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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說,從前的我非常討厭他。
是討厭到什麼地步呢?其實我也記不清了,但長大後的我偶然在家裡翻出過許多關於他的碎照片,所以才敢妄下斷論。
我明白這種事情不能怪他,但是每當母親打我的時候,我總是忍不住地想要讓他消失。
但是現在不會了,我也希望他能好好活下去。
不扯遠了,說說我的母親吧。她叫陳棠,是個好強的女人,是個優秀的畫家。但她敗就敗在了她的美貌上,倘若她長得再醜一點,說不定就不會遇到孟遠山了。
因為孟遠山是個已婚之夫。
確切而言,這個孟遠山就是我的父親,但我不願意這麼稱呼他。說來慚愧,我就是傳說中的小三的兒子。但是我既不惡毒,又不好鬥,甚至一直以為我是沒有父親的。
他給了我們一棟與世隔絕的小別墅,明面上看起來很富麗堂皇,可夜裡的陰森卻只有我和媽媽知道。
這不公平。
我太嚮往窗外的世界了,但是每當我出了宅子一步,媽媽就要拉我回來。她說:“我們要聽話!聽話他才會來!”她驚恐的雙眼,我至今都記得。但那時的我自認為已經夠聽話了,可媽媽口中的那個他並沒有來過。
所以她變本加厲地打我,偶爾在酩酊大醉的時候,偶爾在大吵大鬧的時候。時而用酒瓶子,時而用凳子……無論哪般,於我而言都是不好的經歷。
但她總會在歇斯底里後抱著我痛哭涕,她告訴我是她控制不住,她常常會看到一些她不願看到的東西。我也以為我是恨她的,但是每當這個時候我又沒法真的離她遠去。
因為我沒有別的家人,那時的我太小了,我沒法一個人生存。
我在她的鞭策下竟也能相安無事的長大,想來也是非常驚奇的事。
但她仍舊會在在聽到“孟停晚”三個字的時候,一秒失控。我本就不認識什麼孟停晚,也不清楚他有多優秀,可媽媽卻總拿他和我比。
我想反抗,但是一切都將變成徒勞。
所以漸漸的我變成了逆來順受的子,以至於上到初中後變得孤立無援了。
他們都覺得我很奇怪,明明能上好的私立學校卻連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我不認為穿舊衣服就是件非常丟臉的事情,再說了,媽媽那時本無暇管我,我也就無所謂了。
所以我獨來獨往慣了——直至,碰到我的第一個朋友,程風。
我很慶幸還能記住他的名字,但無論他後來對我做了什麼,我都很他能陪伴我兩年初中時光。
他是個不錯的朋友,除了有點趨炎附勢以外。他和我一起玩的時候常常會因為另一個有錢的孩子找他而拋棄我。曾經的我可能有點難受吧,但我是個悶葫蘆,也找不著機會對他說。
後來,我一個人放學回家的時候,常常會逛一家舊碟片店,偶爾也會買一兩個碟片回去打磨時間。但有一天,我看到一個不一樣的碟片,上面是兩個男人,我沒多想,就買下它了。
回去後我才知道,這就是那所謂的三級片。
但更可恥的應當是我,初三那年我第一次知道了什麼叫/起。
在那之後,每當我看到程風時就會產生些異樣的情愫。天真的我還以為有許多像我這樣的人,結果大錯特錯,實際上鮮少有人是同。
可我偏不信,甚至稀裡糊塗地對他表白了。
後來,理所當然的被拒絕了。
我沒覺得有什麼遺憾,他也以為我在開玩笑,說會為我保守這個秘密。
我還以為我們依舊能夠和好如初,可我又錯了。
他將我是同戀的事情告訴了全校人。
那時的我還是太傻了,竟然信以為真了。
他們看著我的眼神,從嫌棄變成了厭惡,又從厭惡變成了惡語相向。我看到這些,真的很痛苦,甚至一直坐在我旁邊的同桌都故意將桌子移開。
我終於體會到了萬人嫌的受,對此我也只能硬著頭皮的承接了。
再後來,我沒想到他會告訴他的家長。他的爸媽直接找到學校來了,拎著我就去了班主任的辦公室。我很惶恐,但是那時的我又矮又醜,連反抗的力氣都沒有。
他們在輪罵我,不是“噁心”就是“小小年紀不學好”。我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可沒一個人關心我,只會認為我是異類,甚至還將我的淚水當做是“懺悔”?
我笑了,倘若喜歡一個人還需要懺悔的話,那還叫做喜歡嗎?
異可以,同就不行嗎?
我大聲嗤笑,卻被班主任說是不尊重師長。
可能是吧,但老師卻沒有尊重過我。
我就站在這裡受千夫指,甚至一句怨言都沒有。因為我想等他們說累了,再悄悄離開這裡。
可世事總不能遂了我的意,那個嘴角生痣的女人用她的尖指甲指向我,義正言辭地喊道:“這個敗類會影響我的兒子!請張主任讓他退學!”時隔數年,這句話我依舊記於心。
我難以置信,就因為我向一個人表白了,就該受這麼多罪?
無奈。
所以我頭次說話了,但我才說一句話,那個女人就扇了我一巴掌。
我的腦子嗡嗡地叫,甚至連視線都變得模糊了。
為什麼?
憑什麼?
我不止一次的發問,為什麼沒人為我解答?
那也許是我第一次動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