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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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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堯桀推算這是他第四次見到這名女郎了。

每一場的簽書會她都到場參加,身邊跟著一個老是在翻白眼,面不耐的女人,而她每次跟他攀談的話題都一樣——“你還記得四年前曾在公園為一隻貓遮雨嗎?”他從小怕貓,光是貓叫聲就會讓他全身起雞皮疙瘩,怎可能去為一隻貓遮雨。他在七歲之前,原本是不怕貓的,那個時候,還養了一隻貓,叫小花還小黃的,他也記不得了。

,小花(或小黃)趁開門的時候偷溜了出去,大概是逃跑成功太過開心,忘了家就住在大馬路旁,一輛轎車疾駛過來,輾過渾然未覺死神鐮刀已揮起的小花(或小黃),它當場魂斷車輪下,腦袋被壓扁,腦槳爆裂,一顆眼珠子還滾到追出來的他跟前。

他嚇傻了。

更可怕的是,竟然還叫七歲的他把小花(或小黃)撿回來。

小花(或小黃)的悽慘死狀,被撞當下的淒厲喊聲,在他腦海中揮之不去,本是刻鑿在腦中,從此他一見貓就會全身發抖,聽到貓叫聲,雞皮疙瘩迅速竄起,恨不得能移民到一個法律規定不可養貓的國家,清靜過

那個女生叫朱兆潔,一個很陌生的名字,很陌生的長相,買他的彩妝書卻臉上脂粉未施,實在奇葩。

他本以為她買回去學習的,但到第四場的高雄簽書會,距第一場已過三個禮拜,她還是一樣一臉素淨,連個粉底都沒上,加上她屢次相同的攀談話題,可見她真正的用意不在書上,而是在人身上。

瘋狂粉絲他也不是沒遇過,有些人現實與幻想分不清,將屏幕上喜愛的藝人當成未來的伴侶,頻頻示愛,甚至還有自稱他老婆來鬧場的。

經紀人說,這是藝人的包袱,要學習處理跟迴避的。

打一開始他並沒打算把自己包裝成藝人,怎知一次替角上陣,反應良好,節目頻頻敲他通告,後來就成了固定來賓之一,出了書,也上了雜誌專訪,還有電視臺跟他接觸,想為他打造一個跟其他頻道不同類型的時尚造型節目,企劃書他也看了,目前正嚴正考慮中。

不得不承認的是,出名之後,收入大幅增加,是以前一個小小的幕後彩妝師所無法比擬的。可就像做生意一樣,賺得越多,風險越大,數不清的各式各樣麻煩也接踵而來。

每次朱兆潔問起同樣的問題,他都淡淡的一句“抱歉,我不記得了”她可能是覺得太快被打發,每一場買書的數量都有增加,纏問的時間也越長,到高雄這場時,連旁邊那個愛翻白眼的女生也加入,要不是宣傳跟助理阻止,她們恐怕會像酷吏,來個嚴刑供,他承認——“對,我四年前曾幫一隻貓撐過傘。”好不容易將朱兆潔的書籤完,她抱著一迭沉重的厚書,一臉落寞的離開。她旁邊那個愛翻白眼的女生,用他聽得到的音量對朱兆潔說,“就跟你說他不記得了,你還不放棄!”

“我很怕蟑螂,如果哪天我幫蟑螂撐傘,我一定會記得的!”朱兆潔如此回道。

小姐,可以這樣比喻的嗎?

程堯桀失笑,很想跟那個愛翻白眼的女生一樣翻白眼。

“是喔?那你記得五年前跟我借一千塊還沒還嗎?”謝文希斜睨著眼。

“哪有?我從不跟人借錢的!”她怎不記得有這回事?

“對啊,你從不跟人借錢,就那次跟我借了一千塊。”謝文希語氣是斬釘截鐵,朱兆潔不由得有些動搖了。

“因為什麼?”

“因為你忘了帶錢出來啊。”謝文希翻白眼。

“有嗎?”朱兆潔還是狐疑。

“看吧,你都不記得了,怎能怪人家忘記?”其實朱兆潔本沒欠錢,謝文希是故意這麼騙她,表示人的記憶力一點都不值得信。

程堯桀覺得那個愛翻白眼的女生似乎腦袋比較理智一點,可能因為她不是他的粉絲吧,因為她從頭到尾一本書都沒買,只是陪著朱兆潔來的。

“我沒有怪啊。”朱兆潔語氣委屈。

“其實你本沒欠我一千塊。”謝文希坦承。

“啊?”朱兆潔吃驚瞪眼。

“我只是苦口婆心的讓你曉得人的記憶有多不可信,忘記一件事有多麼容易。”她攤手,“連你自己的事都記不清呢,還怪別人忘記。”她真是名良師益友啊,打燈籠都找不著的。

“我真的沒有怪啊!”朱兆潔癟嘴。

“那以後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再來參加簽書會了?”大人行行好,別再凌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