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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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說起來我也是你們的媒人耶,什麼時候結婚啊?”臺北信義區的餐廳裡,昔聖羅蘭康輔社團裡同樣是華僑的幾位好姐妹難得齊聚一堂。
說起這位學姐,現在的職業,就是“穿prada的惡魔”裡,梅莉史翠普的那個角,年百樂超好奇她有沒有那麼機車?
“為什麼你會是樂樂的媒人?”年百樂的同學覺得學姐能當上總編,真是不可思議,明明就是少筋的人啊,這回八成又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哈哈哈…”年少的蠢蠢初戀,其實也沒什麼不好說的,尤其當年的誤會里最糗的也不是她!不顧年百樂阻止,學姐大剌剌說起那段“真相大白”的經過,“我畢業那年不是自暴自棄,在畢業舞會上宣佈我要吻一百個同學,而且無論男女嗎?樂樂就跑來問我怎麼了…”
“你做那種事誰不擔心啊!”大明星開始跳腳。
“我就說我失戀啦,”
“啦,你這隻會發花痴的女人。”
“對啊!我發花痴,結果發現花痴的對象結婚了,天啊…”
“但是為什麼有人因為這樣就要吻一百個人?要是有人好幾天沒刷牙還吃一公斤大蒜怎麼辦?”
“拜託!你們不瞭解,林祖媽這輩子暗戀的對象沒有一打也有十個,但是你們知道嗎?我煞到的,不是同戀,不然就是女的,秦翠嵐是唯一一個向正常的男人啊,但他竟然結婚了?!我上輩子是造了什麼孽啊!”職場女金剛仰天大吼。
姐妹們開始狂笑。
“然後啊,樂樂就超好笑的,跑去堵人家,還堵錯人…”
“吼…”賣擱共啊!
“但是這樣很好啊,表示你們有緣。”同學笑著安撫,“快結婚啦!都往那麼久了。”
“欸,你不會因為父母婚姻不幸就不想嫁吧?告訴你這樣不行,我上個月為了你花了一千萬你知不知道?”
“什麼啊?”關她什麼事?
學姐拍桌子,“記不記得林詩凡那女人?”年百樂沉默了。詩凡曾經是她高中時最好的朋友,但是後來畢業後卻鬧翻了。當然冰凍三尺非一之寒,朋友間決裂有時是很多事情積月累造成的。
“當年聚會時,她跟我和樂樂講的那一句話,林祖媽這輩子絕不會忘記。我不知道她怎麼想的,但那時她可能把我當‘同病相憐’的同類吧,竟然對樂樂說‘我那麼努力工作,不是為了跟你比起來像個敗犬’。”眾姐妹開始狂噓。
“對吧?對吧?姐妹們,咱們女強人俱樂部的宗旨是什麼?”學姐威風凜凜地站起來,宛如號召群雄起義的武林盟主。
但是眾姐妹偏偏讓她漏氣。
“有這條哦?”
“什麼中子啊?”
“她想吃粽子吧。”
“靠!你們這群沒長進的,來來來跟我念一遍——好男人,有也好,沒有也好,只有錢,萬萬不能沒有!”
“好遜哦!”
“不是順我生逆我亡嗎?”
“應該是‘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啦’!”
“一個女人對自己的工作態度是這樣,沒有責任心,沒有企圖心,沒有成就,努力工作的理由竟然是不想當敗犬,那她幹嘛當初不去唸新娘學校,還能嫁豪門耶!”
“那不能怪她啊。”有人嘆,“臺灣社會觀念就是這樣。”
“是啊,所以那時我跟樂樂都沒說什麼,只能在後來安樂樂。說真的沒病的被這種有病的拿來比較,沒病都會比出病來。你工作就工作,唱衰人家幹什麼?簡直汙辱所有努力工作的女啊!結果,兩年前,我在東區遇到她耶,她嫁人了,我就恭喜她啦,偽女強人終於如願了,之後她有事沒事聯絡我,都是在抱怨她老公在大陸養小老婆,最後還欠了人家一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