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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聞枝北想起那天在常今家裡,常對他說自己就是在垃圾桶裡撿到常今,然後帶著他離開的。那常今對鋮縣沒什麼印象也很正常。

常今:“不過有個地方我想去瞧瞧。”兩個人順著小路往北,因為常今自己也記不太清楚了,所以左拐右拐,轉了半天才在一家破舊的小店後面停下。

常今大概記得這裡原先是一個小店鋪,賣點零食和小孩玩具的,現在可能是要拆遷了,店裡空蕩蕩的,只有一些傢俱還沒搬走。

有人看見他倆,就走過來問找誰。

“我想找一個姓任的爺爺,以前在這賣東西的。”那個人擺擺手:“早搬走了。”說是因為年紀大,被家裡人接到隔壁縣了。

常今早就料到了,所以也不失望,和聞枝北解釋:“小時候的鄰居。人特別好,經常給我點吃的喝的,從來不收我的錢。”在常今的記憶裡,任爺爺應該是對他最好最好的人。他不像自己的爸媽那樣打他,也不會罵他,甚至還會在他被趕出門的時候收留他,幫他說話。

可惜他被毒打的那天任爺爺並不在,年紀還不大的常今沒有依靠,也不敢回去,只能縮在垃圾桶裡撿吃的。好在他遇見了常

所以常今有時候想想,覺得老天爺雖然不是個好東西,但也沒有對自己太壞。他沒給自己很好很好的過去,但起碼沒給他一個最壞的未來。

好。

兩個人一邊說話一邊往回走。遠遠地瞧見了一箇中年女人和一個高中生模樣的女生,胳膊挽著胳膊,看起來很親密。

聞枝北對人臉的記憶力不強,因此走過去後才覺得這女人的臉有些面,就是那天在相冊上看見的在常今左邊的那個人!

對方不知道是沒有認出來常今還是故意裝作沒看到,和她身邊的看起來是她女兒年紀的人漸行漸遠。

聞枝北看了一眼常今。

他眼裡的擔憂實在太明顯,常今低聲說:“你是不是覺得我和她長的有點像?其實她是我……”常今猶豫了一下:“算是我媽吧。嗯……她對我不太好,也不喜歡我,所以我很小就跑出去了,後來才遇到的。其實,常也不是我親,我是後來才隨了她的姓,給自己改名叫常今的。”他不怎麼愛說自己家的事情,模糊間好像是覺得只要自己不說,那些往事總有一天會在腦海裡消失掉一樣。但常今也不想瞞著聞枝北。

以前年紀小,喜歡人不敢說,討厭人也不敢說。生怕自己被別人厭惡了。漸漸長大了才明白,那些傷害自己的錯誤,完全沒必要由自己來承擔。

活的坦率,是很簡單的四個字,做到卻很難。大概只有聞枝北這樣的天子驕子才有這樣讓人羨慕的勇氣和能力。

常今對聞枝北,從來都是坦誠的。大概只除了自己喜歡他這一件事情。

聞枝北:“對不起,之前我並不知道你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常今:“沒事啦。”兩個人原路返回,此刻正路過一個大壩,下面江水滔滔,有夾著溼冷的風吹過來,常今聞到了悉的腥氣。他伸了個懶:“我早就不在意這些事情了。”聞枝北嗯了一聲。

常今:“老跟過去較勁沒什麼意思。他們生了我,但也沒對我做出什麼好事情,現在想想,我還是很討厭他們。你瞧,我走了,他們也有了自己的生活,這樣也好,各不相干。以後他們老了病了,有自己的子女去照顧,跟我也沒關係,我過的是好是壞呢,也都是我自己的事,他們也不用管。這樣就行了,我姓常,他們姓王,早就不是一家人了。”這些話常今翻來覆去地想過很多次,一直都沒有改變過。可是也從來沒對人說,以前常問他要不要回老家認祖歸宗,他也沒回答。可是現在就這麼自然的對聞枝北說出來了,毫不猶豫。

而且說出來後,總有種卸下了包袱的解脫

說出來並沒有那麼容易,可也沒有那麼難。

聞枝北望著常今。他額頭上的頭髮被吹的亂七八糟,外套裡也灌滿了風,鼓鼓囊囊的,好像下一秒就要乘風而去。

那個曾經驕傲自矜的常今,變成了現在坦然面對的常今。原先在自己的印象裡扁平又模糊的那個人,漸漸地豐滿起來,灌滿了血,終於成了面前的這個人。

一瞬間,聞枝北有種時光倒的恍惚

“常今。”聞枝北聽見了自己的心跳聲,在湍急的水聲裡也格外明顯。

“我喜歡你。”常今臉上錯愕和不敢相信的表情讓聞枝北有點想笑,又有點心酸:“你很好。我只是希望你能知道,這世上有很多人愛你喜歡你,發自內心的希望你能開心快樂,真的。”他想了想,用自己的手掌包裹住了常今的:“我就是其中的一個。”焦韋煒是南方人,還不習慣北方這溼冷的天氣,此刻縮成鵪鶉一樣躲在車裡。他看見常今瞪著爬上車,眼看著就要一股坐在自己的手機上,趕緊拉住他:“常哥!”常今“哦”了一聲,瞳孔渙散。

他的□□雖然坐在這裡,靈魂卻漂浮在天上。空的,四面漏風,每個空出的裡,都在吶喊著“聞枝北喜歡我”。這個念頭充斥著他身體的每一處,以至於讓常今懷疑起來,在大壩上,聞枝北的確是說了喜歡自己沒錯吧?

不會是自己的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