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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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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閼逢涒∷灘,盡強圉大淵獻,凡四年。

肅宗明皇帝下◎太寧二年甲申,公元三二四年,正月,王敦誣周嵩、周莛與李脫謀為不軌,收嵩、莛于軍中,殺之;遣參軍賀鸞就沈充於吳,盡殺周札諸兄子;進兵襲會稽,札拒戰而死。

後趙將兵都尉石瞻寇下邳、彭城,取東莞、東海,劉遐退保泗口。

司州刺史石生擊趙河南太守尹平於新安,斬之,掠五千餘戶而歸。自是二趙構隙,相攻掠,河東、弘農之間,民不聊生矣。

石生寇許、潁,俘獲萬計;攻郭誦於陽翟,誦與戰,大破之,生退守康城。後趙汲郡內史石聰聞生敗,馳救之,進攻司州刺史李矩、潁川太守郭默,皆破之。

成主雄,後任氏無子,有妾子十餘人,雄立其兄蕩之子班為太子,使任後母之。群臣請立諸子,雄曰:“吾兄,先帝之嫡統,有奇材大功,事垂克而早世,朕常悼之。且班仁孝好學,必能負荷先烈。”太傅驤、司徒王達諫曰:“先王立嗣必子者,所以明定分而防篡奪也。宋宣公、吳餘祭,足以觀矣。”雄不聽。驤退而涕曰:“亂自此始矣!”班為人謙恭下士,動遵禮法,雄每有大議,輒令豫之。

夏,五月,甲申,張茂疾病,執世子駿手泣曰:“吾家世以孝友忠順著稱,今雖天下大亂,汝奉承之,不可失也。”且下令曰:“吾官非王命,苟以集事,豈敢榮之!死之,當以白帢入棺,勿以朝服斂。”是,薨。愍帝使者史淑在姑臧,左長史汜禕、右長史馬謨等使淑拜駿大將軍、涼州牧、西平公,赦其境內。前趙主曜遣使贈茂太宰,諡曰成烈王。拜駿上大將軍、涼州牧、涼王。

王敦疾甚,矯詔拜王應為武衛將軍以自副,以王含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錢鳳謂敦曰:“脫有不諱,便當以後事付應?”敦曰:“非常之事,非常人所能為。且應年少,豈堪大事!我死之後,莫若釋兵散眾,歸身朝廷,保全門戶,上計也;退還武昌,收兵自守,貢獻不廢,中計也;及吾尚存,悉眾而下,萬一僥倖,下計也。”鳳謂其黨曰:“公之下計,乃上策也。”遂與沈充定謀,俟敦死即作亂。又以宿衛尚多,奏令三番休二。

初,帝親任中書令溫嶠,敦惡之,請嶠為左司馬。嶠乃繆為勤敬,綜其府事,時進密謀以附其。深結錢鳳,為之聲譽,每曰:“錢世儀神滿腹。”嶠素有藻鑑之名,鳳甚悅,深與嶠結好。會丹楊尹缺,嶠言於敦曰:“京尹咽喉之地,公宜自選其才,恐朝廷用人,或不盡理。”敦然之,問嶠:“誰可者?”嶠曰:“愚謂無如錢鳳。”鳳亦推嶠,嶠偽辭之,敦不聽,六月,表嶠為丹楊尹,且使覘伺朝廷。嶠恐既去而錢鳳於後間止之,因敦餞別,嶠起行酒,至鳳,鳳未及飲,嶠偽醉,以手版擊鳳幘墜,作曰:“錢鳳何人,溫太真行酒而敢不飲!”敦以為醉,兩釋之。嶠臨去,與敦別,涕泗橫,出閣復入者再三。行後,鳳謂敦曰:“嶠於朝廷甚密,而與庾亮深,未可信也。”敦曰:“太真昨醉,小加聲,何得便爾相讒!”嶠至建康,盡以敦逆謀告帝,請先為之備,又與庚亮共畫討敦之謀。敦聞之,大怒曰:“吾乃為小物所欺!”與司徒導書曰:“太真別來幾,作如此事!當募人生致之,自拔其舌。”帝將討敦,以問光祿勳應詹,詹勸成之,帝意遂決。丁卯,加司徒導大都督、領揚州刺史,以溫嶠都督東安北部諸軍事,與右將軍卞敦守石頭,應詹為護軍將軍、都督前鋒及硃雀橋南諸軍事,郗鑑行衛將軍、都督從駕諸軍事,庾亮領左衛將軍,以吏部尚書卞壼行中軍將軍。郗鑑以為軍號無益事實,固辭不受,請召臨淮太守蘇峻、兗州刺史劉遐同討敦。詔徵峻、遐及徐州刺史王邃、豫州刺史祖約、廣陵太守陶瞻等入衛京師。帝屯於中堂。

