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為了忘卻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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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不認為自己是一個專情的人,雖然大家都會這么誇讚我,因為我的子是我的「初戀」,我們從戀愛到結婚到現在,歷經7年,依然恩愛,我很愛她。
我也從不認為自己是一個濫情的人,雖然在我的子之外,我心底還深藏著珍愛著另外一個女人,一段永遠不能提起的情,我愛她勝過我子。
可是就在3個多月前,她拋開這個世界而去,走的時候,是天桃花開最盛的時候,風暖暖的,我知道她一定是飛去了另一個天,沒有痛苦沒有哀傷,但願她忘了我,沒有「罪孽」沒有糾結。
而我要銘記她,因為她是我的珍寶,我的摯愛。
所以,我要將這個故事寫在她飛走後的第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