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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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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可以看清他們的臉了,年老的那位面容冷峻,眼神陰鬱;年輕的則有一張喇叭狗似的臉孔,幾年以後,他會成為一名了不起的警察,但現在看這張臉卻顯得有些呆板。

“你說,十年?”那個老警察問“為什麼不幹了?”

“傷殘,”我說了謊,用那隻自由的手,我指了指破他扭住的手臂:“肩膀受了傷。”他瑟縮了一下,立刻放開我的手,似乎它是火爐“這是怎麼發生的,孩子?”我的稱呼從“男孩”變成了“孩子”——在級別上提高了。

“持槍搶劫犯。”我說,似乎這解釋了一切。

他們點點頭,似乎我已解釋清楚了。

老警察那冷峻的表情變得柔和了“你並沒有偷這輛車,是不是,孩子?”

“是的,正如我所說的,這車是我借的。”兩名警察對視了一眼,年輕警察那喇叭狗似的臉孔上出了憐憫的表情,年老的警察點了點頭。

“看,朋友,”年老的警察說,又把我的稱呼提高了一級“這是一個警告,我們應該把你關起來。”

“為什麼?”

“我們不知道,”那位年輕的警察聳聳肩“一個傢伙告訴我們你將在今天晚上從這條路經過,我們一直睜大眼睛守在這裡。”我指了指泰瑞普蘭“這輛車真的掛失了?”

“沒有,”卡文說,搖了搖頭,一隻手放在皮帶上“但那個傢伙說你會相信這是真的。”我點了點頭“於是你們就把我關起來幾個小時。”

“是的,”年輕警察說“打一個電話,讓那個傢伙知道我們已把你…當我們放走你時再打一個電話。”難道那些小丑們知道這兩個警察會把我以盜竊的名義關押?只有那些不自愛的芝加哥警察才會這麼做。

“那個傢伙長得什麼樣?”

“灰頭髮,黑,深西裝,”年輕的警察說“中等身材,六英尺左右,有一張令人肅然起敬的臉。”米勒。

“他付你們多少錢?”

“每人十美元。”卡文說。

加利福尼亞的物價是便宜的,我打開錢包,那個年輕警察急忙說:“不!我們不要你的錢。”我不認為他的搭檔欣賞他這寬宏大量的舉止,但他的搭檔沒有任何異議。

“而且,”他說“我們不會逮捕一個警察兄弟。”

“謝謝你們,夥計。”我說。

他們舉手觸了觸警帽,然後坐回到黑福特里,熄滅探照燈,向伯班克馳去。

幾分鐘以後,我將車開進朗曼汽車旅館,一路上思忖著自己到底捲進了什麼樣的旋渦中,如果米勒果真是軍方情報局的人,而且能買通當地警察找我的麻煩,我最好趕快回家,儘快同《論壇》報聯繫,這些事情越早登載出來越好。

我不記得離開旅館的房間時開著燈,現在回想起來,從事我這種行業的人應該是比較聰明的,但事實是:如果我聰明,我就不會幹這一行,也就不會讓人闖進我的房間了。我的小屋是最裡面的一間,當我走進房間,發現兩個傢伙正在亂翻我的東西時,我真的大吃一驚。

看到我,他們也很吃驚,畢竟我此刻應該被關在伯班克或其他什麼地方的監獄裡。於是,我僵在那裡,他們也僵在那裡。

他們是我所見過的衣著最考究的搜查專家,將近三十歲的年紀,鬍子颳得乾乾淨淨,穿著講究的西服,打著有品位的領帶,衣領潔淨,前的口袋裡著一束鮮花,戴著淺的軟呢帽。靠近我的那一位身材高大,坦率的表情宛如大學裡獲得運動員獎學金的學生;另一位個子矮小些,但身體強健,相貌英俊,就像襯衫廣告中的模特。他們兩個人在搜查我的房間時都沒有脫下外衣,而房間裡卻一片狼藉,被掀開了,墊子扔到了地上,屜脫離了梳妝檯,兩把椅子翻倒在地上,檯燈躺在地毯上,我的手提箱也扔在地上,衣服散得滿地都是。他們就好像保險公司的調查員,在龍捲風造成的災難前巡視。

梳妝檯上的屜雖然被出來,扔在地上,但它們並沒有翻過來。其中的一個屜裡裝有我的寶貝,尤其是我的小記事本與九毫米口徑的朗寧手槍。

房間內寂靜了一秒鐘,然後,一位衣冠楚楚的客人——離我最近的那個高個子,他一直在翻動著從頭櫃的屜裡找出來的《聖經》,可能是在尋找指引——衝向我,一邊伸直手臂砰地關上了門,把我關在這間屋子裡,一邊用那本《聖經》砸向我。

那本書給我上了一課,讓我跪了下來;但我很久以前就學會了另一課,我用手肘擊在他的小腹上,不是一次,而是接連三次。他怒吼了一聲,向後跟踉蹌蹌地退過去,地板上的墊子擋住了他後退的腳步,然而我認為這對他來說並不是件好事。

那個矮個子人侵者,臉白皙,睜大的眼睛裡充滿了警覺,正伸手在上衣口袋裡摸索著,反正不會是尋找證件。我仍跪在地上——那個大傢伙像球一樣在墊上翻滾著,發出痛苦的呻聲——手指觸到了那本《聖經》。我抓起它擲向那個小雜種,書在空中飛舞,書頁像翅膀一樣展開了。他避開了那本書,那本書飛到了對面的牆上,但他的軟呢帽也隨著書一同飛走了。他驚然一驚,而我則乘這個機會站起來,從地板上抓過頭櫃上的檯燈,像投擲炸彈一樣投向他。

他又閃過去了,檯燈撞到梳妝檯的鏡子上,鏡子與檯燈的碎片一起落下來,他的腳步又慢了一下。那個高個子的身體已經從球形伸展開,掙扎著想要站起來,我在他的胃上又踢了一腳,然後衝向那個小個子,他仍在西服口袋裡摸索著什麼。如果他想要一隻槍,我的那隻朗寧就放在梳妝檯的屜裡,我撲向他,順手抓過那隻九毫米口徑的手槍,躲開玻璃鏡子的碎片,用槍管砸在他的臉上。他的鼻子開了花,兩道猩紅的血注從他的鼻孔裡下來。他的手從西服口袋裡掏出來了,他果然在掏手槍,一隻點三八短管手槍。他跌跌撞撞向後退著,手指似乎已失去了知覺,然後他絆倒在一堆東西上,這對他那做工考究的西服可絕沒有好處。

我轉向那個高個子人侵者,他正掙扎著要從墊上爬起來,他的帽子也飛了,眼中燃燒著怒火,看來我撞在他腹上、踢在他胃上所引起的疼痛已過去了,他把手伸進口袋裡,當然絕不會是在掏木梳。我用手槍指住他的臉,說:“讓我們來演西部片,看看誰更快。”他的眼睛裡浮上了某些東西,他的手僵在西服口袋裡,我向前彎了一下,用手槍砸了他一下,就像他用《聖經》砸我那樣。他的眼睛翻上去,再次倒在墊子上。