司徒導聞敦疾篤,帥子弟為敦發哀,眾以為敦信死,鹹有奮志。於是尚書騰詔下敦府,列敦罪惡曰:“敦輒立兄息以自承代,未有宰相繼體而不由王命者也。頑兇相獎,無所顧忌;志騁兇醜,以窺神器。天不長,敦以隕斃;鳳承兇宄,彌復煽逆。今遣司徒導等虎旅三萬,十道並進;平西將軍邃等銳三萬,水陸齊勢;朕親統諸軍,討鳳之罪。有能殺鳳送首,封五千戶侯。諸文武為敦所授用者,一無所問,無或猜嫌,以取誅滅。敦之將士,從敦彌年,違離家室,朕甚愍之。其單丁在軍,皆遣歸家,終身不調;其餘皆與假三年,休訖還臺,當與宿衛同例三番。”敦見詔,甚怒,而病轉篤,不能自將;將舉兵伐京師,使記室郭璞筮之,璞曰:“無成。”敦素疑璞助溫嶠、庾亮,及聞卦兇,乃問璞曰:“卿更筮吾壽幾何?”璞曰:“思向卦,明公起事,必禍不久。若住武昌,壽不可測。”敦大怒曰:“卿壽幾何?”曰:“命盡今中。”敦乃收璞,斬之。

敦使錢鳳及冠軍將軍鄧嶽、前將軍周撫等帥眾向京師。王含謂敦曰:“此乃家事,吾當自行。”於是以含為元帥。鳳等問曰:“事克之,天子云何?”敦曰:“尚未南郊,何得稱天子!便盡卿兵勢,保護東海王及裴妃而已。”乃上疏,以誅臣溫嶠等為名。秋,七月,壬申朔,王含等水陸五萬奄至江寧南岸,人情恟懼。溫嶠移屯水北,燒硃雀桁以挫其鋒,含等不得渡。帝新將兵擊之,聞橋已絕,大怒。嶠曰:“今宿衛寡弱,徵兵未至,若賊豕突,危及社稷,宗廟且恐不保,何愛一橋乎!”司徒導遺含書曰:“近承大將軍困篤,或雲已有不諱。尋知錢鳳大嚴,逆;謂兄當抑制不逞,還蕃武昌,今乃與犬羊俱下。兄之此舉,謂可得如大將軍昔年之事乎?昔年佞臣亂朝,人懷不寧,如導之徒,心思外濟。今則不然。大將軍來屯於湖,漸失人心,君子危怖,百姓勞弊。臨終之,委重安期;安期斷?又於時望,便可襲宰相之跡?自開闢以來,頗有宰相以孺子為之者乎?諸有耳者,皆知將為禪代,非人臣之事也。先帝中興,遺愛在民;聖主聰明,德洽朝野。兄乃妄萌逆節,凡在人臣,誰不憤嘆!導門戶小大受國厚恩,今之事,明目張膽,為六軍之首,寧為忠臣而死,不為無賴而生矣!”含不答。

或以為“王含、錢鳳眾力百倍,苑城小而不固,宜及軍勢未成,大駕自出拒戰”郗鑑曰:“群逆縱逸,勢不可當,可以謀屈,難以力競。且含等號令不一,抄盜相尋,吏民懲往年暴掠,皆人自為守。乘逆順之勢,何憂不克!且賊無經略遠圖,惟恃豕突一戰;曠持久,必啟義士之心,令智力得展。今以此弱力敵彼強寇,決勝負於一朝,定成敗於呼。萬一蹉跌,雖有申胥之徒,義存投袂,何補於既往哉!”帝乃止。

