我覺他是要留給我。”

“還有那回你走後沒兩天,晚上在外頭,他還知道我夜盲,”方卿越想越覺得他爹沒瘋,“他還說對不起我娘。”

“你娘?”

“對啊,這都好幾年了,我都快記不得我娘長什麼樣了,”他說著又翻了個身,看著漆黑的屋頂,“以前那些事,太多了,數不過來,我竟也做過少爺,想想跟做夢似的,醒來也不知是真是假。”人這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倘若有幸活到一百歲,那這時也不過才過了五分之一多一點。

而過子麼,不就是圖“得勁”倆字,到一定年紀了再回頭看看,以為不過去的也過去了,那些沒過去的,天也沒塌地也沒陷,還是過來了,也沒啥,大夢一場,最後還得帶到墳墓裡頭,好一點的,子孫後代還能從家譜上知曉有這麼個祖宗,像現在他跟喬萬山兩個男人過子這樣的,往後也不會有人記得他。

這樣也沒什麼不好,活著舒坦,有人疼,能被人疼,這輩子能得到其中一個已經是不容易了。

但要說“瘋勁”,要說過得“得勁”,方卿覺得非村裡姓陳的那個廚子莫屬,凡事那真是坦坦蕩蕩,不躲不藏,全憑自己高興,旁人看不慣也得受著。

方卿沒把裡子全翻給人看過,但待人也還算實誠,不偷不搶不做虧心事,維持著較為簡單的體面,他有時候怪羨慕陳小廚的,但真要他像陳小廚一樣,那還不如殺了他。

哪怕在喬萬山跟前,他也沒這麼剖析過自己。他老覺得沒有必要。

這一想就想遠了。

喬萬山在他旁邊,想起來那回一大清早方自成瞪他那一眼,也覺得不對勁兒。

“那......那他是裝的?”他不知道方卿心裡想的,還在糾結剛剛的事。

方卿也這麼以為,但他不明白,“幹麼要裝瘋賣傻?”對呀?為什麼呢?

這村裡,人人都知道有兩個傻子,一個是徐家小六,一個就是方老爹。

頭一個是高燒燒壞的,這是真傻了,有理可循。

後一個是家裡落敗受不住瘋了的,往後外人眼裡就一成天以為自己還是土財主的瘋子。

可要細細說起來,方自成這瘋就沒來由了。

第二十四章正月十五元宵節,清水村下了頭一場大雪,冷,真冷啊。

人說瑞雪兆豐年,今年不豐,可總歸會有祥瑞來。

果然,沒幾天,上頭送了糧食下來,每人分到半袋糧食,趕在這冬末初之際,可算讓清水村緩了一口氣。

那口鍋在家裡當了太久擺設,鍋底往煙囪那塊受,有些不通氣兒,方卿點火燒了老半天,倒嗆了不少菸灰,煙囪才正常冒煙兒。

喬萬山去隔壁村子機了半袋面回來,正巧鍋裡水也開了,攪面下鍋,燒出大半鍋白稀飯。

飯和水肯定是不同的,水只是解渴,上兩回茅房,肚子又空了,飯下肚,才真有力氣。

三個人各喝兩碗稀飯方卿就不給盛飯了,餓了太久,得慢慢吃,一下吃太多,肚子肯定受不住。

方自成還不情願在那鬧脾氣,方卿哄了好一會兒,自打他覺得他爹沒瘋之後,哄起人來總覺得怪怪的。

果然下午就聽說有人撐死了。

熬過了饑荒,卻死在這樣的檔口,唉!這叫有能耐受罪,沒能耐享福,命薄!

雪化之後,清水河河水又漲到了往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