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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此時頻率相同的悸動無法作偽。
我一直覺得成年人的愛和少年沒什麼大區別,同樣熾熱而義無反顧,也軟弱又猶豫。
喜歡我哥就像是心裡頭揣了一罐冰可樂,因為他的一個笑一個字就開始搖晃,所有的情都積攢又壓縮,最後又成了我夜唸叨的某個名字,我膽小地不敢旋開瓶蓋,怕被濺了滿身的失望與難過,懸在半空試探,怕踩錯一步就要拉著他一起落地。
而這一刻林景用一個兇狠的吻,咬破我的嘴,我們在血滴與親暱裡纏繞,一個事實就這樣被確定——我們就是天生一對,那從來不是我的貪婪妄想。
58.
我曾經以為我哥無所不能,除了愛我這件事以外沒什麼做不到的。
林景用圈住我的手臂告訴我,就連最後一件事他也能做到。
本就沒必要問。
因為我哥從來不騙我。
59.
直到我覺得嘴都要被親腫了林景才放開我,路燈下他的眼睛也像灑進星星的碎屑,把我的那點收不住的愛意和他嘴上的溼潤都給照亮。
“我怎麼有你這麼傻的弟弟。”曾經我在心裡罵他的話通通回饋到了我自己身上。
“小晏,現在知道了嗎?”他拉住我左手的小拇指,跟小時候秋遊在老師的命令下光明正大拽著喜歡的男生的一手指差不多,我們在用最冠冕堂皇的名頭,訴說最不恥也最悶熱的愛意。
60.
和林景靠在一起看電視的時候,我又問了個很蠢的問題:“那我們現在算是談戀愛了嗎?”他一臉看弱智的表情對著我:“難道你還想和哥哥結婚,然後生個大胖兒子?”一不小心就被他給帶偏了,我沒好氣地質問他:“你重男輕女?”林景玩著我的手指,語氣裡藏不住笑意:“要是小晏能生,男女哥哥都喜歡。”說完他就在我耳朵上親了一口,我後知後覺我和他在討論什麼莫名其妙的話題,我直接把抱枕扔他身上,小聲唸叨了一句“我倆就算飛國外也結不了婚啊”。
“那就淘寶上買個紅本,把照片貼上去。”我總覺得林景沒在開玩笑,盯著我的眼神明亮又熾熱。
他的聲音不大,卻足以蓋過不遠處電視機裡嘰嘰喳喳的說話聲,像是在告訴我過去無數個夢裡出現過的人,我的哥哥,也在屬於他的時間裡一樣為著血緣道德而掙扎不休。
如果和他在一起註定要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指點唾罵,要揹著罪徒的枷鎖步步為難。
那我就要在那一天到來前用盡一切和他相愛。
“行啊,現在就下單。”61.
時隔多年我重新和我哥躺在了一個被窩裡。
他身上總是有好聞的味道和讓人想要靠近的體溫,是哪怕在熱夏裡也會讓人有擁抱衝動的溫熱。
我側躺著問他今天為什麼要那麼說,林景就著我的手輕聲開口。
“我以前總覺得你哭起來很可愛,眼睛紅通通地看著人,連髒話都像撒嬌。”
“你從小就崇拜我,這種情大概可以稱之為仰慕,那和喜歡不一樣。”
“我一直知道,我喜歡你,我喜歡我的弟弟,想看他哭,也想親他。”
“可是你好像很難過,我只能自負地猜測你是不是因為我才掉眼淚。”62.
“如果有一個人來愛你,你會高興一點嗎?”會高興瘋的。
不對,已經高興瘋了。
原來我哥一直都知道我的心虛,我的偷看。
並將此作為我年少無知錯認情的證據。
我們像兩隻防備的刺蝟,像掉在地上的玫瑰,渾身長滿利刺與荊棘,卻仍渴望彼此擁抱。
進一步退兩步的試探,無法壓抑的情緒,和帶著菸草味道的吻,我和林景都把每一個字每一句話當做真相是假的佐證,氣泡載著情緒沉浮,在曖昧和對視裡總找不到落腳點。
只有鮮血淋漓才能彼此擁抱,最合適的距離是保持原樣。
可我們都忘了我們本就誕生於同一個子宮,血與基因,一字之差的姓名,便是我們最相配的證詞。
本不曾分離,更無懼傷刺。
經歷了三個小時我家這網絡總算是修好了。
害總覺得這裡完結也差不多。
但還是寫點常吧。
第十三章63.
我一直以為我和我哥要是哪天在一起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做一次酣暢淋漓的愛。
對,是做愛,那不叫兄弟相姦,我們只是以一種不容於世的情愛糾葛在一起,這個世界從來沒有規定過只有門當戶對,別相配的愛情才值得被祝福。
我用藏在骨子裡的本能愛著我哥,溫柔和呼以最輕的力道將我俘獲。
我們的愛沒有觀眾,喝彩皆來自於臺上的演員,我不需要來自別人的目光,我知道我哥也一樣。
曾經這是場獨角戲,而現在我的演員,我的哥哥,我的愛人——姍姍來遲,卻終於抵達。
所以我仔細想了想,和我哥做愛這件事引我的是做愛對象——林景,既然都是喜歡上自己兄弟的瘋子了,只有最直白最赤的表達方式才適合我們。
我們在黑夜與昏黃燈光裡確認彼此相愛,於是汗在心臟一次次地跳動裡蒸發,我們又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彼此相依。
怎麼想都有點遺憾,我跟我哥不是雙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