帝帥諸軍出屯南皇堂。癸酉夜,募壯士,遣將軍段秀、中軍司馬曹渾等帥甲卒千人渡水,掩其未備。平旦,戰于越城,大破之,斬其前鋒將何康。秀,匹磾之弟也。

敦聞含敗,大怒曰:“我兄,老婢耳!門戶衰。世事去矣!”顧謂參軍呂寶曰:“我當力行。”因作勢而起,睏乏,復臥,乃謂其舅少府羊鑑及王應曰:“我死,應便即位,先立朝廷百官,然後營葬事。”敦尋卒,應秘不發喪,裹屍以席,蠟塗其外,埋於廳事中,與諸葛瑤等夜縱酒樂。

帝使吳興沈楨說沈充,許以為司空。充曰:“三司具瞻之重,豈吾所任!幣厚言甘,古人所畏也。且丈夫共事,終始當同,豈可中道改易,人誰容我乎!”遂舉兵趣建康。宗正卿虞潭以疾歸會稽,聞之,起兵餘姚以討充,帝以潭領會稽內史。前安東將軍劉超、宣城內史鍾雅皆起兵以討充。義興人周蹇殺王敦所署太守劉芳,平西將軍祖約逐敦所署淮南太守任臺。

沈充帥眾萬餘人與王含軍合,司馬顧颺說充曰:“今舉大事,而天子已扼其咽喉,鋒摧氣沮,相持久,必致禍敗。今若決破柵塘,因湖水以灌京邑,乘水勢,縱舟師以攻之,此上策也;藉初至之銳,並東、西軍之力,十道俱進,眾寡過倍,理必摧陷,中策也;轉禍為福,召錢鳳計事,因斬之以降,下策也。”充皆不能用,颺逃歸於吳。

丁亥,劉遐、蘇峻等帥卒萬人至,帝夜見,勞之,賜將士各有差。沈充、錢鳳因北軍初到疲睏擊之,乙未夜,充、鳳從竹格渚渡淮。護軍將軍應詹、建威將軍趙胤等拒戰,不利,充、鳳至宣陽門,拔柵,將戰,劉遐、蘇峻自南塘橫擊,大破之,赴水死者三千人。遐又破沈充於青溪。

尋陽太守周光聞敦舉兵,帥千餘人來赴。既至,求見敦。王應辭以疾。光退曰:“今我遠來而不得見,公其死乎!”遽見其兄撫曰:“王公已死,兄何為與錢鳳作賊!”眾皆愕然。

丙申,王含等燒營夜遁。丁酉,帝還宮,大赦,惟敦黨不原。命庾亮督蘇峻等追沈充於吳興,溫嶠督劉遐等追王含、錢鳳於江寧,分命諸將追其黨與。劉遐軍人頗縱虜掠,嶠責之曰:“天道助順,故王含剿絕,豈可因亂為亂也!”遐惶恐拜謝。

王含奔荊州,王應曰:“不如江州。”含曰:“大將軍平素與江州云何,而歸之?”應曰:“此乃所以宜歸也。江州當人強盛時,能立同異,此非常人所及,今睹困厄,必有愍惻之心。荊州守文,豈能意外行事!”含不從,遂奔荊州。王舒遣軍之,沉含父子於江。王彬聞應當來,密具舟以侍之;不至,深以為恨。錢鳳走至闔廬洲,周光斬之,詣闕自贖。沈充走失道,誤入故將吳儒家。儒誘充內重壁中,因笑謂充曰:“三千戶侯矣!”充曰:“爾以義存我,我家必厚報汝。若以利殺我,我死,汝族滅矣。”儒遂殺之,傳首建康。敦黨悉平。充子勁當坐誅,鄉人錢舉匿之,得免;其後勁竟滅吳氏。

有司發王敦瘞,出屍,焚其衣冠,跽而斬之。與沈充首同懸於南桁。郗鑑言於帝曰:“前朝誅楊駿等,皆先極官刑,後聽私殯。臣以為王誅加於上,私義行於下,宜聽敦家收葬,於義為弘。”帝許之。司徒導等皆以討敦功受封賞。

