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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沅格大大咧咧,倒沒考慮這麼多。
他是怕疼。
平常走路時,不小心踢到石頭,他都能疼得齜牙咧嘴,紅了眼眶。
在肚子上劃拉一道口子的疼痛,並不是他能夠想象出來的。
林沅抓著炎霆關節比自己的手指捏了捏,趕忙將腦海中亂七八糟的思緒甩開,咕噥道:“那你有什麼想問的嗎?”他總覺得,炎霆這一路的沉默寡言與自己有關。
而林沅的第六一向很準,出錯幾率極少。
“沅沅。”炎霆壓低的嗓音很沉,像是染上了幾分夜裡的濃霧,裹挾著厚重的水汽,說不出的冷寂,“你會不會覺得學校裡更好玩兒?”斟酌再三,炎霆還是選擇了一個很委婉的表述。他其實最想問的,是會不會覺得和同齡人在一起更開心。
這幾天,都是炎霆親自開車送林沅去學校,又準時接他回家。
每次炎霆都會提前十幾分鍾到達,把車停在教學樓外面等著。
他坐在駕駛室裡,誘惑茶褐的車窗玻璃,看見小孩兒和同齡人一起有說有笑地走出來,心裡總是會無端升起恐慌。
活了三十多歲,叱吒商界的炎總,別人眼中雷厲風行,處事果決狠辣的炎總,人生的字典裡終於出現了自慚形穢和自我否決兩個詞語。
看多了林沅和同齡人在一起燦爛的歡聲笑語,他總是控制不住的一遍一遍問自己,靠著孩子把小傢伙綁在自己身邊是正確的嗎?
林沅以後的路還長,見的人也會越來越多。炎霆不敢肯定地說,其中不會有比自己更好的。
偶爾,他想著想著,內心就會出現一個瘋狂暴戾的小人,一遍一遍地告訴他,只要把人關在別墅裡,鎖在身邊,就永遠也不會離開。
每當炎霆壓不住心底的暴戾,想做點兒出格的事時,林沅溫軟的氣息,又會將他從搖搖墜的邊緣拽回來。
炎霆捨不得放手,更捨不得自私地斷了小孩兒未來所有可能的人生道路。
這幾,他一直在掙扎。陷在佔有慾和縱容的泥潭裡,焦灼地拉扯著。
在他洩出一點點兒情緒時,林沅很細心地發現了他的異樣,但只是默默觀察著,沒有直言拆穿。
老男人也是需要隱私空間的,可不能直白地傷了他的自尊心。
林沅如是想著,垂眸盤算該怎麼讓老男人把心裡想的事主動說出來。
“還好啦,也不好玩兒,學習好累哦,早起也好累哦。”林沅嘟囔地吐槽著,懨懨地伸了個懶,茸茸的腦袋黏糊的在炎霆頸窩裡蹭了蹭,才繼續道:“考試也好累,我更喜歡窩在家裡曬太陽,不想去學校,家裡多舒服啊。”林沅不太喜歡社,和別人說話總是得顧慮很多。不像在炎霆面前,想說什麼就能說什麼,不用深思慮,也沒有顧忌。
反正,就算他說錯話,炎霆也不會生氣。換成別人可就不一樣了,不仔細斟酌就講話,很容易得罪人的。
聞言,炎霆漆黑的深眸裡閃過一絲驚訝,沉穩的視線落在小孩兒臉上觀察了好一會兒,確定他臉上沒有分毫的不情願,嘴角這才往上提了提。
那雙深不見底的黑眸裡,也浮出了幾分笑意,“寶貝兒更喜歡和我在一起?”
“那當然啊。”林沅側身抱住男人的脖子,笨重的身子全壓在了他身上,還一點兒罪惡都沒有,心情甚好,語調輕快地說:“別人也不會這樣抱我啊,而且我也不喜歡別人靠近,還是你身上的味道最好聞了。”林沅邊說話邊將腦袋埋進他的頸邊用力了幾下,也不知聞到了什麼,滿足的眼睛都眯了起來,像一隻吃飽喝足後,亮出白白軟軟的肚皮躺著睡覺的小貓。
剛認識時,炎霆平常穿著的衣服上都會有淡淡男士香水冷冽的松木香味兒。
後來,得知林沅懷孕,將他接回家後,炎霆擔心會影響到林沅的身體和肚子裡的孩子,再也沒有用過香水。
現在,渾身上下除了衣物裡殘留的洗衣味道,再沒其他氣味兒,可林沅還是覺得很好聞,時不時就要埋進男人的頸窩裡嗅嗅,就跟上癮了似的。
炎霆抱著小孩兒,手掌輕撫他的孕肚,眼底的陰鬱逐漸散去。
濃郁被破開,璀璨的陽光灑落。
林沅又一次將炎霆拖拽了回來。
兩人十指相扣,誰也不會輕易放手。
期末考試結束,不管成績好與否,林沅都像是被關了許久的鴨子似的,開始了肆意撒歡的生活。
比如,早上都要一覺睡到十一點起。
一次兩次還沒關係,但天天如此,錯過了早飯,炎霆生怕小孩兒把自己而出病。
特意將去公司的時間推遲到九點半以後,就是為了讓林沅睡飽,然後強行將他從叫醒吃早飯。
可是,心裡堅定要賴的人是叫不醒的,抓著單就是不動,裝睡不睜眼睛。
炎霆沒辦法,只得把早飯端到臥室裡,再將小孩兒抱在懷裡,一口一口喂他吃。
吃完後,林沅繼續滾進被窩裡呼呼大睡。
伺候完小祖宗的炎霆,還得換衣服去公司上班,賺錢給嘴饞的媳婦兒買零食,給即將出生的兒子買粉。
炎家三兄弟,在一場又一場沒有硝煙的鬥爭裡分崩離析。
炎霆以前從未想過要爭什麼家產,他孤家寡人一個,錢財要再多也沒用。
但自林沅出現後,炎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