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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湯姆耍鬥東躲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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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沒人答應。

“湯姆!”又沒人答應。

“這孩子到底怎麼啦,我真搞不懂?你這個湯姆!”還是沒有人答應。

這老太太拉低眼鏡從鏡片上方朝房間看了看,然後她又抬高眼鏡從鏡片下面看。她很少或者乾脆說她從來沒戴正眼鏡來找像一個小男孩這樣小的東西。這副眼鏡是很考究的,也是她的驕傲,她配這副眼鏡不是為了實用,而是為了“裝飾”為了“漂亮”她看東西時,即使戴上兩片爐子蓋也照樣看得一清二楚。她茫然不知所措地愣了一會兒。然後雖然不是凶神惡煞般,但嗓門高得讓每個角落都能聽到,她說:“好,我發誓如果我抓住你,我就——”她話沒有說完,因為這時她正彎用掃把往下猛搗,每搗一下,她需要停下來換口氣。結果,只搗出來一隻貓。

“我還從沒有見過這麼令人吃驚的孩子!”她走到敞開的門口,站在那裡朝滿園子的西紅柿藤和吉普遜草叢中看,想找到湯姆,可還是沒有。於是她亮開嗓子朝遠處,高聲喊到:“湯姆呀,湯姆!”這時在她身後傳來一聲輕微的響聲,她轉身一把抓住了一個小男孩的短外套的衣角,他想跑都跑不掉了。

“嘿!我早該想到那個壁櫥,你躲在那裡幹什麼?”

“沒幹什麼。”

“沒幹什麼?!瞧你那雙手,再看你那張嘴,還有那渾身是什麼?”

“我不知道,姨媽。”

“哎,我知道,那是餞——對,就是。我已跟你講過有四十遍了,不要動我的餞,否則我就扒你的皮。把鞭子遞給我。”鞭子在空中晃悠——情況萬分緊急。

“不得了!瞧你身後是什麼,姨媽!”老太太以為有危險,急忙起裙子,轉過身去。湯姆撥腿就逃,頃刻他爬過高高的木柵欄,一轉眼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他的波莉姨媽站在那兒先是一愣,隨後突然輕聲笑了起來。

“這個該死的,我怎麼老是不取教訓?和我開這樣的玩笑,也不知開過多少次了。難道我不該有所提防嗎?人老了,糊塗才是最大的糊塗蛋。俗話說得好,老狗學不會新把戲。可是天啦!他耍的鬼把戲裡從來沒有兩天一樣的,誰能猜出下個鬼主意是什麼?他似乎知道,他能折磨我多長時間,我才會動肝火,而且他也知道他只要想個法哄哄我,惹我大笑一場,就會萬事皆休,我也不會揍他一頓。我對他是敢怒不能揍。我對那孩子沒盡到責任,上帝知道那是真的。《聖經》裡說:‘孩子不打不成器。’我太溺愛那孩子,我也知道這對我倆都不好。他一肚鬼點子。哎呀,但他是我那死去的親姐姐的兒子,可憐的孩子,我怎麼也不忍心揍他。每一次饒了他,我良心都受譴責;可是每一回打他,我都有點心痛不忍。哎,哎,就像《聖經》所說的,人為母生,光陰荏苒,充滿苦難。我看這話說得一點都不錯。今天下午他要是逃學,明天我就想法讓他乾點活,懲罰懲罰他。星期六讓他幹活,恐怕苛刻了點,因為所有的孩子都放了假,他又恨透了幹活,比恨什麼都厲害。可是我不得不對他盡到我的責任,否則我會把這個孩子給毀了。”湯姆真的沒去上課,而且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場。他回家時正好趕上幫那小黑孩吉姆的忙,幫他在晚飯前鋸第二天用的木頭,劈引火用的柴——至少他及時趕到那兒,把他所幹的事講給吉姆聽,而活卻是吉姆幹了四分之三。湯姆的弟弟(確切地說是同母異父的弟弟)希德已幹完了他那份活(撿碎木塊),因為他是個不聲不響的孩子,從不幹什麼冒險的事,也不惹什麼麻煩。

湯姆吃晚飯的時候,總是瞅機會偷糖吃,波莉姨媽這時開始問他,話裡充滿了詭計,而且非常巧妙——因為她要設點圈套,套他說出實話來。跟其他許多頭腦簡單的人一樣,她很自負,並且相信自己很有點子,會耍詭秘狡猾的手腕,把自己極易被人識破的詭計當作最高明的計策,她說:“湯姆,學校裡熱的,對吧?”

