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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之中相當璀璨亮眼的一位。
所以,簽字費要給了。
周家母女倆一句都沒提,是彭嚮明告訴祝梅,這邊主動提的。
不算太多,六百萬。
同時彭嚮明音樂工作室出資2000萬,向周玉華的個人工作室收購周舜卿第一張個人專輯《聽海》的版權——自2017年7月1起,這張專輯的版權,會歸屬於彭嚮明音樂工作室。
也即是說,這張專輯最大賣的前期收益,仍然是屬於周玉華的工作室的,上市半年之後,就只能慢慢的賣長線了,這兩千萬花出去,彭嚮明這邊很可能得兩三年之後,才能慢慢賺回來。
但長期來看,依然是有相當利潤的。
彭嚮明這邊打得旗號是既然接手了周舜卿以後的歌手約,那就打算把她的作品都歸攏起來,方便以後作演唱會、商演之類的事情。
而事實上呢,這只是一方面。
很關鍵的一點就是,一旦新專輯上市大火,會很容易帶動老專輯再跟著賣一波的,新專輯越火,老專輯賣的越猛。
所以這筆錢,彭嚮明同樣不捨得放過。
周玉華應該是蠻糾結的,反正據祝梅說她是很糾結,她當然是內行,知道一張專輯雖然過了熱銷的勢頭,但此後的長線收益,積攢起來依然會很多。
長尾效應嘛!但最終,她還是咬牙同意了。
只是提了提價碼,要價到3000萬。
最終,兩千四百萬談妥。
彭嚮明音樂工作室出資2400萬,從周玉華的工作室手中,購買周舜卿的歌手約,和她的第一張專輯《聽海》自2017年7月15首個結賬之後的全部版權。
同時,再向周舜卿支付600萬簽字費,讓她簽下了五年兩張專輯的歌手約。
與此同時,周舜卿還跟安之藝娛樂經紀公司簽下了同樣為期五年的經紀合同,把自己的商演、代言、演唱會,乃至於演員、模特等方面的經紀約,全部授權給了安之藝娛樂經紀公司。
至此,彭嚮明音樂工作室創辦不足一年,簽下了除彭嚮明自己之外的第三個歌手,並且直接擁有了一張大賣專輯的版權。
而安之藝娛樂經紀公司也藉此,在歌壇的經紀圈子裡,又往上邁了一大步。
就跟彭嚮明擺明此前的態度,要想讓自己給周舜卿寫歌做專輯,不但要把她的歌手約給自己,同樣經紀合同也必須過來一樣,這種事情,在商言商,關係再好也不能煳,所以,儘管周舜卿已經成名,但她簽下的經紀合同,依然是要把商演、代言之類的工作收入,上35%給經紀公司的。
連專輯和單曲的銷售收入,都要上20%!只是比蔣纖纖的分別40%和30%,要略低一點。
陳宣和齊元的演員約,也要分成30%,商演和代言則同樣是40%——即便是這樣,都完全可以說,安之藝要求的分成,絕對是業界數得上的低。
但與此同時,經紀公司也不是就只幹收錢這一件事的。
該有的服務,也必須要給。
例如蔣纖纖和周舜卿,都是帶著名氣過來的,剛一簽進來,經紀公司就直接給配專車和專屬司機了。
蔣纖纖自帶助理,由經紀公司負責開工資。
周舜卿現在沒有助理,但馬上要給她安排上,工資同樣是經紀公司掏。
甚至為了更好地給簽約藝人提供服務,當初把蔣纖纖從大旗唱片挖過來的同時,祝梅還直接跟大旗商量,把她的經紀人劉虹也給挖到了安之藝。
這些,都是代價。
當然,簽下周舜卿固然是大喜,但也就同時意味著,已經不是接下來的一年的問題了,而且是未來的幾年內,彭嚮明都壓兒就別想歇著了。
因為還有一個吳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