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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但是眼珠黑得很。鼻樑上全是血紅,嘴角向下垂著,這三分之一秒裡,他像是被沙漠裡什麼動物給盯上了。
完全是動物的眼神。
他剛要喊,聲音又被捂進了嘴裡,只剩下類似嗚嗚的悶聲,力氣非常大,絕對不是普通人的手勁兒,脖子都要被掰斷了,隨後眼前有個金屬的亮光鋥地閃了一下,喉結一道深涼。他的眼白往上一翻,再也發不出聲音。
宋撿的彩服上,已經全都是血了。這是第三十三個,喉結被他的短刀割開,滾熱的血噴出來,還噴了他一整臉。而在他們剛才談論的過程中,宋撿其實想到了一個人。
樊宇。
那個想要霸佔自己身子的男人,一心認定自己早早勾引了小狼哥的男人,趁著小帳篷裡沒有人,把自己按住還扒掉衣服的男人,他的心和這些人一樣骯髒。
他那年已經制伏了自己,自己完全沒法反抗暴行,不小心將他惹怒差點兒丟了小命,連小帳篷都跑不出去。是小狼哥帶著一把槍回來了,毫不猶豫地開槍,子彈瞬間擊穿樊宇的腦袋。
當時,宋撿其實是有些害怕的,害怕武器的威力,也知道哥還沒長大就為自己殺了人。人的生命被奪去,和看到狼帶著獵物回來,覺完全不一樣。
他害怕,也曾經想過,如果樊宇沒被殺死會怎麼樣,哥完全可以打穿他的肩膀,或者用子彈打斷他的膝關節。那樣的話,或許營地裡的人就不會轟走他們,哥也不會在小小年齡就揹負上殺害養父的罪名。
可是現在他只想殺了這些人。
不要傷,不要擊暈,就是完完全全、乾乾脆脆地殺了他們。對惡人的留情就是對好人的傷害,他們欺負人,憑什麼……憑什麼還要活在沙漠裡?
那些被他們欺負的人,又為什麼要遭受苦難?小狼哥那年沒做錯,這種人就不該活,他們只要多活一天,就是對死去的人和受欺侮的人的諷刺。
“那邊我清理完了,一共二十九個。”李韓幫宋撿將屍體抬走,全部藏在帳篷後面,最遠端的小帳篷已經跑出了人,是女人,她們的衣服都破了,但是聽從李韓的安排,全部貓著往電網開口的地方跑。
“我讓她們先跑。”李韓低聲說,“還沒找到張靈,繼續找。我去那邊……”說著他又隱入黑夜裡,在燈光不足的野外環境中,哨兵的視力就成了最好的工具。
宋撿沒來得及和他說話,短刀只收在袖口裡以備不時之需,他將帳簾開,也貓著,帶著一身血跡鑽進去。
一進去,帳篷裡的幾個女人就開始往後躲。
“別怕!是我!”他也不知道這些女人認不認識自己,面孔都很生,“是張牧派我來的!”原本她們還在往後藏,用衣服和頭髮藏住臉,甚至顧不上擋住腿,可是聽到張牧這個名字,她們已經麻木的臉慢慢抬了起來。
宋撿知道她們都受傷了,也知道現在自己的形象實在沒有可信度。誰會相信一個滿身都是血的傭兵呢,但還是擦了擦臉,小心翼翼地慢慢說,生怕她們因為受驚嚇發出叫喊:“張牧,是張牧。他還活著,他派我來接你們。你們的腿還能走嗎?”女人們的迅速靠近,是宋撿完全沒想到的,她們幾乎一瞬間就過來了,抓住自己破了皮的手,抓住自己全是鮮紅的袖口,甚至碰到了他的短刀刀刃。在這一刻她們什麼都顧不上了,形同枯槁的臉有了一絲生氣,無神的眼中開始匯聚活人的神情。
“別說話。”宋撿立刻捂住一個女人的臉,怕她們哭出來,“你們一會兒離開帳篷,就往帳簾左下方的方向跑,不要怕驚動別人,我已經把他們全部殺掉了。”聽到殺掉了,幾個女人同時呼出一口氣,不是害怕,而是極端緊張下終於覺到了安全。她們不認識這個穿彩的人,但是不約而同選擇相信,因為他提了張牧的名字。領頭人的名字就是最大的保障。
“電網有一個一米多寬的出口,你們從那裡跑出去,不要碰任何東西,察覺到旁邊有電也不要碰,跑出去就好。外面有狼,但是狼不會傷害你們,你們只要先照準直線跑掉就行,知道嗎?”宋撿快速地說,當他放下手的時候,那個女人的臉上已經被印出一個血手印了。
那幾個女人拼命點著頭,其中一個聽到狼,立刻認出了宋撿。要是看臉是絕對認不出的,更何況他的臉被血濺滿,可是有狼的人,營地裡只有那兩個。
“快跑!”宋撿把彩上衣脫掉,蓋在沒有上衣穿的女人身上,出了光著的上身,“營地外面有人接應,快跑!”她們抱著身上僅有的衣服,窩著,光著腳,一個接一個鑽出了帳篷,宋撿最後鑽出來,飛快地眨動眼皮,因為出汗,下眼睫全部黏在了薄薄的臥蠶上。
視覺通再一次打開,營地裡變成了熱成像畫面,不管有沒有燈光,活著的人都逃不過去。比較高大的是男人,那幫混蛋還沒注意這邊的動靜,宋撿這次直接潛入了帳篷,把一個趴在女人身上的男人薅下來。
“你他媽誰啊?”那人剛要脫褲子,這就已經變成了他說的最後一句話。宋撿左手捂著他的嘴,右手使勁兒一滑,強大的血壓之下,紅濺到了帳篷的頂蓋。他把這具脖子幾乎割斷的屍體扔掉,一把拉起地上的女人,仍舊是說了張牧這個名字,那個女人就願意相信他。
他帶著女人出來,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