“是的,姨媽。”

“熱的厲害,對不對?”

“對,姨媽。”

“你是不是想去游泳來著,湯姆。”湯姆忽然到有點慌張——一絲不安和疑惑掠過心頭。他偷眼察看波莉姨媽的臉,可什麼也沒有看出來。於是他說:“沒有啊,姨媽——呃,沒怎麼想去。”老太太伸出手摸摸湯姆的襯衣,說道:“可是你現在卻並不怎麼熱,是吧!”她已發現襯衣是乾的,卻沒有人知道她內心的真正用意,為此她到很得意。而湯姆猜透了她的心思,所以他為防老太太的下一招來了個先發制人。

“有的人往大家頭上打水——你瞧,我的頭髮還是溼的呢!”波莉姨媽很懊惱,她居然沒注意到這個明擺著的事實,以致錯過了一次機會。可接著她靈機一動,計上心來:“湯姆,你往頭上澆水的時候,不必拆掉我給你襯衫上縫的領子吧?把上衣的紐扣解開!”湯姆臉上的不安馬上就消失了。他解開上衣,襯衣的領子還是縫的好好的。

“真是怪事。得,算了吧!我看你曠課去游泳了!我認為你就像俗話裡說的燒焦的貓一樣——並不像表面看起來的那樣壞。就這一次,下不為例。”她一面為自己的計謀落空而難過,一面又為湯姆這一次竟能如此溫順聽話而高興。

可是希德卻說:“哼,我記得你好像給他縫領子用的是白線,可現在卻是黑線。”

“嘿,我的確用白線縫的!湯姆!”可湯姆沒等聽完話就走了。他走出門口的時候說:“希德,為這我可要狠狠揍你一頓。”在一個安全的地方,湯姆仔細檢查了別在上衣翻領上的兩大針,針上還穿著線,一繞著白線,另一繞著黑線。

他說:“如果不是希德,她是永遠不會注意到的。真討厭!有時她用白線縫,有時又用黑線。我真希望她總是用一種線——換來換去我實在記不住。不過,我發誓非揍希德一頓不可,我要好好教訓教訓他。”湯姆不是村裡的模範男孩,但他對那位模範男孩非常悉,並且很討厭他。

不到兩分鐘,甚至更短,他已將全部煩惱給忘記了。就像大人們的煩惱也是煩惱一樣,他忘記煩惱並不是因為他的煩惱對他不怎麼沉重和難受,而是因為一種新的、更強烈的興趣暫時壓倒並驅散了他心中的煩悶——就像大人們在新奇受的興奮之時,也會暫時忘卻自己的不幸一樣。這種新產生的興趣就是一種新的吹口哨方法,它很有價值,是剛從一個黑人那學到的,現在他正要一心練習練習又不想被別人打擾。這聲音很特別,像小鳥的叫聲,一種暢而委婉的音調。在吹這個調子的時候,舌頭斷斷續續地抵住口腔的上顎——讀者若曾經也是孩子的話,也許還記得該怎樣吹這種口哨。湯姆學得很勤奮,練得很專心,很快就掌握了其中要領。於是他沿街大步星地走著,口中吹著口哨,心裡樂滋滋的,那股樂勁如同天文學家發現了新行星時一般,僅就樂的程度之深之強烈而言,此時的湯姆絕對比天文學家還要興奮。

夏天的下午很長,這時天還沒有黑。湯姆的口哨聲忽然停住了,因為在他面前出現了一個陌生人——一個比他大一點的男孩。

在聖彼德堡這個貧窮、破落的小村子裡,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老的還是少的,只要是新來的,就能引起人們的好奇心。而且這個男孩穿得非常講究——在平常工作竟穿戴如此整齊,僅這就讓湯姆對他刮目相看。他的帽子很緻,藍的上衣釦得緊緊的,又新又整潔,他的褲子也是一樣。他竟然還穿著鞋——要知道,今天可是星期五!他甚至還打了條領帶,那是條顏鮮亮的絲質領帶。他擺出一副城裡人的架勢,湯姆對此到很不自在。湯姆眼盯著他那套漂亮的衣服,鼻子翹得高高的。可是他越看越是覺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很寒酸破舊。兩個人都一聲不吭。一個挪動一步,另一個也挪一步——可都是斜著步子兜圈子。他倆面對面,眼對眼這樣相持了很長時間,最後還是湯姆先開了腔:“我能打得過你!”

“我倒想見識見識。”

“那好,我就打給你看。”

“得了,你不行。”

“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