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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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突厥咥利失可汗之臣俟利發與乙毘咄陸可汗通謀作亂,咥利失窮蹙,逃奔汗而死。弩失畢部落其弟子薄布特勒立之,是為乙毘沙缽羅葉護可汗。沙缽羅葉護既立,建庭於雖合水北,謂之南庭,自龜茲、鄯善、且末、吐火羅、焉耆、石、史、何、穆、康等國皆附之。咄陸建牙於鏃曷山西,謂之北庭,自厥越失、拔悉彌、駁馬、結骨、火燖、觸水昆等國皆附之,以伊列水為境。
◎貞觀十四年庚子,公元六四零年,正月,甲寅,上幸魏王泰第,赦雍州長安繫囚大辟以下,免延康裡今年租賦,賜泰府僚屬及同里老人有差。
二月,丁丑,上幸國子監,觀釋奠,命祭酒孔穎達講《孝經》,賜祭酒以下至諸生高第有差。是時上大徵天下名儒為學官,數幸國子監,使之講論,學生能明一大經已上皆得補官。增築學舍千二百間,增學生滿三千二百六十員,自屯營飛騎,亦給博士,使授以經,有能通經者,聽得貢舉。於是四方學者雲集京師,乃至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諸酋長亦遣子弟請入國學,升講筵者至八千餘人。上以師說多門,章句繁雜,命孔穎達與諸儒撰定《五經》疏,謂之《正義》,令學者習之。
壬午,上幸驪山溫湯;辛卯,還宮。
乙未,詔求近世名儒梁皇甫侃、褚仲都,周熊安生、沈重,陳沈文阿、周弘正、張譏,隋何妥、劉炫等子孫以聞,當加引擢。
三月,竇州道行軍總管黨仁弘擊羅竇反獠,破之,俘七千餘口。
辛丑,鬼國遣使入貢。去京師萬五千裡,濱於北海,南鄰靺鞨,未嘗通中國,重三譯而來。上以其使者佘志為騎都尉。
丙辰,置寧朔大使以護突厥。
夏,五月,壬寅,徙燕王靈夔為魯王。
上將幸洛陽,命將作大匠閻立德行清暑之地。秋,八月,庚午,作襄城宮於汝州西山。立德,立本之兄也。
高昌王文泰聞唐兵起,謂其國人曰:“唐去我七千裡,沙磧居其二千里,地無水草,寒風如刀,熱風如燒,安能致大軍乎!往吾入朝,見秦、隴之北,城邑蕭條,非復有隋之比。今來伐我,發兵多則糧運不給;三萬已下,吾力能制之。當以逸待勞,坐收其弊。若頓兵城下,不過二十,食盡必走,然後從而虜之。何足憂也!”及聞唐兵臨磧口,憂懼不知所為,發疾卒,子智盛立。
軍至柳谷,詗者言文泰刻將葬,國人鹹集於彼,諸將請襲之,侯君集曰:“不可,天子以高昌無禮,故使吾討之,今襲人於墟墓之間,非問罪之師也。”於是鼓行而進,至田城,諭之,不下,詰朝攻之,及午而克,虜男女七千餘口。以中郎將辛獠兒為前鋒,夜,趨其都城,高昌逆戰而敗,大軍繼至,抵其城下。
智盛致書於君集曰:“得罪於天子者,先王也,天罰所加,身已物故。智盛襲位未幾,惟尚書憐察。”君集報曰:“苟能悔過,當束手軍門。”智盛猶不出。君集命填塹攻之,飛石雨下,城中人皆室處。又為巢車,高十丈,俯瞰城中。有行人及飛石所中,皆唱言之。先是,文泰與西突厥可汗相結,約有急相助;可汗遣其葉護屯可汗浮圖城,為文泰聲援。及君集至,可汗懼而西走千餘裡,葉護以城降。智盛窮蹙,癸酉,開門出降。君集分兵略地,下其二十二城,戶八千四十六,口一萬七千七百,地東西八百里,南北五百里。
上以高昌為州縣,魏徵諫曰:“陛下初即位,文泰夫婦首來朝,其後稍驕倨,故王誅加之。罪止文泰可矣,宜撫其百姓,存其社稷,復立其子,則威德被於遐荒,四夷皆悅服矣。今若利其土地以為州縣,則常須千餘人鎮守,數年一易,往來死者什有三四,供辦衣資,違離親戚,十年之後,隴右虛耗矣。陛下終不得高昌撮粟尺以佐中國,所謂散有用以事無用。臣未見其可。”上不從,九月,以其地為西州,以可汗浮圖城為庭州,各置屬縣,乙卯,置安西都護府於河城,留兵鎮之。
君集虜高昌王智盛及其群臣豪傑而還。於是唐地東極於海,西至焉耆,南盡林邑,北抵大漠,皆為州縣,凡東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萬九百一十八里。
