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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我隔壁的妖第十章除了東西,還有回憶2019-04-13人的記憶是會騙人的。
自我的意識也好,外界的刺也好,有太多的因素可以左右一個人的記憶,進而讓某些回憶的片段被蒙上霧,甚至改寫真相、顛倒黑白。
但東西是不會變的。
淌的時間或許會帶走某些華麗光鮮的外表,會模糊掉原本鮮明的回憶,但卻無法從本質上改變一件物品的質。人對於一件物品的看法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但物品的本身卻是不會發生變化的。因此,當一件物品被曾經擁有它的人所遺忘、所拋棄的時候,這件物品上所凝聚的回憶,也就一併被拋棄了。
步凡對戚濛濛說過,主臥內的全部東西都隨她處置。
也就是說,這裡的一切,這間房間內所存放的一切回憶,都被他拋棄了。
看著眼前的一件件物品,戚濛濛的心中突然生出一絲莫名的淒涼。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想,但她就是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無論是那些與全新的別無二致的衣服,還是那些已經因時光逝而褪去光鮮外表的禮物,這些東西,全都凝聚著曾經屬於那兩個人的回憶才對啊。
但現在,卻被拋棄了,它們全都被拋棄了。
彷彿這些物品本身已經失去了價值。
戚濛濛心裡明白,步凡並沒有做錯什麼。
雖然她極少從步凡口中聽到有關他前女友的消息,但這些天的所見所聞,和眼前的一切都能證明至少一件事——那位前女友,是先於步凡,拋棄了眼前的這些回憶。
她先離開了,留下的是獨自一人的步凡。
而步凡在她離開後依然保留著這些東西,這些回憶……直到現在,他覺得放手,委託自己將這些物品全部“處理”掉。
想到這裡,戚濛濛突然覺得有些傷心。
現在的她,某種意義上已經算是步凡的“物品”。
因為有了她的存在,或者說……替代,步凡才下定決心要處理掉自己過去的情嗎?
一想到這種可能,想到自己可能只是那位素昧蒙面的前女友的替代品,戚濛濛的心中就泛起一陣苦澀。這倒不是因為她對步凡產生了情,而是作為一個女人本能的反應。
她是戚濛濛,她是她自己。
她不想成為某個女人的替代品,無論哪個女人是誰都不行。
然而想歸想,實際到現實中她還是要對殘酷的生活低頭的。
想到這裡,戚濛濛忍不住看了一眼裹著繃帶的腳。雖然已經不疼了,但要做到正常的走路還是有些艱難,也不能長時間的站立。這意味著她還無法去工作養活自己,只能這麼繼續著依靠步凡,依靠一個只認識了三天的男人的生活。
三天啊……
戚濛濛和步凡,才只認識了三天。無論這三天的時間裡他們發生了什麼,有過什麼,都無法改變他們還是陌生人的事實。
戚濛濛是不相信一見鍾情這種事的,況且她對步凡也沒有任何覺,甚至還留下了一個很壞的第一印象。反觀步凡,也很難看出他對戚濛濛有什麼情上的傾向。
兩個人現在還只是體的關係……就算已經發生過男女之間最親密的關係,也只是因為體上的相互引這種和動物沒有什麼區別的原因而已。
回想當初剛剛搬進來的時候,戚濛濛的心裡還滿是對新生活的忐忑和憧憬。她終於從那個地方逃開了,雖然那裡留下的並不完全是痛苦的回憶,那裡也有讓她掛念的人,但她還是不願回首去想起那個她失去作為一個女人最重要的貞潔的地方。
但現在,因為一系列的……意外?她又變成了現在這樣,這個她曾經最討厭的樣子。
戚濛濛閉上眼睛,腦海中全是她被壓在那張上被做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