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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恕思索片刻,“最早是誰提出放鞭炮?最後敲定是什麼時候?”

“是紅兵姐。”楊貴珍說:“臘月十多號就說好了。”臘月十多號,芳隴巷子就決定以放鞭炮的形式,那麼兇手就有非常充足的時間做準備。

明恕又問:“誰提出將沒有用完的鞭炮和紅紙屑、箱子一起扔進土坑?”楊貴珍想得有點久,“也是紅兵姐?我不記得了,但就算她不說,最後我們也會把紙屑扔進去,因為別的地方都堆不下。”明恕說:“你們只在除夕晚上放過鞭炮?”這次回答的是民警,“對的,他們申請的就是除夕晚上,所以最後那些沒有放完的也只能扔掉。”

“這個……”楊貴珍,“其實後來也有人偷偷摸摸放。”明恕問:“誰?”

“我不清楚。”楊貴珍說:“按規定,我們本來只能放到初一凌晨一兩點,紅紙屑就是那時候掃進土坑的——當時我在,所以記得很清楚。但是後來大家都散了,又有人放鞭炮,我還跟我家裡那口子抱怨,說大半夜的還放什麼放。”趕來的城管苦著臉說,他們是想著反正過年,而且芳隴巷子打的申請早就批了,多放幾小時也沒什麼,所以沒有較真去管。

明恕說:“那後來呢?初二初三,還有人放鞭炮嗎?”城管和楊貴珍都搖頭。

目前被害人的身份和死亡時間尚未確定,明恕安排部分隊員在芳隴巷子做初期排查,又去派出所調了陳紅兵初一報警時的記錄。

“被害人不管是不是項皓鳴,陳紅兵都是個重要人物。”明恕說:“項皓鳴失蹤得蹊蹺,他離家之前沒有聯繫任何認識的人——至少現在已知的通訊記錄裡沒有異常。照楊貴珍的說法,項皓鳴是被陳紅兵在家中學習,受不了了想出去透個氣,項皓鳴還讓她不要告訴陳紅兵。這其實就排除了項皓鳴主動離家出走的可能。項皓鳴是打算出去待一會兒,然後在陳紅兵回家之前,最晚第二天陳紅兵醒來之前回家,否則就算楊貴珍什麼都不說,陳紅兵也會知道自己兒子不見了。”因為並非正常出勤,蕭遇安沒有穿警服,一件短款皮衣收去了些許他身上慣有的儒雅,多出幾分野——皮衣是明恕挑的。剛才明恕跑了趟現場,他則趕回刑偵局處理別的事情。

“你已經和陳紅兵接觸過了?”蕭遇安問。

明恕點頭,“她神狀況很糟糕,我看她的反應,她好像覺得土坑裡的‘血人’就是她失蹤的兒子。”

“這倒不奇怪,人之常情。不願最壞的情況發生,潛意識卻認為最壞的情況一定會發生。”蕭遇安說:“這是個單親家庭?”

“不,陳紅兵有丈夫。”明恕說:“這也是我覺得詭異的地方。陳紅兵報警之後,派出所嘗試聯繫他的丈夫項林,但聯繫不上,項林的手機一直呈關機狀態。陳紅兵告訴民警,她和項林早就情破裂,項林已經很久沒有回過家。不過芳隴巷子的不少居民卻說,陳紅兵和項林情和睦,在項皓鳴失蹤之前,陳紅兵還親口說過,項林在家裡準備招待親戚的飯菜。”

“有這種事?”蕭遇安抱起手臂,想了會兒說:“陳紅兵撒謊無非兩種理由,第一,項林不是簡單的‘聯繫不上’,項林可能已經出事,陳紅兵知道,卻在隱瞞,第二,因為格原因,陳紅兵單純不願意街坊知道自己家庭不睦,竭力營造一個‘闔家幸福’的假象,她也不知道,項林為什麼聯繫不上了。”因為屍體表面炸傷嚴重,屍檢耗費的時間很長,邢牧拿著屍檢報告從法醫鑑定中心出來時,dna比對結果也已經出來了。

“血人”正是此前失蹤的項皓鳴。

邢牧看著項皓鳴的照片,嘆了口氣,“看來的確是他,我這邊確定的年齡也對得上,這孩子今年才17歲。”明恕結果屍檢報告,“被害人生前被嚴重束縛?”

“對,雖然體表已經被毀壞,但是經過解剖,我能夠確定,被害人是在活著時被束縛,兇手脫掉了他的外套,直接將鞭炮綁在他身上——他當時只穿著內褲和內衣。”邢牧說:“不過死亡原因和鞭炮關係不大,我在他的口腔、氣管中發現大量泥土,其後腦、頸部有明顯按壓傷,他是被人按入泥地中,因機械窒息而死。”方遠航咋舌,“這太殘忍了!那些鞭炮就是在他瀕臨死亡時點燃的嗎?”邢牧點頭:“可能是更早一些時候,窒息的人並不會立即死去,兇手在他還有意識時點燃了綁在他全身的鞭炮,他是在人難以承受的痛苦中死去。這也是他身上的傷有生活反應的原因。而在他死亡之後,兇手繼續將鞭炮綁在他頭上、身上,爆炸加上焚燒,起到了毀屍的作用。屍體現在的情況,我無法給出一個具體的死亡時間,只能說初一、初二兩天都有可能。”

“是初一凌晨3點到6點之間。”明恕說:“只有這個時間段,兇手在被害人身上放鞭炮不會引人注意。初一白天之後,芳隴巷子及周圍沒有人再放過鞭炮。”方遠航說:“那如果兇手不是在芳隴巷子殺死被害人呢?那個土坑只是拋屍現場?”

“不,那裡就是命案現場。”肖滿說:“被害人口腔、呼道里的泥土,和土坑中一致。”邢牧接著道:“而且屍體沒有被搬運的跡象。”明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