侯君集之討高昌也,遣使約焉耆與之合勢,焉耆喜,聽命。及高昌破,焉耆王詣軍門謁見君集,且言焉耆三城先為高昌所奪,君集奏並高昌所掠焉耆民悉歸之。
冬,十月,甲戌,荊王元景等復表請封禪,上不許。
初,陳倉折衝都尉魯寧坐事繫獄,自恃高班,慢罵陳倉尉尉氏劉仁軌,仁軌杖殺之。州司以聞。上怒,命斬之,怒猶不解,曰:“何物縣尉,敢殺吾折衝!”命追至長安面詰之。仁軌曰:“魯寧對臣百姓辱臣如此,臣實忿而殺之。”辭自若。魏徵侍側,曰:“陛下知隋之所以亡乎?”上曰:“何也?”徵曰:“隋末,百姓強而陵官吏,如魯寧之比是也。”上悅,擢仁軌為櫟陽丞。
上將幸同州校獵,仁軌上言:“今秋大稔,民收穫者才一二,使之供承獵事,治道葺橋,動費一二萬功,實妨農事。願少停鑾輿旬,俟其畢務,則公私俱濟。”上賜璽書嘉納之,尋遷新安令。閏月,乙未,行幸同州;庚戌,還宮。
丙辰,吐蕃贊普遣其相祿東贊獻金五千兩及珍玩數百,以請婚。上許以文成公主之。
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時《戊寅歷》以癸亥為朔,宣義郎李淳風表稱:“古歷分起於子半,今歲甲子朔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請更加考定。”眾議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風推校密,請如淳風議,從之。
丁卯,禮官奏請加高祖父母服齊衰五月,嫡子婦服期,嫂、叔、弟、夫兄、舅皆服小功;從之。
丙子,百官復表請封禪,詔許之。更命諸儒詳定儀注;以太常卿韋等為封禪使。
司門員外郎韋元方給給使過所稽緩,給使奏之;上怒,出元方為華陰令。魏徵諫曰:“帝王震怒,不可妄發。前為給使,遂夜出敕書,事如軍機,誰不驚駭!況宦者之徒,古來難養,輕為言語,易生患害,獨行遠使,深非事宜,漸不可長,所宜深慎。”上納其言。
尚書左丞韋悰句司農木橦價貴於民間,奏其隱沒。上召大理卿孫伏伽書司農罪。伏伽曰:“司農無罪。”上怪,問其故,對曰:“只為官橦貴,所以私橦賤。向使官橦賤,私橦無由賤矣。但見司農識大體,不知其過也。”上悟,屢稱其善;顧謂韋悰曰:“卿識用不逮伏伽遠矣。”十二月,丁酉,侯君集獻俘於觀德殿。行飲至禮,大酺三。尋以智盛為左武衛將軍、金城郡公。上得高昌樂工,以付太常,增九部樂為十部。
君集之破高昌也,私取其珍寶;將士知之,競為盜竊,君集不能,為有司所劾,詔下君集等獄。中書侍郎岑文本上疏,以為:“高昌昏,陛下命君集等討而克之,不逾旬,並付大理。雖君集等自掛網羅,恐海內之人疑陛下唯錄其過,而遺其功也。臣聞命將出師,主於克敵,苟能克敵,雖貪可賞;若其敗績,雖廉可誅。是以漢之李廣利、陳湯,晉之王浚,隋之韓擒虎,皆負罪譴,人主以其有功,鹹受封賞。由是觀之,將帥之臣,廉慎者寡,貪求者眾。是以黃石公《軍勢》曰:‘使智,使勇,使貪,使愚,故智者樂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貪者急趨其利,愚者不計其死。’伏願錄其微勞,忘其大過,使君集重升朝列,復備驅馳,雖非清貞之臣,猶得貪愚之將,斯則陛下雖屈法而德彌顯,君集等雖蒙宥而過更彰矣。”上乃釋之。
又有告薛萬均私通高昌婦女者,萬均不服,內出高昌婦女付大理,與萬均對辯,魏徵諫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今遣大將軍與亡國婦女對辯帷箔之私,實則所得者輕,虛則所失者重。昔秦穆飲盜馬之士,楚莊赦絕纓之罪,況陛下道高堯、舜,而曾二君之不逮乎!”上遽釋之。
侯君集馬病蚛顙,行軍總管趙元楷親以指沾其膿而嗅之,御史劾奏其諂,左遷括州刺史。
高昌之平也,諸將皆即受賞,行軍總管阿史那社爾以無敕旨,獨不受,及別敕既下,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而已。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寶刀及雜彩千段賜之。
癸卯,上獵於樊川;乙巳,還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