周撫與鄧嶽俱亡,周光資給其兄而取嶽。撫怒曰:“我與伯山同亡,何不先斬我!”會嶽至,撫出門遙謂之曰:“何不速去!今骨相危,況他人乎!”嶽回舟而走,與撫共入西陽蠻中。明年,詔原敦黨,撫、嶽出首,得免死錮。

故吳內史張茂陸氏,傾家產,帥茂部曲為先登以討沈充,報其夫仇。充敗,陸氏詣闕上書,為茂謝不克之責;詔贈茂太僕。

有司奏:“王彬等敦之親族,皆當除名。”詔曰:“司徒導以大義滅親,猶將百世宥之,況彬等皆公之近親乎!”悉無所問。

有詔:“王敦綱紀除名,參佐錮”溫嶠上疏曰:“王敦剛愎不仁,忍行殺戮,朝廷所不能制,骨所不能諫;處其朝者,恆懼危亡,故人士結舌,道路以目,誠賢人君子道窮數盡,遵養時晦之辰也。原其私心,豈遑晏處!如陸玩、劉胤、郭璞之徒常與臣言,備知之矣。必其贊導兇悖,自當正以典刑;如其枉陷黨,謂宜施之寬貸。臣以玩等之誠,聞於聖聽,當受同賊之責;苟默而不言,實負其心,惟陛下仁聖裁之!”郗鑑以為先王立君臣之教,貴於伏節死義。王敦佐吏,雖多迫,然進不能止其逆謀,退不能脫身遠遁,準之前訓,宜加義責。帝卒從嶠議。

冬,十月,以司徒導為太保、領司徒,加殊禮,西陽王羕領太尉,應詹為江州刺史,劉遐為徐州刺史,代王邃鎮淮陰,蘇峻為歷陽內史,加庾亮護軍將軍,溫嶠前將軍。導固辭不受。應詹至江州,吏民未安,詹撫而懷之,莫不悅服。

十二月,涼州將辛晏據枹罕,不服,張駿將討之。從事劉慶諫曰:“霸王之師,必須天時、人事相得,然後乃起。辛晏兇狂安忍,其亡可必;標何以饑年大舉,盛寒攻城乎!”駿乃止。駿遣參軍王騭聘於趙,趙主曜謂之曰:“貴州款誠和好,卿能保之乎?”騭曰:“不能。”侍中徐邈曰:“君來結好,而云不能保,何也?”騭曰:“齊桓貫澤之盟,憂心兢兢,諸侯不召自至;葵丘之會,振而矜之,叛者九國。趙國之化,常如今,可也;若政教陵遲,尚未能察邇者之變,況鄙州乎!”曜曰:“此涼州之君子也,擇使可謂得人矣!”厚禮而遣之。

是歲,代王賀傉始親國政,以諸部多未服,乃築城於東木山,徙居之。

◎太寧三年乙酉、公元三二五年,二月,張駿承元帝兇問,大臨三。會黃龍見嘉泉,汜禕等請改年以章休祥,駿不許。辛晏以枹罕降,駿復收河南之地。

贈故譙王承、甘卓、戴淵、周顗、虞望、郭璞、王澄等官。周札故吏為札訟冤,尚書卞壼議,以為:“札守石頭,開門延寇,不當贈諡。”司徒導以為:“往年之事,敦逆未彰,自臣等有識以上,皆所未悟,與札無異;既悟其,札便以身許國,尋取梟夷。臣謂宜與周、戴同例。”郗鑑以為:“周、戴死節,周札延寇,事異賞均,何以勸沮!如司徒議,謂往年有識以上皆與札無異,則譙王、周、戴皆應受責,何贈諡之有!今三臣既褒,則札宜受貶明矣。”導曰:“札與譙王、周、戴,雖所見有異同,皆人臣之節也。”鑑曰:“敦之逆謀,履霜久,緣札開門,令王師不振。若敦前者之舉,義同桓、文,則先帝可為幽、厲!”然卒用導議,贈札衛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