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長與惡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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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在開羅城中,有兩個以當證人為業的人。他們為人公正,只要民間發生械鬥。殺傷。搶劫等案情,他倆都到場調查。作證,倒也稱職,對此人們都信任他倆。美中不足的是,這兩個人十分好。愛酗酒,不時做出有傷風化的醜事。
省長對這兩個人經常予以訓戒,效果不大。因此省長決定重重地處罰他倆,以儆效尤。可是一時又找不到理由。在百般無奈的情況下,省長只好暗中找賣酒的。賣糖果的。賣水果的。賣蠟燭的人,給他做耳目,暗中監視。調查他倆的行蹤舉止。只要見到他倆獨酌或共飲,或遇他倆個別或合夥前來向他們買酒或買下酒菜時,即刻報告省長,以便當場抓住,予以懲治。生意人對省長的指示惟命是從,不敢違抗。
一天夜裡,忽然有人向省長報信,說那兩個證人正在朋友家中喝酒,而且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了。省長決定微服查訪,只帶一個小僕人,來到報信人指認的地方,敲門進去,直接走到那兩個證人和房主人吃喝的桌前。只見桌上擺滿了各種美味佳餚,還有幾個放蕩的女人作陪。
這種有傷風化的情形,使省長大為光火,他正待動怒,那兩個證人和房主人一齊站了起來,異常熱情地向他打招呼,請他坐在首席上,說道:"歡,熱烈歡,您是貴客。上賓,來來來,請來和我們同飲吧!"這些人分外熱情地。極其殷勤地招待他,顯得很朗。大方。主人陪省長坐了一會兒,起身到裡屋取出三百金幣,從從容容地說道:"省長大人,您是一位明強悍的人,對於我們這些人的不法行徑,大人的職能是足夠制止。懲罰我們的。不過為了這些個雞蒜皮的小事,您作為省長大人,又何必親自勞動大駕來過問呢?這真讓我們過意不去呀,我等備有區區薄禮,只望大人高抬貴手,賞個臉,就饒恕我們吧。安拉對人們是掩其惡而揚其善的,能掩蔽別人醜惡的人,是會受到安拉嘉獎的。"省長聽了房主人的話,覺得還是有道理的,他想:倒不如收下這筆錢,先放他們一把,下不為例,不就行了嗎?想到此,省長收下了那三百金幣的賄賂,並不追究他們。省長將錢裝進衣兜裡,轉回省府,竊喜無人知曉這件事。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第二天,法官派人來傳省長,說:"報告省長大人,小人奉法官之命,前來請大人到法院去一趟,法官有公事和大人商量。"省長聽說法官要他到法院去,知道事出有因,可又一時不清楚到底是什麼公事?省長隨那人來到法院,見那兩個證人和昨晚拿三百金幣賄賂他的那個房主人跟法官坐在一起。
彼此見面之後,那個房主人便站起身來,向法官起訴,呈上狀紙,狀告省長勒索他三百金幣。
省長一聽,心裡就明白了個八九不離十,意識到那三百金幣的事餡了。可是他轉念一想,自己是個堂堂的省長,怎麼能當堂招認呢?於是他矢口否認。
這時那兩個以作證為職業的人站出來,說願意為房主人作證。
於是法官據證人的證詞,宣判讓省長退還三百金幣。省長羞怒不堪,可是又無法抵賴,只好服從法院判決,心中卻萬般懊悔當初自己不秉公嚴懲那些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